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條約的內容及影響
《天津條約》的內容包括:
1. 開放天津等11個城市作為通商口岸;
2. 允許外國商船在長江各口岸往來;
3. 外國人可以自由進入內地游歷、通商和傳教;
4. 清政府需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800萬兩白銀。
《天津條約》的影響:
該條約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主權,為英國等列強提供了更多的侵略特權。它便利了英國等列強通過駐華使領對中國政府和地方政府施加影響,並使得英國的侵略勢力擴展到華南、長江流域和東北地區。這不僅有利於英國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也對中國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天津條約》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由英國、法國、美國、俄國四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它包括《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和《中法天津條約》等四個部分,各自針對這四個國家制定了具體內容。
《中英天津條約》的主要內容有:
1. 英國公使常駐北京,並在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
2. 新增牛庄(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台)、台灣(台南)、潮州(後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鎮江、南京為通商口岸;
3. 允許耶穌教、天主教教士自由傳教;
4. 英國人可以自由進入內地游歷、通商,並在各通商口岸租地蓋房、設立教堂、醫院、倉庫等;
5. 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通商口岸往來;
6. 中英兩國派員在上海舉行會議,修改關稅稅則;
7. 中國賠償英國400萬兩白銀;
8. 確定領事裁判權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
《天津條約》對中國主權的嚴重破壞,使得英國及其他三國獲得了一系列侵略特權。這不僅為列強通過其駐華使領對中國施加影響提供了條件,還使得英國的侵略勢力得以擴展到華南、長江流域和東北,更接近出口貨物的產地和進口貨物的行銷地。這極大地有利於英國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原料,對中國社會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