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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辯護律師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6-10 22:09:07

① 開庭請律師辯護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庭請律師辯護一般情況下不會低於5000元,但是,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的收費多少錢其實和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案件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具體要求以及律師的具體情況等這些因素都是有一定的關系的。如果律師的社會信譽特別高,向辯護律師支付的辯護費也可能高達上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② 在天津一般的刑事案件請律師的話大概需要多少錢

你好,依據天津市律師收費辦法,代理刑事案件

一、偵查階段:包括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最高不超過3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最高不超過3000元/件;

三、一審案件最高不超過6000元/件;

四、二審案件最高不超過6000元/件。
依據天津市律師收費標准最新辦法:
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50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5000-30000元/件;
4、二審階段:5000-30000元/件;
5、刑事犯罪涉及指控數額的,可以參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收費。
再審案件、死刑復核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准執行。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的代理人的,參照民事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收取法律服務費。
對於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費標准基礎上上浮100%-500%。
對於刑事案件可以採取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每小時收費500-3000元。

③ 在天津一般刑事案件情律師大概需要多少錢

刑事案件
(1) 一審階段:
① 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人民幣;
② 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
③ 審判階段:8000-50000元人民幣;
④ 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
⑤ 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託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一固定數額包干使用。
(2) 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
發改價格2006(611號)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准執業的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准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訂合同後,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合法票據。
第十九條 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託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條 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託人提供費用概算,經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結算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有關費用時,律師事務所應當向委託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部分,委託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條 律師服務費、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任何費用。
除前款所列三項費用外,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委託人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對於經濟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圍的公民,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執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
第二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律師事務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辦法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第二十六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收費的監督檢查。
律師事務所、律師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之一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一)不按規定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
(二)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的;
(三)超出政府指導價范圍或幅度收費的;
(四)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五)以明顯低於成本的收費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六)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第二十七條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服務活動的監督檢查。
律師事務所、律師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依照《律師法》以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實施行政處罰:
(一)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或者收費合同規定的;
(二)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規定的;
(三)不向委託人提供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用概算,不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不向委託人提交代交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有效憑證的;
(四)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業務檔案規定的;
(五)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函件、電話、來訪等形式,向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舉報、投訴。
第二十九條 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超越定價許可權,擅自製定、調整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予以處分。
第三十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司法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律師服務收費爭議調解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司法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執行。《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印發<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1997〕286號)和《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暫由各地制定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的通知》(計價費〔2000〕392號)同時廢止。

按件收費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2] ;
⑵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④ 天津律師費多少錢

看你什麼案子了。

一般民事案件按照標的物數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另加交通費。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最高不超過5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爭議標的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續費;爭議標的超過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續費外,可以按照不高於下列規定標准分段收取:
爭議標的額 收費標准
10001 至 100000元 5%
100001 至 500000元 4%
500001 至 1000000元 3%
1000001 至 10000000元 2%
10000001元以上 1%

二、代理行政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最高不超過5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准執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一、偵查階段:包括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最高不超過3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最高不超過3000元/件;

三、一審案件最高不超過6000元/件;

四、二審案件最高不超過6000元/件。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最高不超過5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准執行。

五、代理仲裁按照民事案件收費規定執行。

六、擔任法律顧問,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其它法律文書,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其中:擔任法律顧問可以按年度收費,也可以按實際工作量收費。按年度收費的,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法律咨詢等簡易法律服務時不再另行收費。

七、律師事務所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時,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但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一、下列刑事案件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1.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的案件;
2.犯罪嫌疑人被指控觸犯3個以上罪名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為5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
4.擬做改變檢察院指控罪名或無罪辯護的案件;
5.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走私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犯貪污、賄賂罪的案件;
6.涉及刑法分則規定的妨害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詐騙犯罪的案件。

二下列民事、經濟、行政、仲載案件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1.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的案件;
2.集團訴訟;
3.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案件;
4.涉及專業知識,需要聘請非法律專業人士擔任顧問方能辦理的案件。

八、除上述規定的法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外,律師事務所在代理需由其進行前期投入並承擔案件風險的法律服務業務時,可與委託人協商確定收費標准及收費總額。

⑤ 天津王雨律師打刑事案件怎麼收費的

刑事律師收費標准如下: (一)計件收費1。刑偵階段,3000元/件2。在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件3。一審階段4000元/件4。死刑復核案件,刑事自訴案件原告人或者被害人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沒有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取5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收費;5.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減免收費。(2)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每小時收費200-3000元。
一般來說,普通律師一個刑事案件收費1萬元,也就是說,打一審二審兩個官司,需要收費2萬元才能打贏,80%的手續費是1.8萬元。
一般來說,律師費是根據刑事訴訟的階段來收取的。一期起步價5000元,可協商採納。謝謝你。
情況不明就不好說了。刑事案件辯護律師收費分階段,即偵查階段、公訴階段、審判階段。每個階段每個律師收取的費用都不一樣,從幾千到幾十萬甚至更多。
刑事案件的律師辯護費基本都很貴,因為辯護難度大,還有很多調查要做。正規律師的收費在5-50萬之間。

⑥ 請辯護律師要多少錢

最少都要一千塊錢,
一般一場官司下來二千以上。

⑦ 請一個律師大約要多少錢

您好,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下面具體介紹:
1、常規收費,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2、包干收費,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准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3、風險收費,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後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准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10000,勝訴後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30%。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律師接受委託後,通過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請求,要綜合分析案件,然後得出嚴密的訴訟方案。該方案的構思主要體現在訴狀當中。民事起訴狀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文書,由代理律師起草。同時還要指導當事人准備證據,並整理證據。這是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律師的主要勞動都是無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對案件成敗起決定性的作用。第二個階段是立案,律師要備齊立案材料代理當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後,等法院傳票通知開庭。第三個階段是開庭,開庭是訴訟的中心環節。律師在庭前會做好充分准備,在法庭上律師要舉證、質證,並發表代理意見和辯論。開完庭後律師還可以整理書面代理詞向法院提交。等法院判決後,如當事人不服還可以代理上訴。以上是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主要工作。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⑧ 一般的案件請一個辯護律師需要多少錢

因各地經濟狀況不同、案件難易程序不同,所以律師代理費不盡相同,具體數額要同聘請的律師溝通後具體協商。

民商服務:

(1) 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 執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准減半收取。

(8)天津辯護律師多少錢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收費的監督檢查。

律師事務所、律師有下列價格違法行為之一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一)不按規定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

(二)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的;

(三)超出政府指導價范圍或幅度收費的;

(四)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五)以明顯低於成本的收費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六)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第二十七條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服務活動的監督檢查。

律師事務所、律師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門依照《律師法》以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實施行政處罰:

(一)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或者收費合同規定的;

(二)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規定的;

(三)不向委託人提供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用概算,不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不向委託人提交代交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有效憑證的;

(四)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業務檔案規定的;

(五)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函件、電話、來訪等形式,向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舉報、投訴。

第二十九條 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超越定價許可權,擅自製定、調整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予以處分。

第三十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司法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律師服務收費爭議調解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