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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時間: 2022-07-22 02:41:52

❶ 外地人在深圳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外地人在深圳辦理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必備材料

  • 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 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2 張(規格為40mm×30mm)並貼在申請表上

    附帶《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 《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 《居民戶口簿》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戶籍大學生

  • 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

(3)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居民

(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內非深圳戶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可免交)

(4)未滿 16 周歲的申請人,需在我市居住登記滿半年

監護人陪同 另需

  • 關系證明《出生證明》或《居民戶口簿》

  • 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

若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 另需

  • 陪同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

  • 監護人委託書

(5)國家工作人員:單位證明

參考資料

請詳見非深圳戶籍人員申請普通護照

❷ 深圳市辦理護照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深圳市辦理護照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深圳市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具體規定是:
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❸ 深圳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深圳辦理護照所需材料為:

(1)必須材料

  • 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 《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2)國家工作人員 和 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

  • 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

  • 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 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 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居民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

  • 如申請人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首頁、資料頁、變更頁,集體戶首頁可為復印件)

  •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託書

(4)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戶籍配偶、子女、父母

  • 本市戶籍直系親屬《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5)在本市就業、就學的非本省戶籍人員

  • 就業人員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 就學人員需提交就讀的大專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出具證明院校應為獨立法人資格院校,負責人簽字應為主管院校領導,印章應為校章)

(6)在本省企業工作的外省戶籍人員

  • 所在企業出具的在職證明

溫馨提示:

為節省您的時間,請登錄「深圳市公安局」,根據您的實際情況,辦理業務預約和查詢

以上內容來源於:

深圳市公安局

❹ 非深戶在深圳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首次申請、換發、補發護照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三)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於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四)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交驗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

(五)不同申請對象須提交的相應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居民,交驗居住證原件。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戶籍大學生,提交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

3、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的年滿60周歲父母、未滿16周歲子女和深圳戶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戶籍配偶,提交在深親屬的身份證及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並交驗原件。(親屬關系證明: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申請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書面關系說明)

4、外省戶籍居民,提交與戶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一致的材料。

(六)對於未滿16周歲的申請,須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及監護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並交驗原件(戶口簿如可完成系統核查的,則無需提交);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復印件並交驗原件。

(七)提交與申請事項相應的證明材料:

1、護照加註

(1)曾用名及姓名加註。提交原普通護照簽發機關頁及個人資料頁復印件(交驗原件)和申請普通護照加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英文姓名加註的,提交的證明材料須經我國駐外使館、領館進行認證。

(2)持有效護照加註曾持護照號。提交原普通護照簽發機關頁及個人資料頁復印件(交驗原件)。

2、護照換發

(1)提交原普通護照,所持普通護照為境外簽發的,還須提交該護照復印件。

3、護照補發

(1)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提交損毀的護照及損毀原因說明。

(2)因普通護照遺失或被盜申請補發的,需提交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

(八)申請人在申辦電子普通護照時,需在公安機關採集指紋。對十六周歲以下的申請人,由其監護人決定是否採集指紋。指紋採集順序為先右手後左手(先拇指後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隻手各採集1枚指紋。

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構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書,並在手指傷病痊癒後到原護照受理部門換發護照、補采指紋。

(九)申請人簽名需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簽名以習慣書寫方式簽名,少數民族可以依照少數民族語言姓名簽名。簽名應當橫向書寫,且須在矩形框內,不得壓線。

(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經上級機關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其他材料。

❺ 深圳護照辦理的流程與費用

法律分析:一、深圳護照辦理流程主要為:

(一)預約辦理

辦理前需要在微信公眾號或官網上預約

(二)審核材料

當申請人攜帶材料到辦理地點後,需要使用身份證在自助機上列印申請表並填寫信息和貼照片(辦理點都會提供拍照的地方),然後將所有材料交到初審處,初審合格後取號等待窗口人員辦理。

(三)受理申請

申請人將材料遞交給窗口人員,然後需要指紋採集,順序為先右手後左手(先拇指後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隻手各採集1枚指紋, 十六周歲以下的申請人,由其監護人決定是否採集指紋,受理成功後申請人到自助機上繳費,整個辦理流程即可成功並結束

(四)取證

當查詢進度顯示待領證的時候,申請人可根據預約時選擇的取證方式到辦理點自取或等待郵寄到家

二、收費標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為辦理護照費用為120元/本;加註:20元/項。(補辦也是120元/本)

法律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門 (一)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准,由160元/本降為120元/本。(二)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准,由80元/張降為60元/張。(三)其他收費項目按現行標准執行。

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無線電頻率佔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

❻ 深圳護照換發材料

法律分析:深圳護照換發材料: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護照:

(一)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二)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三)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四)護照遺失或者被盜的;

(五)有正當理由需要換發或者補發護照的其他情形。

護照持有人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在國內,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在國外,由本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普通護照的,由本人向暫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的換發或者補發,按照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