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條件
在深圳辦理居住證一共有3種條件,只需要滿足其中一種條件,那麼就可以在深圳辦理居住證。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
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非深戶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非深戶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
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B. 在深圳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市新居住證辦理條件:1、深圳市內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應當辦理居住登記。2、定應當辦理居住登記的人員可以直接申請辦理居住證,申請辦理居住證視為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十六周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1)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經濟組織;(2)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3)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4)在深圳市創業並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已滿六十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和在深圳市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戶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C.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有:屬於國內非深市戶籍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深圳辦理居住登記滿十二個月;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D. 深圳居住證辦理要求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2、海外高層次人才;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 第五條 市、區公安機關負責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等相關工作。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居住證服務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綜合協調工作。市經貿信息化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服務管理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及相關信息的整合、共享和應用工作。市、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和計劃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設、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居住證的相關服務管理工作。
E. 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在深圳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且繳納社保滿一年,這樣的話,外來人員可以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這里要注意,繳納社保滿一年應當是連續的,如果中間有中斷,則應當滿足兩年內繳滿十八個月的條件。
辦理深圳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按規定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到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並取得照相回執。
4、按規定提交以下文件資料之一:
(1)以從業提出申請的,由用人單位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後,持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辦證人員名單集中申辦。
(2)以擁有物業提出申請的,提交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者其他產權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辦居住證時還需提供戶口本和《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請居住證的人員,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F.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政策的規定,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是:在特區或市區有合法穩定居所。不是深圳戶籍的人員,從辦理居住登記的當天開始,直到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時間的,被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並且需要在特區有合法且穩定的職業。《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 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G. 2021年深圳辦理居住證條件
2021年深圳辦理居住證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2、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3、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法律法規】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H. 2020年深圳居住證申請條件
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高層次專業人才
高層次專業人才是需要認證的,認證之後就可以直接申請,而且就算資質過期,也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二、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
法律依據:《深圳居住證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兩大條件,即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12個月。其次,要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12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2年內累計滿18個月。
I. 深圳辦居住證要什麼條件符合才能辦
需要符合兩個條件,具體如下: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J. 深圳居住證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居住證: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
第三條 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服務管理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保障權益、優化服務、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應當將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列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體系,建立考核評價機制,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五條 市、區公安機關負責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請受理、審核、發放等相關工作。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居住證服務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綜合協調工作。
市經貿信息化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服務管理相關信息系統建設及相關信息的整合、共享和應用工作。
市、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和計劃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設、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居住證的相關服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