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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限什麼號啊 2025-06-07 06:00:06

天津市大病保險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5-13 00:54:51

『壹』 事關2023年天津居民醫保待遇、繳費、報銷最新政策一文讀懂!

9月27日,天津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刊登了《市醫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 市教委關於印發〈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2〕65號),具體文件內容如下:
各區醫保局、人社局、稅務局、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醫保局 市財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2〕61號),做好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現將《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附件:《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
市醫保局 市人社局
市稅務局 市 教 委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喚團動公開)
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綱
一、參保范圍
(一)城鄉未就業居民、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
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二)學生兒童
1.在校學生:本市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在校學生;
2.托幼機構兒童:本市幼兒園、托兒所、保育院的兒童;
3.未入學入托的兒童及新生兒:本市戶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二、繳費標准
(一)城鄉未就業居民、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2023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選擇高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980元,選擇低檔繳費的人員每人每年350元。
(二)學生兒童按照低檔個人繳費標准繳費,每人每年350元,享受高檔繳費報銷待遇。
(三)特困人員、部分優撫對象、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兒,參加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額資助,個人無需繳納費用。
(四)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其他重度殘疾人(指未享受本市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待遇的重度殘疾人)(以下統稱「其他重度殘疾人」)、享受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學生等困難群眾,參加2023年居民醫保,按照90%的比例定額資助,其餘10%費用由個人繳納,具體為每人每年35元。其他重度殘疾人自行選擇更高繳費檔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不再享受定額資助參保政策。
三、登記繳費
(一)集中申報繳費期
2023年度本市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為2022年9月至12月,符合參保條件的成年居民和學生兒童,持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2023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二)分類登記
1.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纖鏈如兒童,以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為單位,到所在區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院校學生,仍由學校組織集中參保登記。各學校應對本校特殊人員,做好身份核實、信息比對工作,按規定做好參保動態管理。
2.因退學、輟學等原因離開學校或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可到所屬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其中,未滿十八周歲的繼續以學生身份辦理參保登記,年滿十八周歲的按照成年居民身份辦理參保登記。
3.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內可隨時到所在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符合本市「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改革適用范圍的新生兒,應按照「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有關規定和流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4.農村居民,以行政村為單位,到村所屬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5.其他未就業居民及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持本人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6.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機構的人員,以福利機構為單位,到所在區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
7.本市醫療救助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人員)、部分優撫對毀啟象、其他重度殘疾人員、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員分別由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殘聯、市委老幹部管理部門負責向市醫保中心提供相關信息,由市醫保中心負責統一辦理參保登記。上述人員參保時限,由各主管部門認定身份後,進行集中統一參保登記,12月底實現應保盡保,並按自然年度享受基本醫保待遇。
8.因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中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人員(以下簡稱:中斷職工醫保人員):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或領取失業金期滿三個月內,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並可在集中申報繳費期內,到稅務部門繼續申請下一年度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
(三)申報及繳費
1.學校、托幼機構、福利機構等單位,在區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後,向稅務部門申請代辦社會保險費系統(以下簡稱代辦系統),再依據居民參保信息,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在規定時限內,選擇授權(委託)劃繳協議繳款或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繳款方式一次性繳納費款。
2. 農村居民、其他未就業居民及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後,由街(鎮)綜合服務機構依據居民參保信息,通過代辦系統,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列印《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通知單》(以下簡稱《繳費通知單》)。
以行政村代農村居民申報繳費的,街(鎮)綜合服務機構為農村居民辦理參保登記後,依據居民參保信息,通過代辦系統,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在規定時限內,選擇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繳款方式繳納費款。
3.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其他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由市醫保中心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後,可就近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列印《繳費通知單》,並選擇到稅務部門協議商業銀行網點、辦稅服務廳繳費或通過手機APP、網上稅務局、POS刷卡一次性繳納費款。
4. 享受國家助學貸款院校學生由學校統一代收,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後,由各級院校選擇授權(委託)劃繳協議繳款或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繳款方式一次性繳納費款。
5.自2023年度起,本市各級各類院校新入學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取消按學年躉繳居民醫保費機制,採取按年度申報繳納居民醫保費。
6.按照《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津政發〔2014〕19號)規定,領取生活補助費的城鄉老年人,自2023年度起,應自願選擇繳費檔次參加居民醫保,不再實施從其生活補助費中扣繳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保費。
7.繳費方式:所有繳費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選擇到稅務部門協議商業銀行網點、辦稅服務廳繳費或通過手機APP、網上稅務局、POS刷卡一次性繳納費款。
(1)銀行臨櫃繳費:繳費人持《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或《繳費通知單》,到協議商業銀行網點臨櫃繳費。協議商業銀行包括: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天津銀行、郵儲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濱海農商銀行、渤海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齊魯銀行。
(2)天津稅務手機APP繳費:繳費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網站,或通過《繳費通知單》,用手機掃描二維碼,下載注冊「天津稅務」手機APP,然後通過天津稅務手機APP自助繳費。
(3)電子稅務局繳費:繳費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網站,通過自然人登錄方式,自助繳費。
(4)微信、支付寶繳費:繳費人通過微信、支付寶APP的居民醫保繳費模塊,或者通過掃描居民醫保雲繳費二維碼,自助繳費。
(5)辦稅服務廳繳費:繳費人前往辦稅服務廳,通過現金或使用智能POS機刷卡、掃碼繳費。
(6)銀聯繳費:繳費人通過銀聯APP的居民醫保繳費模塊自助繳費。
(四)信息變更
1.參保信息變更:涉及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參保人員應在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或所屬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後,到所屬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信息變更。
2.其他信息變更:已辦理繳費結算的人員涉及住址、所屬地街(鎮)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到參保登記的區社保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在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的,應通過街(鎮)綜合服務機構向區社保分中心報送相關材料辦理變更手續;未辦理繳費結算的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證件直接在街(鎮)綜合服務機構或區社保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五)退費處理
已辦理繳費結算,符合退保有關規定的,尚未進入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的參保人員,可憑本人申請到所屬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或通過天津市電子稅務局、天津稅務手機APP社保費個人預繳退費功能辦理退費手續,並由相關部門按程序進行退付。
已經進入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的參保人員,不辦理退費手續。入學一年內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院校學生,可在獲得助學貸款年度內申請辦理退費手續。對於因死亡造成退費的人員,申報時限為參保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參保繳費與待遇享受
(一)凡按規定在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人員,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可免費享有居民大病保險等相關待遇,個人不用額外繳費。
(二)未參加當年度居民醫保的新入學入托學生兒童,在2023年度集中申報繳費期內,以學校、托幼機構為單位辦理2023年度本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3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三)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含)內辦理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後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在2022年9月至12月內出生,並辦理了2023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2023年度居民醫保待遇。
(四)未在本市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內辦理2023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手續的人員,可在2023年內隨時辦理當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相關手續。
1.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當年度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
2.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之月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不予報銷。
3.未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
(五)居民大病保險待遇享受期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五、待遇標准
(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員與所屬基層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從簽約次月起,個人門診醫保額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具體辦法按照居民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二)居民大病保險
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起付線以上、30萬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居民大病保險給付范圍。自2023年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費用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將居民醫保門(急)診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職工大病參照執行。
起付線: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醫療救助對象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在普通人群的基礎上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
(三)醫療救助
自2023年起,醫療救助對象按照以下標准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1.門診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葯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等報銷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的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和限額給予門診救助。救助標准為: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設起付標准,最高救助限額為特困人員1000元,其他救助對象400元。
2.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給予住院救助。救助標准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分別為75%、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住院救助起付線標准按照上年度發布的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確定,救助比例為65%。
3.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住院醫療救助等支付後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醫療救助對象,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起付標准1萬元,救助比例為50%,最高救助限額為20萬元。
六、墊付報銷
(一)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
參保人員產生的墊付醫療費用,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一同申報。
1.受理審核:以行政村、家庭及專戶為單位參保人員發生的墊付醫療費用,憑相關材料到社區工作站或街(鎮)綜合服務機構申報。街(鎮)綜合服務機構受理後,錄入居民醫保支付系統,及時上傳並將申報材料移交至區醫保分中心(或居民醫保服務中心)。未及時申報的,可參照職工醫保墊付報銷有關規定執行。
以學校、托幼及福利機構為單位的參保人員發生墊付醫療費用,由本人或學校持相關材料到所在地區醫保分中心(或居民醫保服務中心)申報。區醫保分中心(或居民醫保服務中心)應及時錄入居民醫保支付系統,並完成費用上傳工作,市醫保中心、市結算中心應及時完成轉財支付工作。
因退學、輟學、學業期滿未就業等原因離開學校或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發生墊付醫療費用報銷時,本市戶籍的由所屬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負責;非本市戶籍的由所屬區醫保分中心負責,統一按照墊付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費用支付:醫保報銷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市醫保中心、市醫保結算中心通過代理支付的銀行定期將審核支付金額劃轉至已激活的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對暫未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在首次辦理墊付醫療費用申報手續時,應當到所在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或區醫保分中心辦理結算賬戶開立手續。
(二)居民生育保險
1.登記:參保人員懷孕後,應及時到居住地或戶籍地街(鎮)計劃生育管理部門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已進行生育登記的參保人員應到基層定點醫療機構聯網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登記。因故不能聯網辦理的,可到所屬街(鎮)綜合服務機構或區醫保分中心辦理。
2.受理審核與支付:參保人員在本市因特殊原因未刷卡就醫發生符合規定的個人墊付醫葯費用,應向所屬街(鎮)綜合服務機構申報,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後,由城鄉居民生育保險按照規定標准支付。參保人員住院期間跨參保年度的,本次住院發生的費用按照住院登記參保年度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按照國家和我市待遇清單制度要求,適時清理規范居民生育保險制度,妥善做好政策銜接,居民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七、異地就醫管理
(一)人員范圍
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1.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主要是指長期在異地工作、生活的參保人員,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等長期在外地工作、居住、生

『貳』 天津醫保報銷范圍及比例

社保醫療報銷分兩部分
一:門診(門診費—800%門檻費)*50%
二:住院(住院費—800或1300或1700的門檻費)*(85%在職的或90%退休的)
自費葯除外。
醫保報銷是在門檻費上,按照上喊做逗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確定。
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一個年度內住院兩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確定。
具體要看治療流程,以及使用的葯物等,醫保是沒有固定的實際報銷比例的。最高報銷限額是不超過社平工資的4倍。
基本的保障范圍是:
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腎透析、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和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化學治療、鎮痛治療(包括中醫治療手段)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的門診醫療費用;
參保人員與所屬基層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從簽約次月起,個人門診醫保額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具體辦法按照居民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居民大病保險
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起付線以上、30萬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居民大病保險給付范圍。自2023年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費用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將居民醫保門(急)診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職工大病參照執行。
2023年度居民大病待遇標准
起付線: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醫療救助對象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在普通人群的基礎上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
醫療救助
自2023年起,醫療救助對象按照以下標准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1.門診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葯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等報銷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的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和限額給予門診救助。救助標准為: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設起付標准,最高救助限額鄭賣為特困人員1000元,其他救助對象400元。
2.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給予住院救助。救助標准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分別為75%、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住院救助起付線標准按照上年度發布的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確定,救助比例為65%。
3.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住院醫療救助等支付後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醫療救助對象,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起付標准1萬元,救助比例為50%,最高救助限額為20萬元。
法律依據
《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二十八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的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確定。第二十九條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包括下列項目:
(一)在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的醫療費用;
(二)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費用;
(三)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
(四)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五)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第三十條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包括下列項目: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腎透析、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和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化學治療、鎮痛治療(包括中醫治療手段)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胡拆、精神病的門診醫療費用;
(四)按照規定應當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其他醫療費用。
本條第(三)項門診治療的病種實行不同的起付標准。

『叄』 2023年天津大病救助政策申請條件流程政策規定及報銷比例

一、天津大病救助政策申請條件流程對醫療救助對象和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年度內因住院或治療門診特定疾病發生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醫療救助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在2萬元(含)以上醫療費用進行救助。
相關醫療救助政策:
一、門診救助
友消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已經進行取消葯品加成和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的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給予門診醫療救助。救搭州助標准為: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人員救助金額每年最高不超過500元,其他救助對象救助金額每年最高不超過200元。
二、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救助
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救助標准為: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殘疾人提高5個百分點,醫療救助對象中的孤兒、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困境家庭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負擔2萬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個百分點。
三、重大疾病醫療救助
對醫療救助對象和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年度內因住院或治療門診特定疾病發生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醫療救助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在2萬元(含)以上醫療費用進行救助,救助比例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天津大病救助政策規定及報銷比例天津居民醫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給好枝知付范圍。
參保人員轉外地住院或在外地發生的急症住院,納入大病保險給付范圍。

『肆』 天津大病救助政策范圍

法律主觀:

天津大病救助政策范圍為:自2018年起,在職工會會員本人因病在醫保定點醫院治療全年醫葯費經醫保、商業保險、單位二次報銷後,實際個人支付醫葯費總額超過6萬元的,分梯度予以1到5萬元救助,具體工作由職工所在單位工會落實。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罩鍵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瞎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磨悶敬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伍』 天津惠民保都能保什麼

天津惠民保險主要保的疾病有:

主要是有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只要符合的是醫保外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的范疇,最高保額是100萬,有2萬免賠額,非既往症人群可以報銷70%,既往症人群是報銷30%。

若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導致的費用,只要是符合醫保內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的報銷范疇,最高保額是100萬,有2萬免賠,非既往症是70%,既往症是30%。

36種特定葯品最高緩段殲有100萬,2萬免賠,非既往症人群有70%,既往症人群有30%,葯物適用症有鼻咽癌、乳腺癌、膠質瘤、肺癌、卵巢癌、白血病、膽管癌、前列腺癌、甲狀腺癌、食道癌、黑色素瘤、胃癌、頭頸部鱗狀細胞癌、胃腸道間質瘤、肝癌、胰腺癌、惡性胸膜間皮瘤、多發性骨髓瘤、四氫生物喋呤缺乏症、戈謝病、神經母細胞瘤、淋巴瘤。
被保險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保之日期間內享受過天津市大病保險待遇,或辦理過門診特殊病登記,或投保前已確診罹患惡性腫瘤及其他特定疾病的參保人。

1、天津市大病保險:指天津市職工大病保險及天津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2、門診特殊病:指根據天津市基本醫保規定,辦理特殊病種醫保備案手續。

天津市門診特殊病種:

(a)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

(b)癌症的放、化療和鎮痛治療;

(c)糖尿病;

(d)肺心病;

(e)紅斑狼瘡;

(f)偏癱;

擾沖(g)精神病;

(h)血友病;

(i)肝移植術燃喊後抗排異治療;

(j)癲癇;

(k)再生障礙性貧血;

(I)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3、惡性腫瘤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淋巴瘤、原位癌):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4、其他特定疾病:

(a)潰瘍性結腸炎;

(b)特定遺傳性疾病:戈謝病、龐貝病、四氫生物喋呤缺乏症(異型苯丙酮尿症)

『陸』 天津大病救助范圍申請條件及保險比例相關政策解讀

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台,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台共用、信息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范、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范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那麼天津大病救助有哪些政策規定呢?天津大病救助報銷比例及報銷范圍是什麼?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國務院頒布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規,法規對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提出了很多新要求,首次將救急難、疾病應急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針、政策納入到法制閉州安排中。天津市根據《暫行辦法》的要求,梳理了一下我們的救助制度,發現在有些救助制度亟待完善,一些專項救助制度分別由各個政府部門自行制定和執行,制度「碎片化」問題嚴重,部門間協調統籌難等問題。為此,結合天津實際,民政部門代政府起草了《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共涉及八項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醫療救助方式其中一個就是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

天津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條件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2、特困供養人員;
3、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人員;
4、重度殘疾人員;
5、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天津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材料

1、大病救助申請書;
2、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城市「三無」人員證明書、優待證、殘疾證、學生證、城鄉低收入家庭證明書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3、門診費用結算單、住院費用報銷(補償)清單或結算單、轉診報銷憑拆態脊證、商業保險賠償清單原件和社會互助幫困的情況證明(門診費用結算單、住院費用報銷<補償>清單或結算單、轉診報銷憑證復印件需加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經辦機構印章及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
4、醫療診斷書和必要的病史材料;
5、其他相關材料。在社會福利院、農村敬老院集中供養的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含孤兒)可由供養機構代為提出申請和辦理相關手續。
6、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天津大病醫療救助申請流程

1、救助對象申請:向所在鎮(辦)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申請材料;
2、鎮(辦)審核:對申請對象的資料及時核查並會議研究後上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3、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對上報資料及時審批,對旅滲符合條件的發放救助金。

天津大病醫療救助報銷比例

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年度內因住院或治療門診特定病種發生的醫療費用,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住院(含門診特殊病)醫療救助報銷後個人承擔部分在2萬元以上的,再救助50%,全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溫馨提示】:被確定為大病醫療救助對象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民政部門、市殘聯應當在參保期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從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之日起同時享受有關醫療救助待遇;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且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從被確定為大病醫療救助對象的次月起享受有關醫療救助待遇。

【相關問答】

1、我父親是2016年年底患腦出血住院,至今出院已半年多,他沒有醫保沒有工作,看病的所有費用全部自費,導致家裡4處欠賬,我們是祖孫3人生活在一起,我父親現已鑒定2級殘疾,前幾天聽人說像他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具體去哪申請還需要什麼東西嗎?
【答】可以問下村裡或者社區,問不到可以找民政局,需要的資料到時候會讓你准備,你看病的發票不要扔掉。同時你可以根據你們實際情況,向民政局申請低保、殘保(只適用你爸)、困難家庭、臨時救助什麼的,低保、殘保一般情況下不能同時享受,你也可以問下(低保補助最多,要求最高)。臨時救助只要困難也可以申請。

2、天津大病醫療救助應該找哪個部門?
【答】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申請辦理。

3、民政局的大病救助一年只能申報一次嗎?隨時可以遞交申請嗎?
【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對大病醫療救助的申報次數以及時間,並無限制性規定。即凡符合條件的,隨時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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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津惠保是什麼保險

天津津惠保是針對參保了天津市醫保及北京市醫保的天津人投保的普惠型補充醫療險產品,投保不限年齡、職業、健康狀況,保費68元/年,保障包括200萬醫保內住院醫療及20種高額葯品費。
1.2020年12月1日,天津普惠補充醫療保險「金惠保險」正式生效,68元/人/年,最高保障200萬元,其中醫院費用100萬元,特高葯品費用100萬元,為數百萬天津人提供多層次的健康保險。「天津匯寶」在政策指引下,由渤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聯合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由大長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經紀服務,由北京中央匯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服務,津惠保提供家庭護理康復服務,共同為天津人創造了全民醫療福利。
2.天津匯保是天津市居民的一種專屬醫療保險。最高保險金額為200萬元,可購買天津市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公共醫療保險。保險費為69元/年,免賠額為2萬元/年。保險主要分為大病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人壽保險等,購買時注意安全內容,需要購買哪些保險。此外,購買大病保險應根據是否覆蓋所有常見疾病,發病率高,是否有輕度疾病豁免等。
3.醫療保險應考慮是否有免賠額,是否自費報銷葯品。是否提供醫療預付費直接支付服務。投保時要如實告知,投保時要如實告知要求投保人,應將保險的重要事項告知保險人,不得隱瞞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捏造虛假情況欺騙保險人。
拓展資料:如果你有健康保險,你應該自願提供與健康信息相關的醫療案例和測試報告。因保險事故未如實告知保險合同,無法取得保險費的,可以解除保險合同。每一種保險都有其不同的特點,您可以在購買前咨詢爸爸,了解更多細節,爸爸的核心服務包括產品優化服務,從全線干產品中,選擇最劃算、最適合您的產品。

『捌』 天津大病救助政策范圍

法律分析:1、職工醫保:參加職工基本醫敬此保並按照規定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的人員,因住院含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在15萬元以上35萬元以下的部分。

2、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住院含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在2萬元以上30萬亮告迅元以下的費用。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按規定進行補貼。醫療救助對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按照自然年度友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待遇,自被確定為醫療救助對象的次月起享受相關醫療救助待遇。大病保險通過降低起付標准、提高報銷比例、取消封頂線等方式,對醫療救助對象實施傾斜支付。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葯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等報銷范圍內(以下稱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後的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和限額給予門診救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玖』 天津兒童260的保險保什麼

扣的260元保險費里包括醫療保險個人承擔部分、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失業保險個人承擔部分,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的錢只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金部分(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陵旦盯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下圖是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單尺和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統籌帳戶的關系
拓展資料:
天津大病醫療保險
天津市政府為了解決群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建立了大病保險制度。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一、大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
天津市的大病醫療保險的包含的疾病主要有20種,分別是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二、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凡是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包括廣大農村居民和學生兒童,都可以參加天津市的大病醫療保險的。其中可以報銷的范圍是:
參加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在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金額超過上一年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過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其中政策范圍內指的是:在指定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我市「醫保三目」范圍的住院、門特醫療費用。「醫保三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診療項目目錄。
此外,參保人員轉外地住院或在外地發生的急症住院,也納入大病保險給付范圍。
三、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天津市的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可以兩種:
1. 出院直接聯網結算遲談,個人只需承擔應由本人負擔的費用。
2. 未能聯網結算的,先由個人墊付,然後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天津市民購買大病醫療保險一年只要260,卻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可見天津政府的努力值得我們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