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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通苑是哪個區 2025-07-18 16:20:10

深圳市內遷移准備哪些資料

發布時間: 2022-08-18 04:27:36

㈠ 深圳市內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一)立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點擊進入預約),申請人及產權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在本人房產立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為辦理;遷入親友房產立戶,所有產權人和申請人應一並到場,其中遷入父母或成年子女房產立戶,因特殊情況父母不能到場的,申請人須提供不動產權登記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及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到場辦理。3、在非本人房產立戶,對房屋產權的認定:在申請人親友的房產立戶,僅限在產權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發放不動產權登記證的房產。民警收取不動產權登記證復印件,經所有產權人書面聲明同意並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在他人房產立戶後,變更戶主需房屋產權人持產權登記證一起到場辦理。(二)遷入家庭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申請人及戶主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掛靠親友家庭戶,戶主及申請人應到場,隨遷人員不需到場;整戶遷移,原戶主和新戶主應到場,原掛靠成員一並遷移不需到場。父母或成年子女為戶主,申請相互投靠,其中一方到場即可,還應收取親屬關系證明材料;(三)遷入集體戶的辦理程序: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個人申請的,本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可不到場;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可由學校集體戶管理員統一辦理;整戶遷移的,由單位集體戶管理員辦理。(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的辦理程序: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民警核查申請人房產及社保繳交等情況;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3、對代管戶人員簽發集體戶口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㈡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提交材料

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所需資料:

一、設立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產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及業主身份證及戶口簿,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以一個月內有效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代替;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以房款繳交票據復印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書或兩個月內的水繳費清單。申請在政府公共租賃房屋立戶的,需收取租賃合同。

二、設立集體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體戶管理有關事項申請表》;

2、單位授權專管員的委託證明(介紹信)及其身份證;

3、單位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文件;

4、單位的房屋產權證明(條件中第二條第(二)、(三)款規定的單位,可以房屋租賃合同代替);

5、單位在職人數證明。屬企業、非企業單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職人員近一個月內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清單,其他單位由其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6、對市、區政府「直通車」企業,需收取直通車企業證或相關證明文件,非法人企、事業單位,需收取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遷入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

5、在本人或親友房產立戶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件證明;

6、遷至親友房產立戶或掛靠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戶的需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貼於《常住人口登記表》上)。

(2)深圳市內遷移准備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市外遷出時,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3、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4、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6、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土地向集體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居民戶口簿》;

2、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㈢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提交材料

摘要 您好,遷入派出所代管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㈣ 深圳戶口遷移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所需資料:

一、設立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產證(是指市政府或市國土及住宅管理部門發放的住宅用途房產證,對商住兩用、商務公寓、酒店式公寓,

也可認定為住宅用途房產)或相關證明材料及業主身份證及戶口簿;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以一個月內有效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市、區房屋登記中心出具,下同)代替;

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以房款繳交票據復印件(核驗原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書或兩個月內的水(電)繳費清單。

申請在政府公共租賃房屋立戶的,需收取租賃合同。

二、設立集體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體戶管理有關事項申請表》;

2.單位授權專管員的委託證明(介紹信)及其身份證;

3.單位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文件;

4.單位的房屋產權證明(條件中第二條第(二)、(三)款規定的單位,可以房屋租賃合同代替);

5.單位在職人數證明。屬企業、非企業單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職人員近一個月內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清單,其他單位由其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6.對市、區政府「直通車」企業,需收取直通車企業證或相關證明文件,非法人企、事業單位,需收取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遷入家庭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親友房產立戶的需提供相關房產證件證明;

6.遷至親友房產立戶或掛靠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遷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戶的需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貼於《常住人口登記表》上)。

四、遷入單位集體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屬喪偶的,收取死亡證明材料;

4.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

5.申請人現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註明申請人與單位的人事關系及同意遷入意見並蓋章,配偶(子女)一並遷入的,應同時註明;

6.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遷入代管戶的應收取如下材料:

1.代管戶成員辦理戶政業務(出生登記、辦理身份證除外)時,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三個月內的房屋產權查詢信息單,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無房屋產權信息的,給予辦理戶政業務;

2.申請人戶口簿、現婚姻法律文書。申請人屬未成年人的,還需收取出生證明材料;

3.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本市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

4.勞動年齡段申請人的待(失)業證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5.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未設立集體戶的證明及申請人近三個月的社保單據;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深圳市內遷移准備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流程:

一、各受理點已啟通戶政交易網上預定平台,辦理業務請登岸戶政預定平台或者撥打114舉行預定後辦理。

二、遷入家庭戶,操持步驟:

1.申訴人依據部分狀況攜戴相干證件說明資猜測擬遷入地派出所操持。申訴人非本市戶籍的,需供給申訴人的身份證。

關於申訴人的央求:

(1)在自己房產或者在自己承租的公同廉租房立戶,請求人應加入操持;

(2)在夫婦(後代)享有勝過50%產權的衡宇立戶的,請求人應加入操持,產權人沒有需加入;

(3)在親朋房產立戶的,請求人(即戶主)及衡宇產權人應加入;

(4)遷入夫婦、父母或者成年後代家庭戶的,請求人應加入操持,隨遷的嫡派支屬沒有需加入;夫婦屬2011年9月1當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加入操持;

(5)掛靠親朋家庭戶的,請求人及戶主應加入,隨遷的嫡派支屬沒有需加入;

(6)整戶遷徙應由戶主加入操持。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操持戶口遷徙,應與戶主一並遷徙,掛靠成員沒有需加入。

2.關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應通聯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典型的門樓牌後馬上批准操持;

3.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簽發戶口簿,依據當事人須要操持身份證。

三、遷入單元普遍戶,操持步調:

1.申訴人攜戴相干證件說明資猜測擬遷入地派出所操持。

閉於申訴人的央求:

(1)部分申辦的,自己應加入操持,隨遷的嫡派支屬可沒有加入;

(2)本市大中博院校當選的鼎盛戶口遷徙可由書院管制員一致操持;

(3)整戶遷徙的,由單元管制員操持。

2.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證明刊出時候,簽發新戶口簿,依據當事人的須要操持身份證。因單元備案備案地方變換等請求普遍戶整戶遷徙的,由單元管制員到新單元地方地方轄區派出所提出請求,民警考查後操持;

3.閉於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通聯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典型的門樓牌後馬上批准操持。

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操持步調:

1.請求人或者有閉當事人到戶籍地方地派出所提出請求;

2.吻合前提、資料完全的,戶籍民警馬上操持,挨印《常住人丁備案表》,接請求人核閉於並簽字,收繳本戶口簿或者在當事人頁蓋刊出章,證明刊出時候,依據當事人的須要操持身份證。閉於代管戶職員簽發普遍戶口卡,並在卡右上角空缺處加蓋「派出所代管戶」字樣章。沒有收取證件工本費。

㈤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手續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辦理人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到其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再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

(5)深圳市內遷移准備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市外遷出時,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土地向集體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居民戶口簿》;

2、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㈥ 深圳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遷入私人戶需准備的材料:

1、《深圳市戶口市內遷移表》,這個在你入戶流程時會給你

2、申請人以及隨遷人的戶口本(這個只審核原件,不收復印件)

3、若以結婚則需要提供婚姻法律文書,簡單來說就是結婚證。若入戶時出現不辛,則需要提供死亡證明材料。若夫妻感情不和離婚的則需要提供離婚證明

4、結婚後生下小孩的則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證明,這個去小孩出生的醫院列印即可。若家裡有收養的則只需要提供戶口本就行。

5、成年子女在自己父母房產上立戶,若父母不在場,則需要提供房子的不動產權證以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和同意子女本人在房產落戶的材料,以及子女關系證明

6、掛靠在親戚朋友那的,則需產權人親自帶身份證前來,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證明》

7、若在租賃房屋入戶,僅需要提供房屋申請人本人立戶

二、設立集體戶需要准備的材料

1、《深圳市市內戶口遷移表》

2、申請人和隨遷人員的戶口本及遷入單位集體戶首頁或加蓋單位印章的集體戶首頁復印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

3,、申請人若結婚則需提供現婚姻法律文書,若入戶前發生不幸,則需要收取死亡證明材料(戶口本可直接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如婚姻關系變化涉及未成年人口遷移,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資料。

4、如攜帶未成年子女一起隨遷,則需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若該子女是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明材料(戶口本可直接反映關系的無需另收證明材料。

三、被本市全日制大中專校院錄取的新生,可在入學時選擇自願戶口自願遷入學校集體戶,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戶口市內遷移申請表》

2、申請人戶口本,原件

3、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新生通知書

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應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戶口市內遷移申請表》

2、申請人的戶口本原件

3、申請人若以結婚,則需要提供法律文書。屬喪偶的,收取死亡證明材料(戶口本即可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如婚姻關系變化涉及未成年戶口遷移,需收取離婚證明,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資料。

4、若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出生醫學證明》,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本就行)

5、解除家庭掛靠後,申請人工作單位未開立集體戶,應書面說明情況及自行單位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㈦ 深圳市內跨區遷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深圳市內跨區遷戶口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房屋信息查詢單

4、房屋產權中心出具的房產證明

5、《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6、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

7、遷至親友房產立戶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

8、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㈧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依據遷移類型而定,詳見深圳市公安局戶政平台:

(一)申請條件
1.家庭戶市內移居
本市戶籍居民因居住、房產變更、婚姻狀況變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請辦理戶口市內遷移,遷至家庭戶,具體包括:
(1)因結婚、離婚、收養情形,可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移。申請人戶口在本市集體戶,配偶戶口在本市家庭戶的,應申請夫妻並戶,集體戶口一方遷入配偶家庭戶內;
(2)因購買住宅用途房產或向市(區)政府合法承租公共廉租房,可申請遷至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房產或本人(配偶)公共廉租房立戶;
(3)因父母與成年子女相互投靠,可申請父母與成年子女並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時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須一並投靠;被投靠人屬掛靠成員的按掛靠本市親友家庭戶辦理);
(4)因本市家庭戶戶主同意,可申請掛靠本市親友家庭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須一並掛靠);
(5)因房產所有人同意,可申請遷至親友房產立戶。
2.集體戶市內移居
(1)本市戶籍居民因工作單位變動、原掛靠家庭戶解除掛靠,在本市無家庭戶並戶、立戶和掛靠親友家庭戶條件的,可申請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現單位集體戶;
(2)單位注冊地址變更,應申請整戶遷移至新地址立戶;
(3)本市戶籍居民就讀本市高校,可選擇申請遷入高校集體戶。
(二)申請材料
1.夫妻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配偶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驗原件);
(4)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還應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戶口簿直接反映親子關系的可免提供;
(5)配偶屬2011年9月1日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收取《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2、子女投靠父母: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及父母(繼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16歲以下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免提供身份證;
(3)申請人及隨遷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4)申請人父、母的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其中的離婚法律文書須能反映申請人、隨遷人的直接撫養人;
(5)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3、父母與成年子女相互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隨遷人及擬遷入家庭戶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4)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5)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還應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戶口簿直接反映親子關系的可免提供;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4、遷至本人或親友房產、公共廉租房立戶: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隨遷人及擬遷入家庭戶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還應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戶口簿直接反映親子關系的可免提供;
(5)本人房產立戶的,提供房產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或一個月內列印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公共租賃房屋立戶的,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遷至配偶(父母、子女)房產立戶的,還需提供關系證明材料;遷至親友房產立戶的,還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5、掛靠本市親友家庭戶: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隨遷人及擬遷入家庭戶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還應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戶口簿直接反映親子關系的可免提供;
(5)《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6、遷入單位集體戶:
(1)《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2)申請人、隨遷人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還應提供該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戶口簿直接反映親子關系的可免提供;
(5)申請人現單位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復印件上應註明申請人與單位的人事關系、同意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一並遷入的意見,並加蓋單位印章;
(6)申請人及配偶、子女近一個月內列印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
(7)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7、本市高校新生入學遷入學校集體戶:
(1)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2)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新生通知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3)申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8.集體戶整戶遷移到新地址立戶:
(1)《深圳市集體戶管理有關事項申請表》;
(2)集體戶單位書面申請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和注冊地址變更登記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新地址房產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5)加蓋單位印章的遷移人員名冊。
(6)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
(三)申請程序
1.遷入家庭戶的辦理程序: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現場辦理。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辦。
以下產權人、掛靠戶戶主需持身份證同時到場辦理:
(1)在親友房產立戶的,房屋產權人應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在配偶(子女)享有不到50%產權的房屋立戶的,按在親友房產立戶辦理;
(2)遷入配偶家庭戶,且配偶屬2011年9月1日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需該戶主到場簽署《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
(3)掛靠親友家庭戶的,該戶主、隨遷的非親屬到場簽署《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
2.遷入單位集體戶的辦理程序:
申報人持申請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
關於申報人的要求:
(1)個人申辦的,本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可不到場;
(2)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可由學校管理員統一辦理;
(3)因單位注冊登記地址變更等申請集體戶整戶遷移的,由單位管理員辦理。

㈨ 深圳同城遷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材料:1、《深圳市戶口市內遷移申報表》;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戶口簿(核原件,不收復印件);3、申請人現婚姻法律文書。屬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關系的除外);如因婚姻關系變化涉及未成年人戶口遷移,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材料;4、申請人攜帶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屬收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明材料。(戶口簿可直接反映雙方關系的無需提供證明材料);5、成年子女在父母房產立戶,如有特殊情況父母不能到場的,申請人還須提供不動產權登記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及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到場辦理;6、遷至親友房產立戶的,所有產權人應攜帶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一並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7、在租賃房屋立戶的,僅限房屋申請人本人立戶;8、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還需提供戶主本人攜帶戶口簿(核原件,不收復印件)與申請人一並到場簽署《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