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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多久會查一次廠

發布時間: 2022-07-28 09:49:04

A. 深圳海關清關的時間多長

正常情況來說:產品入庫日起3個工作日,產品條碼5個以上,需要4-5個工作日。特殊情況,要看處理情況的速度。

B. 深圳海關最近很嚴嗎我的貨都在海關2個月了!

好恐怖,什麼貨,怎麼二個月了。現在沒有大的政府活動沒聽說海關要加強什麼的。但海關抽檢概率一直很高,香港到深圳快遞報關基本是100%檢查。直達深圳的每架飛機的貨也都是幾百票的抽查。但是貨物與申報一致就會很快放行啊。

C. 求深圳海關具體清關流程和時間

每一類貨的清關時間都說不定的,流程也不一致,快的一兩天可以,慢的一兩個月都不行。
報關員是必須的,因為海關不會跟你接觸的,海關只跟報關員接觸。我是報關行的。

D. 你好 現在深圳海關貨物出口在嚴查嗎,抽查檢驗到放行一般要多長時間

現在很嚴格的,如果被抽查到至少要15天時間

E. 深圳海關清關要多久

周六日肯定會延誤.這是肯定的..海關的黑暗你是不知道的..我們貨代經歷太多太多了.這個時間沒有人給你准確的..建議你發香港.香港到深圳.香港到深圳全程才兩天左右時間.很快的.台灣到香港才一天.總的算起來三四天時間.

F. 請問一下,進口貨物到港之後,報關直到放行在不碰到海關查驗的情況下一般需要幾天的時間

一、要看報關方式是什麼。如果是手冊報關的話,從報關開始到海關放行一般在2天左右。如果是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話,一般需要4~5天的時間。
二、進口貨物清關時間,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口岸,以及進口貨物不同,所需要的時間也不同,下面以深圳鹽田港為例:
(一)、鹽田港普通貨物:
1、換單0.5天
2、報檢0.5天
3、報關0.5-1天
4、海關處稅單、交稅、海關做放行1天。如果不遇到海關查驗,也不核價的情況下一般需要2-3天時間。
(二)、鹽田港需要商檢的貨物
1、換單0.5天
2、報檢以及出商檢通關單1-2天
3、報關0.5-1天
4、海關處稅單、交稅、海關做放行1天。如果不遇到海關查驗,也不核價的情況下一般需要3-4天時間。
三、貨物到港後海關清關一般多長時間:
真正在海關通關的時間是比較短的,而清關不單指海關環節,還有船舶到港後換單,商檢報檢,海關報關,港口堆場繳費,運輸送貨等環節,貨物到港後到提貨之中的環節我們稱之為海關通關環節,通關環節時效也是非常快的,正常不會超過7個工作日,不同貨物審核要求不同,時效也有所變化。
1.普通貨物:到達港口後的2-3個工作日清關完畢
2.舊設備清關:由於舊設備清關需要對設備等商檢貨物提前辦理中檢、備案、申請進口許可證(5-8個工作日),清關備好查驗,海關審價3-5個工作日完成。
3.進口紅酒/肉類等高風險食品:這個需要向海關提交供應商企業注冊號、官方檢測報告、衛生證、國內收貨人備案、申請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中文標簽,然後港口報關報檢正常2-3個工作日完成,商檢抽樣檢驗檢疫約15個工作日,待出具檢驗檢疫報關後提貨自由銷售。
4.特別注意:海關放行
(1)隨機抽查查驗,無,則一次放行
(2)開出查驗通知後2次放行
(3)查驗後,做關封後放行。

G. 一般深圳海關的工作人員,能在那裡干多久前景如何(請詳細回答,後有100分相送)

海關的確有嚴格的交流制度,在相同的崗位最多不能幹超過3年時間,但是都是直屬海關內部交流,所以深圳海關的工作人員如果自己願意的話,可以一直干到退休。無非是今年在皇崗緝私局,明年在大鵬緝私局,後年在鹽田緝私局,乾的具體工作可能今年干法制,明年干政工,後年直屬隊。如果您姐夫官做到緝私局長的級別,可能會全國海關范圍內交流。局級以下的只在深圳海關內部交流。詳細情況見後面附的《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規定(試行) 》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規定(試行)

原版文件:1.署發文件
2.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規定(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工作,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幹部素質,建立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海關緝私警察幹部隊伍,根據黨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海關系統幹部交流規定》,結合海關緝私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遵循下列原則:

(一)與培養鍛煉幹部相結合;

(二)與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和發揮幹部特長相結合;

(三)與實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和任職迴避制度相結合;

(四)與緝私工作需要相結合;

(五)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

第二章 交流方式

第三條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方式分為海關系統內部交流和海關系統外交流。

第四條 海關系統內部交流包括關區內交流、跨關區交流。

(一)關區內交流是指海關緝私警察在同一直屬海關單位內緝私部門之間的交流和緝私部門與海關其他部門之間的交流。

(二)跨關區交流是指海關緝私警察在不同直屬海關單位之間的交流和直屬海關單位與總署機關之間的交流。

第五條 海關系統外交流是指海關緝私警察幹部到地方掛職鍛煉。

第三章 交流對象

第六條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的對象主要是指海關緝私警察的各級領導幹部。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進行交流:

(一)在同一直屬海關緝私局擔任局長、政委職務滿8年的;

(二)在同一直屬海關緝私局擔任副局長職務滿10年的;

(三)直屬海關緝私局內設處室領導或隸屬海關緝私分局領導在同一職位工作滿6年的;

(四)直屬海關緝私局或隸屬海關緝私分局內設科級機構領導在同一職位工作滿5年的;

(五)按中央和總署有關規定需要任職迴避的;

(六)其他原因必須交流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有計劃地進行交流:

(一)在同一直屬海關緝私局擔任局長、政委、副局長職務5年以上的;

(二)直屬海關緝私局內設處室領導、隸屬海關緝私分局領導以及上述機構內設的科級機構領導,在同一職位工作3年以上的;

(三)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九條 下列人員一般不再進行跨關區交流:

(一)副廳局級領導幹部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

(二)處級領導幹部年齡在50周歲以上的;

(三)科級及以下領導幹部年齡在45周歲以上的。

特殊情況需要交流的,按照海關緝私警察幹部管理許可權另行確定。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緩交流:

(一)經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崗位專業性較強或緝私工作特殊需要的。

第十一條 對按規定不再進行交流或暫緩交流的幹部,應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從海關其他部門交流到緝私部門的幹部,必須符合首授人民警察警銜條件,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相應警銜;從緝私部門交流到海關其他部門的幹部,在交流期間保留警銜,不辦理警銜晉升。

第四章 交流期限

第十三條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期限原則上按照領導幹部任期制年限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跨關區交流期限按照以下標准掌握:

(一)副廳局級領導幹部一般為4年;

(二)處級、科級領導幹部一般為3年;

(三)其他幹部一般為2年;

(四)由沿海地區海關交流到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海關的緝私警察幹部交流期限一般為3年;由內陸邊遠地區海關交流到沿海地區海關的緝私警察幹部交流期限一般為1年。

第十五條 到系統外掛職鍛煉的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任職期限一般為2年。

第十六條 因工作需要或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或縮短幹部交流期限。

第五章 組織實施與管理

第十七條 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工作應在黨組領導下進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級負責,由人事部門組織實施。

(一)海關總署管理幹部的交流,在直屬海關內部交流的,由直屬海關黨組商總署緝私局提出建議報人教司,人教司研究後報總署黨組;跨關區交流的,由總署緝私局商直屬海關黨組提出建議報人教司,人教司研究後報總署黨組;

(二)海關總署緝私局管理幹部的交流,由直屬海關緝私局黨組提出建議,並經直屬海關黨組同意後,報總署緝私局黨組審批;

(三)直屬海關管理幹部的交流,由直屬海關緝私局黨組提出建議,報直屬海關黨組審批,其中直屬海關緝私局內設處(室、隊)正職領導的交流,在交流前需事先徵得總署緝私局黨組同意;

(四)直屬海關緝私局管理幹部的交流,由直屬海關緝私局政治處提出建議,報直屬海關緝私局黨組審批。其中需在全關區范圍內交流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五)以上幹部的交流,亦可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具有幹部審批權的黨組在徵求有關部門、單位意見後作出決定。其中按照規定需要徵得同意的,應當在徵得同意後作出決定。

(六)直屬海關其他部門幹部需交流到緝私部門的,按照海關緝私警察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

第十八條 海關緝私警察領導幹部的交流應嚴格按照領導班子職數的有關規定,不得超職數配備。

第十九條 海關緝私警察在海關系統內交流幹部的考核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由現單位負責,交流不滿半年的可在原單位考核;交流到海關系統外掛職的幹部,除參加掛職單位的年度考核外,在掛職期間和掛職期滿後,還將由總署會同掛職單位進行專門考核。

第二十條 交流幹部應在接到交流通知後的半個月內到任。

第二十一條 交流幹部到新的工作單位時,應辦理行政和黨、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和本人檔案。

第二十二條 交流幹部在交流期間晉升職務的,由現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但審批或報批前應徵求幹部原單位的意見,任命後應及時將任職通知及其他有關材料抄送原單位。需變更工資標準的,由工資關系所在單位負責辦理,署管幹部、總署緝私局管理幹部應上報審批。

第二十三條 實行任期制的交流領導幹部,需在任期屆滿前2個月寫出任期工作報告,並在關(局、處)務會上報告任期工作情況,處級以上單位主要負責人還要接受離任審計和本單位群眾評議。任期工作報告和群眾評議情況綜述材料報送上級機關人事部門備案,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人事部門組織考察後,報黨組決定是否連任或調整。

第二十四條 其他幹部交流期滿時,應對交流期間工作進行總結,填寫《海關緝私警察幹部交流情況鑒定表》(見附件),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在一定范圍內組織人員對其交流期間工作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情況,對其交流期間的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現作出鑒定,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送上級機關人事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交流幹部在交流期間,本人要求辭去所任職務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第二十六條 交流幹部在交流期間,遇有獎懲事項,按總署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現單位辦理或報上級機關批准,並及時向幹部原單位反饋。

第六章 配套措施

第二十七條 跨關區交流幹部的工資、津貼、獎金、福利待遇等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由原單位發放。原單位地區標准低於現單位地區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現單位發放。對交流幹部日常實物性福利待遇及地方性津補貼等,由現單位按本單位同級幹部標准發放。

第二十八條 交流幹部的差旅、住宿、醫療等費用,由現單位按規定報支。

跨關區交流的幹部按財政部有關規定享受伙食補助,所在地標准高於規定標準的,按所在地標准執行。關區內交流幹部的伙食補助由各直屬海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交流幹部在原單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並根據所在地醫療改革的有關規定辦理異地醫療手續或轉移基本醫療賬戶,大病醫療費用由現單位按規定報銷;原單位尚未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由現單位按規定報銷;現單位尚未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由現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銷。

第二十九條 交流到拉薩等高原高寒地區海關的幹部,由原單位一次性發給適當補助。其中交流到拉薩關區的幹部,交流期間職務工資向上浮動一個檔次,交流期滿4年的,可轉為固定工資。

第三十條 跨關區交流幹部按規定享受探親假。探親假可一次休完,也可結合國家法定節假日分段休,但一般一年不得超過三次。探親交通費由現單位按規定給予報銷;若幹部本人未休假,其配偶的探親交通費可由幹部現單位報銷。

第三十一條 跨關區交流幹部的住房、生活設備配備以及房租、水電等費用按《海關總署關於解決交流幹部生活用房問題的通知》(署財〔2000〕273號)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各級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關心交流幹部,幫助解決後顧之憂。交流幹部家庭生活有困難的,可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子女入學、就業等有困難的,原單位應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力協助解決。

第三十三條 交流幹部交流期滿後,原單位應及時妥善安排。對在艱苦地區工作並取得突出成績的幹部,應優先提拔使用。

第七章 紀 律

第三十四條 各直屬海關緝私局要嚴格按照幹部交流規定和程序辦事,不準個人或少數人指定交流對象,不準借交流突擊提拔幹部,不得利用交流對幹部進行打擊報復、排斥異己或拉幫結派,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三十五條 各直屬海關緝私局及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樹立全局觀念,不得拒絕或阻撓上級機關派入或調出交流幹部,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樹立交流意識,嚴格遵守交流規定,對無特殊原因拒不服從交流決定者,予以免職。

第三十七條 幹部交流後,不準從原單位隨帶工作人員和攜帶交通、通訊工具及其他公共物品。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署緝私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准。

H. 深圳海關到貨,一般幾天海關給收貨人打電話,一般幾天出關。

行內5年回復僅供參考

  1. 你這是進口吧, 海運還是空運/

  2. 進口到港或者到機場之後海關不會給你打電話一般是 船運代理或者機場代理給你打電話。

  3. 如果你這快遞的話 一般2-3天就會放行 普貨貨值低的話 如果貨值高都得單獨清關。

I. 請問深圳海關嚴嗎

深圳海關
真的非常嚴,海關對出入境的貨物的抽查率非常高,會扣貨,之類的,非常的嚴厲

J. 海關查驗貨物一般要多長時間才能放行

正常來說,海關方面一般是在三個工作日完成查驗。對於需要向海關申報被稅的包裹,這時由EMS通知收件人。收件人憑國際郵件領取通知單(或到貨通知單)和身份證件到海關辦理申報通關手續。正常來說,海關工作人員不會在單一包裹上停留太長時間,因為要處理的包裹數量實在是太多了。如果包裹內有違禁品,檢驗檢疫方面才會要求郵政人員開箱檢查,海關人員並不私拆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