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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社保怎麼轉

發布時間: 2022-08-13 00:19:02

Ⅰ 深圳社保轉個人交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辦理地址:深圳各區社保站均可辦理

二:辦理深圳社保轉移流程:

1、填寫《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社保卡。

3、單位在申請表上蓋章或開具本人辭工轉保證明(已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停交社保時,辦理繳費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Ⅱ 深圳社保轉出流程

法律分析:深圳社保轉出流程如下:

1.申請

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終端機登錄申請列印或者社保經辦窗口申請(無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終端機自動讀取身份證審核或經辦窗口人工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1)符合條件的受理並出具轉移憑證。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3)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材料。

3.審核

申請人攜帶轉保憑證到轉入地申請轉入,轉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接到聯系函後審核辦理,10個工作日。

4.審批

審批通過後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5個工作日。

6.辦結

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業務辦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Ⅲ 深圳社保轉移如何辦理

深圳社保轉移辦理流程:新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社保關系轉移;新參保地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後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社保關系和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離開深圳社保怎麼轉移

法律分析:具體可以打深圳社保局電話12333,也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詢問。一、申請將深圳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深圳:在深圳參保繳費,需要將社保關系轉出的參保人。二、受理條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本市已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並且有繳費到賬記錄;2.參保狀態為已停交;3.未辦理退休手續;4.無未辦結的業務;5.無超齡後繳費記錄。三、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需提供的資料:員工中斷在本市就業,離開本市並辦理轉移的可到我局自動終端機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需要本人身份證跟社保卡。四、辦理流程:持居民身份證、社保卡原件在自助終端機列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Ⅳ 深圳社保轉入流程

法律分析:1、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

2、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3、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

4、轉出地社保機構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機構;

5、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並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 第十條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時,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做好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轉出後,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Ⅵ 深圳社保怎麼轉移異地

一、醫療保險轉移
(一)、轉入
醫療保險轉入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辦理流程
辦理轉入的流程為:
1、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
2、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3、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
4、轉出地社保機構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機構;
5、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並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二)、轉出
醫療保險轉出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參加綜合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或勞務工醫療保險並有繳費記錄的參保人員;
2、在深圳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有餘額的參保人員。
辦理材料
辦理轉出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辦理流程
辦理轉出的流程為:
1、參保人至深圳社保機構列印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將憑證送至轉入地社保機構;
3、轉入地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深圳社保機構;
4、深圳社保機構發轉移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機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餘額的,同時轉出基金。
二、養老保險轉移
(一)、省內轉入
養老保險省內轉入要符合以下條件:
1、廣東省戶籍人員(符合條件之一)
(1)現年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在深圳就業,按規定在深圳參加養老保險且已繳費的人員;
(2)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延繳及躉繳(即一次性付清)條件的人員;
(3)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最後參保地在深圳,養老保險記錄累計超過15年的人員。
2、非廣東省戶籍人員(符合條件之一)
(1)現年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在深圳就業,按規定在深圳參加養老保險且已繳費的人員;
(2)現年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最後參保地在深圳,省內實際繳交養老保險記錄累計超過10年,並與省外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合計為15年的人員。
辦理材料
養老保險省內轉入需要以下材料:
1、《深圳市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4、省內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參保憑證》原件;
5、參保人在異地繳交的養老保險記錄與在深繳交的有重復並需選擇退重復繳費記錄的,需提供參保人銀行存摺或銀行借記卡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流程
省內轉入的流程為:
1、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
2、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3、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
4、轉出地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及轉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機構;
5、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並錄入,轉移手續辦結。
(二)、跨省轉入
養老保險跨省轉入的辦理條件為:
1、在我市參保繳費的深圳戶籍人員;
2、在深圳首次參保繳費時(不含已經結算的年限),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人員;
3、通過組織、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調入我市並在我市參保繳費的人員;
4、其他符合國辦發【2009】66號規定,以我市作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人員。
辦理材料
辦理跨省轉入需要以下材料:
1、《深圳市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4、轉出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辦理流程
辦理跨省轉入的流程為:
1、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
2、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深圳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3、深圳社保機構發聯系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
4、轉出地社保機構寄出信息表及轉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機構;
5、深圳社保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並錄入,辦結轉移手續。

Ⅶ 深圳的社保怎麼轉到其他城市

法律分析:深圳的社保轉到其他城市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深圳市已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並且有繳費到賬記錄;2、參保狀態為已停交;3、未辦理退休手續;4、無未辦結的業務;5、無超齡後繳費記錄。6、已在轉入地辦理了當地的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Ⅷ 深圳社保怎麼轉回老家

法律分析:之前在深圳市繳納社保的人員,可申請將深圳繳納的社保轉移至異地。在深圳已參加養老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允許轉出養老保險:跨省到異地就業且在新就業地參加養老保險;轉移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允許轉出醫療保險:在深圳已參加醫療保險並有繳費記錄的參保人員;在深圳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餘額的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Ⅸ 請問深圳社保可以轉移嗎

可以。深圳社保轉移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在深圳市已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並且有繳費到賬記錄;2、參保狀態為已停交;3、未辦理退休手續;4、無未辦結的業務;5、無超齡後繳費記錄。6、已在轉入地辦理了當地的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五條 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