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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子女投靠隨遷多久下准遷證

發布時間: 2025-07-02 23:25:53

① 天津孩子戶口隨遷要注意哪些事項

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第六章遷移登記規定:
一、市內遷移
第四十四條
公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長期居住的,應當由遷移人或者戶主及時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移登記。
第四十五條
公民因搬遷或購房,在我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憑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房屋產權證明。
遷移人非房主的,需提供房主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與他人共有房屋產權申請落戶的,應按照「一房落一戶」的原則,由全部共有產權人共同提出同意落戶書面證明材料。
第四十六條
在我市市內六區、
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及兩區三縣之間夫妻、父母與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投靠遷移,憑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第四十七條
因離婚戶口自原配偶戶內移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在親屬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投靠親屬落家庭戶;無人接收的,可以落戶籍地社區集體戶。
二、遷出市外
第四十九條
因錄取學生、畢業分配、工作調動、投靠親屬、退學休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往外省市的,可憑以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一)錄取學生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錄取通知書》。
(二)畢業分配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報到證》。
(三)工作調動或投靠親屬(含博士後錄取)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具的《准遷證》。
(四)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退學、休學、被開除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就讀學校相關證明材料。

注意:
公民領取戶口簿和遷移證應當繳納工本費,請自行准備零錢。
(1)天津子女投靠隨遷多久下准遷證擴展閱讀
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戶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
戶口遷入:公民應在《准予遷入證明》和《戶口遷移證》有效期限內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遷入登記。所需手續:
1.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和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
2.計劃生育審查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② 外地辦天津子女投靠多久能批准下來

現在天津子女投靠落戶的方式主要都是積分落戶,天津積分落戶是非津戶籍常住人口落戶天津主要途徑,也就是說取決於父母的條件,符合條件的當年可以就可以辦,不符合條件的就年復一年慢慢等吧。

政策依據: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於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來流動人口的落戶指標。每年兩次,1~4月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

這項政策試行兩年,2014-2015兩年。2016年1月1日,《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頒布並正式實施,替代了之前的《天津市居住證暫行管理辦法》,同期發布《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對天津積分落戶細則做了調整。

2014年~2016年上半年積分落戶數據
2014年第一期(2014年1月至4月)共受理積分入戶申請3400人,其中2500人獲得落戶資格,最低分值為140.01;
2014年第二期(2014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積分入戶申請9964人,其中8000人獲得落戶資格,最低分值為140;
2015年第一期(2015年1月至4月)共受理積分入戶申請9486人,其中8017人獲得落戶資格,最低分值為140.01;
2015年第二期(2015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積分入戶申請13196人,其中11983人獲得落戶資格,最低分值為140.84;
2016年第一期(2016年4月7日至5月3日)共受理積分入戶申請3000人,其中2508人獲得落戶資格,最低分值為146。

辦理條件:
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2016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怎麼才有天津積分落戶申報資格?用大家都能看懂的話說就是:
有天津市居住證

申報的時候在天津有公司繳納一年以上社保

居住證積分達到140分以上

在津有合法穩定住所,常見的就是大產權房。

滿足這幾項,就可以進行申報。

每年1-4月 7-10月為申報期,申報成功,審核通過。如果當期入圍居住證積分落戶分數線,上半年申請的,7月初左右下准遷證,下半年申請的,次年1月左右下准遷證,拿著准遷證回戶籍所在地公安關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把戶口前往天津了。

參考資料: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領取准遷證明
相關材料報批天津市人社局和天津市公安局,通過審核後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戶口准予遷入證明》。一般3個月左右即可下《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辦理落戶手續
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