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2020
1、具有天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2、具有天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3、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法律依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第七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單人戶申請公租房:
(一)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獨立戶籍滿5年的單人家庭,可單獨申請公租房。獨立戶籍未滿5年的,申請家庭人口數量以本次遷移之前戶口簿記載為准。
(二)離異或喪偶的單人家庭,可單獨申請公租房。離婚人員須離婚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准),方可申請公租房。
(三)非獨立戶籍的未婚人員,須與父母共同申請公租房。但父母為市內六區、環城四區以外戶籍或已雙亡的,可單獨申請。父母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內有住房的,須認定為該申請人住房。
(四)申請人(或配偶)與未婚子女在同一地址分別落有戶籍的,應當共同申請公租房。
『貳』 天津市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法律分析】: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1、本人手寫申請書;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婚姻證明:(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叄』 市國土房管局解析天津市申請公租房政策
天津頻道 繼本市今年3月推出首批公租房之後,天津市今日起又有六個項目面世,同時公租房在過去只針對享受「三種補貼」資格家庭的基礎上,進一步擴面,將本市人均年收入3萬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家庭納入保障范圍。這些家庭如何天津市申請公租房,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給予了明確的解釋。 一、新推出的公租房房源有哪些? 新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有六個、6010套,分別是位於華明新家園的華豐家園、天欣花園,位於雙港新家園的金秋新苑、民盛園、民興園,位於昆侖路與外環線交口的秋悅家園。其中,已交付使用的房源為1066套,分別為天欣花園的214套和民盛園的852套;其他4944套房源可在6個月內交付使用,其中包括天欣花園的428套和民盛園的1232套住房。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租房新房源? 今年3月,本市首批推出了3個項目、3378套公租房,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但未租賃住房的家庭配租。這次推出的6000餘套新房源,秋悅家園只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而華豐家園、天欣花園、金秋新苑、民盛園及民興園既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家庭,也面向《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津政發〔2011〕12號)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申請家庭,即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三、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如何申請公租房? 申請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住房情況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區房管局審核住房情況,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民政部門審核收入情況,經對住房、收入情況審核合格公示後,區房管局為符合條件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 四、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如何進行資格認定? 對天津市申請公租房家庭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核認定: 申請家庭戶籍的認定。申請家庭戶籍以戶口簿記載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的非農業家庭戶籍(含因就業在本市落戶的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認定。 申請家庭人口的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按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認定。申請人同戶籍父母也可作為家庭人口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數量以2010年12月31日前戶口簿記載為准。 因結婚新增人員、新出生人員、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人員、退出現役人員、在外地上學畢業人員、離婚人員、知青及其子女、刑滿釋放人員遷入申請人戶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戶的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申請家庭收入的認定。申請家庭收入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民政部門按照《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對暫行辦法》(津政辦發〔2008〕47號)及有關規定認定。 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視為無房;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按該處住房面積認定;家庭成員有兩套(處)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認定。 申請家庭有私產住房的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面積認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即計租面積加陽檯面積)乘以相應系數計算。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系數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數為1.15。 申請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已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核定計算;住房出售或置換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換住房不認定面積。 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住房拆遷三年以上的,被拆遷住房不認定面積。 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認定。離婚須在一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准)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五、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的標準是多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准繳存。 繳存的租房保證金按照同期銀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息,未滿1年的,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時,抵扣欠繳租金和違約賠償,一次性結清本息。 六、目前暫未交付使用的房源怎樣進行登記? 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天津市申請公租房人,可以選擇在一年內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按照《項目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點進行預登記。預登記項目選房定期分批進行,每批登記截止時間為每月30日。經營單位分批組織搖號。 七、申請家庭預登記項目後還可以在市場上租房嗎? 對於已經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申請家庭在預登記項目交付使用前可繼續在市場上自行租賃住房,並領取租房補貼,租賃登記備案截止時間按預登記項目交付日期確定。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由經營單位在預登記項目簽約入住時收回,並按區交各區房管局統一存檔。 八、選擇預登記項目的家庭在入住前是否需要資格復核? 選擇預登記項目的家庭,在簽約入住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的,市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書面告知申請人和經營單位,經營單位不得與申請人簽訂入住協議。 九、預登記項目如何進行選房? 在預登記項目房屋面積測量確定後,按批次先後和搖號順序,組織申請人選房。經營單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類、再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類、最後其他符合條件類」次序組織選房工作。在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屬於同類別的申請家庭,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優先選房。 預登記項目配租完畢,經營單位應及時發布公告。
『肆』 天津公租房怎麼申請,具備什麼條件
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2、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單人戶)。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標准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3、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其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三種補貼」的申請條件也均有規定。
天津市公租房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在公共租賃住房的退出機制方面,《辦法》明確了3種情形:一是承租人有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改變用途,破壞或者擅自裝修且拒不恢復原狀,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二是承租人累計拖欠6個月租金、未按規定申請續租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三是承租人有不符合續租條件、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和承租或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應當在給予的搬遷期內騰退。搬遷期滿不騰退,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繼續承租;有其他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承租人騰退。
據了解,本市房管部門為督促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家庭在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後依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今年上半年對《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修訂,在其中增加了公共租賃住房退出約定,並嚴格遏制購買限價商品房後改變住房用途的行為。
『伍』 天津2019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期限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及以上單人戶)。
2、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由市國土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市國土房管局依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調控受理申請人范圍和數量。
3、外地來津就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由市國土房管局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5)天津有哪些公租房擴展閱讀:
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單位應當通知承租家庭限期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規定申請續租,或者申請續租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賃期內,購買保障性住房,或者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的。
『陸』 天津市現在哪裡有公租房
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信息,請注意查詢。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柒』 天津市河北區公租房房源有哪些
你好,滿江道公租房即秋悅家園,目前已經交付使用,沒有房源了。如果你可以等,可以關注一下天泰路的公租房項目,那邊正在建設,估計2013年下半年可以交付使用。
『捌』 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玖』 天津公租房東麗有哪些項目
東麗區公租房一共有四個項目:
1,嶗山道小王莊項目
2,龍山道李明庄項目
3,衛國道於明庄項目
4,雪蓮路楊台村項目
PS:河東也有兩個,分別是糖精廠項目與鋼渣山項目。
『拾』 天津市公租房相關政策 有知道的請詳解一下
一、什麼是公共租賃住房?
答: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准,向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滿足過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賃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經濟、適用原則進行裝修,具備基本使用功能。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答:(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什麼規定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准入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調控受理申請家庭的范圍和數量。目前,根據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情況,各區房管局暫時只受理符合「三種補貼」條件家庭的申請。
四、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答: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補貼資格證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換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
區房管局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後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認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資格,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
《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上標注可供選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標注的項目出租完畢或通知單開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單自行廢止。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何規定?
答: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家庭,持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房。
目前,本市推出的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有2個,分別是秋麗家園和秋怡家園。
六、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戶型標準是什麼?
答:家庭人口為2人(含)以下的,租賃一室戶型房屋;家庭人口為3人(含)以上的,租賃二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一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庭只能承租一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二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庭可承租一室或二室戶型房屋。
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家庭,租賃標准按本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相關政策執行。
七、持有《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如何辦理租房手續?
答:(一)登記選房。持有《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參加公開搖號、選房。
(二)繳存保證金。申請人在選定住房後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
(三)簽約入住。申請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供熱合同等,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
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選房順序有沒有先後?
答: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依申請家庭住房困難情況分階段選房。經營單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類、再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類、最後其他符合條件類」次序組織選房工作。在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能夠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在同等類別的申請家庭中優先選房。
九、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是如何確定和調整的?
答: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和樓層、朝向調劑系數按照房屋租賃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和調整。具體項目的租金標准結合同等地級、同類房屋租賃市場價格,參照項目所在區域的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確定和調整。每套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賃住房經營單位按照管理部門核定的項目租金標准和樓層、朝向調劑系數確定。
租賃期內,可根據屆時管理部門核定的租金標准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續租期間租金按照屆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繳納。
十、能使用租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嗎?
答: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可與補貼發放單位簽訂《委託代扣租房補貼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使用租房補貼交納租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家庭,可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使用住房公積金交納租金。
十一、申請人繳存租房保證金的標準是多少?
答: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不繳存租房保證金;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按照所承租住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准繳存;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准繳存。
繳存的租房保證金按照同期銀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息,未滿1年的,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時,抵扣欠繳租金和違約賠償,一次性結清本息。
十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還應承擔哪些費用?
答: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除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房屋租金外,還須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氣、熱、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
十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能否申請其他住房保障?
答: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符合「三種補貼」條件、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按屆時政策提出申請租房補貼或購買保障性住房。
十四、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動對繼續承租有何影響?
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的,承租家庭應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購買其他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承租家庭成員接受贈與或繼承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辦理房屋接受贈與或繼承手續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十五、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答:公共租賃住房初次承租期不超過3年;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的3個月前,向經營單位申請續租。經審核符合屆時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可以續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租賃合同期屆滿,承租家庭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十六、哪些情形視為放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
答:以下四種情形視同放棄承租資格,1年內不接受重新申請:
(一)未按規定選定住房的;
(二)已選定住房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
(三)已簽訂租賃合同未在30日內辦理入住手續的;
(四)其他放棄承租資格的情況。
十七、承租期間什麼情況下租賃合同解除?
答: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有權依法單方解除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並收回出租房屋,同時承租家庭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空置的;
(二)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的;
(三)欠繳租金累計滿3個月的;
(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已交付使用滿2個月的;
(五)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十八、對申請人弄虛作假將如何處理?
答: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戶籍、人口、收入、住房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一經發現,如實記錄其不良信用信息,並按照規定納入天津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對已取得的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要予以取消,騙取的補貼要予以追繳,禁止申請人及其配偶5年內再次申請住房保障。申請人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收回住房。
十九、相關單位咨詢電話
天津市國土資源 23316187和房屋管理局 23394500和平區房管局 23329370河西區房管局 28138773河東區房管局 84122032南開區房管局 27228633河北區房管局 26293509紅橋區房管局 87724222東麗區房管局 84375958津南區房管局 28395643西青區房管局 27916803北辰區房管局 26393731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3148200和平區公積金管理部 23148252河東區公積金管理部 60891500河西區公積金管理部 23262055南開區公積金管理部 27413007河北區公積金管理部 24457395紅橋區公積金管理部 87729935東麗區公積金管理部 24966285西青區公積金管理部 27917755津南區公積金管理部 28397065北辰區公積金管理部 2691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