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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哪裡收書本雜志

發布時間: 2023-05-05 14:44:26

① 天津圖書館借書問題

  • 首先天津圖書館分為3個館,經常去的是文化中心的新場館和復康路上的老圖書館。新館位於河西文化中心裝修好,自動化借書,很方便。老館位於南開區復康路依然保留著原來的建築,古樸而老舊。不過有些書只有老館保存著

② 天津圖書館全部問題

1. 705 直達「天津圖書館」或者906在「增進道」轉車48路直達「天津圖書館」2.必須要身份證,沒有不能辦理。如果用你父母的 ,以後你去借書也得帶著他們的身份證。這點很麻煩。3.中文借閱證可以借閱5本中文書2個電子類產品5本雜志押金50元(以後不借了退給你)卡的工本費15(以後不借了不退給你)
外文借閱證可以借閱5本中文書或4本中文書1本外文書2個電子類產品5本雜志 押金 200 元 (以後不借了退給你)卡的工本費15(以後不借了不退給你)
4.開放時間 一般5月~9月8:30到19:00,10月~轉年4月8:30~18:00 全年無閉館日 節假日比如五一大家放三天假 圖書館是五月一日正日子那天開館時間調整為9:00~16:00,其他兩天和平時一樣。一般在放假前好幾天門口玻璃門上會貼出通知5你辦證後會有一個主意事項的小冊子 具體裡面很清楚。提醒你不要帶吃的和水進入借閱區 自己的包包要存在外面。借閱處每周五開門時間是13:00~18:00/19:00.每本書或音響製品最多接30天就要續借了 不續借逾期一天一本罰款2毛錢。

③ 天津圖書館最新收費情況

下面是天津圖書館的辦證規定:

辦證方法

天津圖書館自2012年1月1日起免費為讀者辦理新的天津圖書館讀者證,此證在我館文化中心館、復康路館、海河教育園館(以下簡稱「三館」)及已開通通借通還服務的區縣公共圖書館通用。請讀者詳細閱讀本辦證規則及天津圖書館讀者手冊中的相關規則及規定,並予以確認後方可辦證。

一、辦證通則

1.年滿14周歲的讀者首次申領天津圖書館讀者證,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社保卡、駕駛證、軍人證、港澳通行證、台胞回鄉證、外籍護照),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並交納相應押金即可免費辦理。

2.未滿14周歲的少兒讀者首次申領天津圖書館讀者證,須由家長持少兒讀者戶口簿,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並交納相應押金後免費辦理。

3.辦理本館讀者證實行身份證號准入制,即:一個身份證號只能申領一張讀者證(其它有效證件亦同)。讀者證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讀者本人只需持證免費注冊即可繼續使用(若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辦理)。

二、讀者證的功能類型

根據押金額度或讀者類型的不同,讀者證有以下三種服務功能供讀者選擇開通,三種功能謝絕兼辦。

1.中外文文獻外借功能:讀者交納500元押金開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館外借外文圖書1冊;可在本館三個館區及已開通通借通還服務的區縣公共圖書館外借中文圖書5冊;可在文化中心館、復康路館外借中文期刊5冊;閱覽館藏中外文文獻。

2.中文文獻外借功能:讀者交納100元押金開通此功能,可在本館三個館區及已開通通借通還服務的區縣公共圖書館外借中文圖書5冊;可在文化中心館、復康路館外借中文期刊5冊;閱覽館藏中文文獻。

3.少兒文獻外借功能:讀者交納50元押金開通此功能,可在文化中心館外借中文少兒圖書2冊;少兒期刊1冊;閱覽少兒文獻。

三、具體辦證辦法

1. 新證申領:讀者如未曾在我館辦理過任何種類的借閱證,視為首次申領新證,可按以下方法辦理申領開通手續:

(1)中文文獻外借功能:年滿14周歲的讀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可在自助辦證機上辦理,持其它有效證件需在人工辦證台口填寫申領表後辦理;

(2)中外文文獻外借功能:年滿14周歲的讀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在人工辦證台口填寫申領表後辦理;

(3)少兒文獻外借功能:未滿14周歲的少兒讀者首次申領天津圖書館讀者證,須由家長陪同子女並攜帶少兒讀者戶口簿,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並交納相應押金後免費辦理。(特別提示:此證只限在少兒文獻借閱室使用)。

2. 已過期的我館過往的其它各類證種:持有此類證種的讀者,須在人工辦證台口辦理注銷此證手續(無欠費、欠書記錄、退押金等)後,按照新證申領辦法辦證。

四、掛失、補證及退還押金

1.掛失:讀者不慎遺失讀者證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即刻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期間讀者證的服務功能(除還書功能以外)暫時關閉。

2.補證:遺失證掛失一周後,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補辦新證。因人為損壞致使讀者證不能正常使用時,讀者須持本人有效證件補辦新證。

3.退還押金:讀者持本人身份證及讀者證,經系統確認無欠費、欠書記錄,填寫退證申請表,由發證處退還讀者押金,關閉讀者證借閱功能;若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辦理。如讀者證丟失,讀者應在完成掛失手續一周後,再行辦理退還押金手續。請讀者在退還押金後妥善保管讀者證,如重新繳納押金,即可恢復借閱功能。

五、相關事項說明

1.讀者證的初始密碼為證號的後7位數字或全證號(字母+數字)。請讀者自行修改密碼,如遺忘密碼,請到發證處進行密碼重置。

2.因讀者證遺失或密碼問題造成我館文獻資源的損失,由讀者證申領人承擔賠償責任。

3.讀者在辦理讀者證的過程中,讀者證及現金請當面點清。

4.本館書刊文獻為外借期限30天,借期內可續借1次。外借中文書刊逾期未還,按0.20元/天/冊收取逾期服務費;外借外文圖書逾期未還,按0.50元/天/冊收取逾期服務費。

借閱及賠償規定:

借閱規則

1.讀者持天津圖書館讀者證可在我館辦理圖書、期刊文獻借閱和歸還手續,同時還可以在開通通借通還服務的區縣公共圖書館辦理圖書借閱、歸還手續,閱覽我館各類普通文獻資源;讀者出示有效證件可閱覽我館各類普通文獻資源;年滿18周歲的讀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可進入電子閱覽室閱覽;開通少兒文獻借閱功能的讀者證,只能在文化中心館少兒服務區使用,凡進入少兒讀者區的少兒讀者須由家長陪護。

2.本館書刊文獻外借期限為30天,借期內可續借1次。外借中文書刊逾期未還,按0.20元/天/冊收取逾期服務費;外借外文圖書逾期未還,按0.50元/天/冊收取逾期服務費。

3.讀者可依據我館網上續借規則,在網上進行續借。

4.讀者攜已辦理外借或復印手續的文獻資料離開借閱區域前,請檢查文獻有無破損(折頁、勾劃、圈點、書寫、撕割、調換等)、污損和缺頁,發現問題及時向工作人員說明,由工作人員進行相關處理後,方可借出或復印;讀者還回的文獻如發現有未經工作人員確認的破損、污損和缺頁的情況,按我館「讀者損壞、遺失文獻賠償的規定」進行相關處理。

5.請勿將未辦理外借或復印手續的文獻擅自帶出借閱區域,否則視為偷竊行為,取消辦證資格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6.請勿在館內各借閱區域大聲喧嘩、接打手機、進食等。
7.各閱覽室如有其他借閱規則公布,請照章遵守。

讀者損壞、遺失文獻的賠償規定

1.讀者借閱我館文獻資料,辦理手續時,須當面檢查原文獻,發現污損、缺頁等現象要及時聲明,否則還書時發現問題,由借書人負責賠償。

2.普通中外文書刊被污損,不影響正文閱讀的:按原價的20%賠償。

3.普通中外文書刊丟失或文獻被嚴重污損以致於影響正文閱讀的,按書刊文獻原價的一至三倍酌情進行賠償。

4.珍貴書刊、絕版書刊污損、丟失,視書刊價值另行決定賠償數額。

5.對有意破壞文獻(如裁割、撕裂、偷梁換柱等)者,除按文獻污損賠償外,交送有關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6.對偷盜文獻者,除收回原文獻外,交送有關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7.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讀者損壞的文獻,經辦理賠款後,一律收歸我館處理。

8.RFID電子晶元丟失或被人為損壞,讀者需支付晶元數據復制及加工費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