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規定
第一條為了嚴格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對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及相關違法行為實施治理(以下簡稱治超),適用本規定。
本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工作應當遵循政府領導、企業自律、聯合執法、綜合治理的原則。第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含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疆保稅港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下同)負責統一組織本區域內的治超工作,落實、完善治超聯合執法機制,實施責任追究制度。第四條嚴禁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車貨總量55噸以上的車輛在本市內行駛。確需上路行駛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第五條各類貨物運輸場站、港口、廠礦、建築工地等貨物集散地以及其他道路運輸裝載場所的經營者(以下稱貨源企業),不得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裝載、配載貨物。貨源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對其裝載、配載貨物行為負有監管責任。
貨源企業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裝載、配載貨物的,依法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按照每輛次處以1000元罰款。同一貨源企業三個月內累計達到五輛次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報告其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並移送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業整頓。
經整頓後再次違法裝載、配載貨物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移送行業主管部門撤銷其相關許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非法設立配載點及經營場站的,一經發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第六條交通運輸經營企業(含車主,下同),不得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裝運貨物或者使用非法生產、改裝、拼裝的車輛裝運貨物。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裝運貨物的,一經發現由公安交管、市政公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責令卸載至核定載質量後方可放行上路。拒不卸載的,應當強制其卸去超限超載部分的貨物。
同一交通運輸經營企業三個月內非法超限超載累計達到五輛次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經整頓仍超限超載的,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因超限超載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條交通運輸車輛駕駛人員不得駕駛超限超載車輛。一經發現,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集中進行法制教育,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取消其從業資格。因超限超載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八條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車型或者不按照國家強制標准生產、改裝的車輛。嚴禁擅自改裝、拼裝車輛。一經發現,由質監、工商、公安交管等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
對拼裝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其駕駛證。
對擅自改裝的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責令違法責任人按照國家強制標准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強制就地拆改,拆改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第九條外省市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本市。公安交管、市政公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各入市口聯合執法,對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強制勸返。第十條非法超限超載車輛惡意聚集、強行闖關或者阻礙、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本市各入市口(含高速公路收費站)、貨源企業車輛出入口必須安裝稱重設備、車輛緩沖帶和自動路障裝置。第十二條公安交管、市政公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時,根據本規定需要追究貨源企業、交通運輸經營企業或者車輛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企業責任,屬於其他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移送其他管理部門予以處理。相關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移送處理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移送部門。第十三條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
對行政執法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擅離職守、濫用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給予警告、吊銷行政執法證件直至開除的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予以通報。
❷ 天津醉駕標准2024年是怎麼規定的
天津醉駕標準是酒精含量超過或者等於80mg/100ml。被判定為酒駕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序處以罰款和拘役,並且會被吊銷駕駛證,構成犯罪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能在考取駕駛證。一、天津醉駕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醉駕的標準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就屬於醉駕。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二、醉駕駕照吊銷的時間是多久?
醉駕駕照吊銷的時間一般是五年。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的整個解決流程是依法進行的,這不是公安機關的某一位工作人員能隨便處理的。或者有些駕駛員是認為這種小事花錢就能擺平,但權力金錢肯定不能凌駕於國家法律制度上,否則國家也沒有什麼公共秩序可言了。騎摩托車的當事人只能配合公安機關的處理。
醉駕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違章行為,判定是否屬於酒駕我國的法律法規也是有明確的標准,達到了醉駕的標准就會被處以相應的處罰,如果酒駕造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出現了人員傷亡的情況,那麼酒駕人員就可能構成犯罪,會被判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