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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補貼能享受多久

發布時間: 2023-05-07 19:19:36

『壹』 天津租房補貼

天津租房補貼的標准,具體如下:
1、市內六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4元;
2、環城四區和濱海三區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2元;
3、武清區、寶坻區和各縣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8元。
租房補貼政策申請流程,具體如下:
1、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租賃的住房須具備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明或者房屋合法來源證明等材料;
2、辦理補貼領取手續,自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市場租房補貼申請人與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
3、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復核相關材料,符合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條件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代發《市場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給申請人;
4、發放補貼,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當月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的,從次月開始計發補貼。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市場租房補貼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貳』 租房補貼可以領幾年

法律分析: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申報時間為距畢業證書簽發時間的兩年內。只要在畢業兩年內申請,享受補貼期限都是累計不超過36個月。如期間有重新申請的情況,則需視具體情況來定,由業務經辦部門負責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法律依據: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統計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七條 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確定。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第十二條 廉租住房保障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和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其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叄』 天津市房補政策

本市擴大住房保障「三種補貼」保障范圍以來,最新的天津房補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也隨之出台,近日,許多密切關注的中低收入群眾致電本報,對申請家庭無住房、涉及拆遷或離異家庭等情況咨詢如何進行住房面積認定,對此,市國土房管部門進行了詳解。

與父母合住但有兩戶戶籍

可推舉一戶先申請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無住房,落戶父母或子女住房處的。

(1)獨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積認定。(2)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與父母或子女同一戶籍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參與分攤面積人員(包括未參與分攤面積的該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處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合並計算;或將參與分攤面積該人(包括同一戶籍中該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從總人口中減除,他處住房不合並計算。(3)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請家庭為獨立戶籍的,既可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也可先按落有戶籍數量均分,再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其中,按戶籍分攤現住房面積的家庭,只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4)申請家庭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該住房有兩戶以上獨立戶籍的,在戶籍家庭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共同推舉一戶家庭先申請租房補貼;其他家庭再申請租房補貼時,將已享受租房補貼人口從總人口中減除,再分攤認定現住房面積。如戶籍家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作為一個「大家庭」共同申請,各獨立戶籍家庭不得再申請租房補貼。(5)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夠提供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不認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6)戶籍在市內六區以外無住房的申請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的,申請家庭單獨申請租房補貼時,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居住總人口的比例計算。父母住房無法確定現住房面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調查,經會審研究確定現住房面積。(7)申請人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設返津人員,申請家庭在津無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認定,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住房被拆3年以上

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戶籍地被徵收(拆遷)住房原為申請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按分攤面積認定;若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該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可不認定住房面積,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2)申請家庭戶籍地之外的他處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內的,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的,不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3)申請家庭原立戶違章(落有戶籍的獨立違章建築)拆除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出售或置換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將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換且未購買住房的,認定所出售或置換的住房面積。(2)按所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進行分攤,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按原住房面積認定;申請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將原住房出售或置換3年以上,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3)申請家庭無住房,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戶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換3年以上,父母或子女他處無住房的,不認定原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離異家庭共有房產未分割

按一半面積認定申請住房補貼

此外,離異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時,涉及住房的面積認定也受到關注。

(1)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中明確申請家庭住房的,按其明確的住房認定面積。(2)申請人離異有未分割共有房產且未主張的,按該房產面積的一半認定面積。(3)申請人(含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離異無未分割共有房產的,離異後申請家庭戶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現住房處,且他處無住房的,分攤其父母或子女現住房面積;離異後申請家庭戶籍仍在原住房處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4)申請人(含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離異,以貨幣形式得到住房補償的,現住房面積按其離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積的一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