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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提高醫療資源

發布時間: 2022-09-02 02:27:31

①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決定(2008)

一、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結合本區的人口分布、醫療資源、醫療需要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區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定。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市、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制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時,應當優先發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並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滿足醫療發展需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四條:鼓勵單位或個人開辦專科醫院、門診部及診所等醫療機構。四、刪除第三條第一款。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應當根據《規定》及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狀況,及時擬訂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

(二)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對籌建申請的醫療機構的技術水平、執業條件等進行資格評議。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擬訂的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應當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經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定後,向社會公布。七、第八條第一款改為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及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的評議結果,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八、第十一條改為第十五條,將「30日」修改為「30個工作日」。九、第十二條第二款改為第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做出是否批准變更的決定。

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醫療機構跨區變更地址的,應當向遷出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遷出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移送遷入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上款規定審批。十、第十四條第一款改為第十八條第一款,將「1個月」修改為「3個月」。

第二款中的「30日」修改為「30個工作日」。十一、第十八條第一款改為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醫療機構應當聘用具有從事醫療、護理、葯劑、檢驗、放射等執業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務工作。

刪除第二款「其他醫療機構」中的「其他」字樣。十二、第二十一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醫療機構設置葯房的,應當按照葯品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置葯房,並憑處方箋發葯,不得對外銷售葯品。

醫療機構設置葯房,應當在設置葯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備案後5日內及時書面告知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收到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告知後,對醫療機構葯房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書面告知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十三、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未領取制劑許可證的醫療機構不得配製制劑;已取得制劑許可證的醫療機構,配製的制劑除依法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在指定的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外,只能供本醫療機構治療的患者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銷售配製的制劑。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對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投訴。

市、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處理制度,對單位或個人提出的投訴,應當在六十日內查處,並將查處情況告知投訴人。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二條:執業醫師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的,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請上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十六、第二十八條改為第三十四條,刪除其中「五千元至」的字樣。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醫療機構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的范圍進行診療活動,給患者造成傷害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處以1萬元罰款,並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十七、第三十條改為第三十六條,其中的「拒不辦理校驗手續」修改為「逾期仍不辦理校驗手續」。十八、第三十二條改為第三十八條,修改為: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按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以每人5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或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十九、第三十五條改為第四十一條,修改為:醫療機構不憑處方箋發葯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5千元罰款。

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醫療機構違反規定設置葯房或對外銷售葯品的,由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② 中國醫療資源該如何優化配置

第一個方面是,醫療資源的分配在城鄉之間差距極大。城鄉居民在保健服務利用和健康水平方面存在的差距。據調查,占總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衛生資源配置,占總人口70%的農村人口享有20%的衛生資源配置,87%的農民是完全靠自費醫療的。據衛生部基層衛生組織的有關資料顯示,農村36%的患病農民應就診而未去就診,65%的患病農民應住院而未去住院,這種情況比往年都有所增加。在農民陷於貧困的幾種原因中,生病是很重要的一條。如果一個農民得了重病,則不但使全家債台高築,淪為絕對貧困,甚至連累相關的親戚都受到影響。因此,有不少農民一旦有病,就只有聽天由命,自生自滅。原因不用說,一是農民沒有醫療保障,全靠自費,二是農村沒有像樣的醫療機構和人員,三是葯費和治療費用太高。

第二個方面是,醫療資源的分配,在階層之間也存在著巨大的差距。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中國享有醫療衛生保障的人只佔15%,85%的人沒有醫療衛生保障。這85%沒有保障的人群中,主要就是處於社會貧困階層的人。國家公務人員都有公費醫療,尤其是,國家還有一個龐大的高幹特殊保健群體。這個高幹醫療保健,更是耗費是社會巨大的醫療資源。公費醫療制度對各類職工撥款標准不一,差異巨大,全國政協委員鄭楚光2000年在兩會提案中以湖北的例子說,湖北省公費醫療撥款省市機關部600元/人·年,正廳以上幹部8000元/人·年。而據監察部,審計署、衛生部於去年3月中旬的統計報告披露:地廳級幹部年公費醫療保健開支中,整容、美容、保健儀容,佔65%以上。目前,享有省部級醫療保健的高幹及其配偶也利用便利條件享受高幹醫療保健。這樣又造成醫療資源的極大浪費。而有些地方如甘肅和江蘇,為了表示對優秀私人企業家的關懷,把一些私人企業家也納入享受高幹醫療保健的行列。

③ 深圳在建一座國際化三級綜合醫院,設床位多少呢投資多少呢

廣東大家應該都不陌生,作為我國的第一大經濟強省,境內擁有著廣州和深圳這兩座一線城市。深圳從一個「小漁村」發展成國際化城市,創造了舉世矚目的「深圳速度」,被譽為「中國矽谷」。現在的深圳發展越來越好,是全國性經濟中心,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去深圳發展,因此也為深圳提供了很多勞動力,又進一步促進深圳更好地發展。

泰康深圳前海醫院的建設將進一步提升深圳的醫療水平,進一步完善醫療設施和醫療資源,彌補深圳高端醫療的短板,為深圳乃至全國的高端客戶提供全人全程全鏈條的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所以對於泰康深圳前海醫院的建設,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④ 為什麼深圳這么發達醫療沒廣州發達

因為深圳缺乏文化積淀,沒有一個好的文化氛圍,留不住真正的高手醫生,所以真正有追求的不光是想掙錢的人,不會在深圳留住。
雖然深圳的醫院,用的是最先進的醫療設備。也有最先進的醫療資源,但是很少有心能沉靜下來的。這個跟深圳的環境有關系,都是人心浮躁。沒有學術氛圍的土壤。
而廣州是有一些文化底蘊的老城市,也是文化城市,而且還是省會,可能對一些有理想的醫生的前途更有幫助。
所以深圳真的沒什麼好醫生,相對而言。
這是個怪現象。

⑤ 《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實施細則(2008修改)

第一條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結合本區的人口分布、醫療資源、醫療需要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區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定。

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各區制定的規劃基礎上,根據統籌規劃的原則,制定全市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第三條市、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制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時,應當優先發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並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滿足醫療發展需要。第四條鼓勵單位或個人開辦專科醫院、門診部及診所等醫療機構。第五條申請開辦醫療機構的單位或個人,應向擬申請開辦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籌建申請。第六條公民申請開辦個體或合夥診所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二)身體健康且能親自主持醫療工作;

(三)至申請日止,2年內未發生2級以上醫療事故。第七條申請開辦門診部、診所的單位或個人應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

(二)開設的科目、醫療設備、專業衛生人員狀況;

(三)擬設醫療機構的建築面積;

(四)污水、污物的處理方案。第八條申請開辦醫院的單位或個人,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

(二)擬設醫療機構服務方式、服務時間和診療科目;

(三)擬設醫療機構建築面積、醫院床位編制;

(四)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專業衛生人員狀況;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六)污水、污物的處理方案。第九條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應當根據《規定》及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狀況,及時擬訂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

(二)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對籌建申請的醫療機構的技術水平、執業條件等進行資格評議。第十條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擬訂的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應當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經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定後,向社會公布。第十一條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將開辦醫療機構的申請及其他應提供的材料提交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評議。

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評議時,參加評議的委員的人數必須超過專家評議委員會總人數的二分之一;申請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到會委員評議通過,方為合格。第十二條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及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的評議結果,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

對予已批準的申請者,由所在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對不予批準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者。第十三條《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從核發之日起,有效期為:

(一)三級醫院為5年;

(二)二級醫院為3年;

(三)一級醫院為1年;

(四)門診部為1年;

(五)診所為半年。

申請籌建醫院的,在《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有效期內不能完成籌建工作的,可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向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期,經核准後,可延期半年至1年。

未取得《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或持失效的《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不得從事醫療機構的籌建活動。第十四條取得《醫療機構籌建批准書》的單位或個人,其籌建工作完成後,應向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執業登記。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時,申請者應按《規定》第十條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第十五條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應按《規定》進行審查和實地核實。對符合執業條件的申請者,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不符合執業條件的申請者,應限期改正。第十六條醫療機構變更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床位等,應向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做出是否批准變更的決定。

醫療機構跨區變更地址的,應當向遷出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遷出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移送遷入地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上款規定審批。

⑥ 來深圳市布吉鎮辦民營醫院需要哪些手續

1:人脈准入:要從地方黨政、衛生行政部門哪裡打通人脈關系
2、資金准備:估計開多大規模的醫院,需要多少資金,應自己心中有數
3、場地准備:住房或建房,准備相關手續辦證使用
4、人才准備:開什麼科室,有哪些設備,要怎樣的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他們能不能注冊到您新辦的醫院執業。
5、醫院定位:多少張床、是辦綜合醫院、中醫系列醫院、專科醫院等,各種情況審批機構不一樣。
6、工商手續:股份制醫院要有章程。工商注冊等
7、稅務手續;如果是辦成營利性醫院,稅務部門登記必不可少。
8、環保手續:環保是一票否決。
9、衛生部門辦理執業許可證
不知以上回答是否滿意,附送國辦最新文件,可能對辦理民營機構有益。

國辦發文提出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18:39 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
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
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有利於增加醫療衛生資源,擴大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服務需求;有利於建立競爭機制,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充分認識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重要意義。要抓緊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醫療機構准入、執業、監管等方面的文件,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鼓勵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消除阻礙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持續健康發展。要加強政策解讀,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非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營造良好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
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
發展改革委 衛生部 財政部 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堅持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是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和方向。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消除阻礙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確保非公立醫療機構在准入、執業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現就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提出以下意見:
一、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范圍
(一)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社會資本可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衛生、民政、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依法登記,分類管理。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
(二)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設置應符合本地區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各地在制定和調整本地區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其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規劃時,要給非公立醫療機構留有合理空間。需要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在符合準入標準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
(三)合理確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范圍。衛生部門負責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類別、診療科目、床位等執業范圍進行審核,確保非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范圍與其具備的服務能力相適應。對符合申辦條件、具備相應資質的,應予以批准並及時發放相應許可,不得無故限制非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范圍。
(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醫院改制。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改制范圍。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公立醫院改制,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療機構,適度降低公立醫院的比重,促進公立醫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要優先選擇具有辦醫經驗、社會信譽好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公立醫院改制可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地區以及部分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先行試點,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制定出台相關辦法。在改制過程中,要按照嚴格透明的程序和估價標准對公立醫院資產進行評估,加強國有資產處置收益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製定改制單位職工安置辦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五)允許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進一步擴大醫療機構對外開放,將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調整為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允許境外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我國境內與我國的醫療機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立醫療機構,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的股權比例限制。對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在我國境內設立獨資醫療機構進行試點,逐步放開。境外資本既可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也可以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境外資本在我國中西部地區舉辦醫療機構。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資本在內地舉辦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享受優先支持政策。
(六)簡化並規范外資辦醫的審批程序。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設立由省級衛生部門和商務部門審批,其中設立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的應徵求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意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的設立由衛生部和商務部審批,其中設立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的應徵求國家中醫葯局意見。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進一步改善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執業環境
(七)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稅收和價格政策。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提供的醫療服務和葯品要執行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免徵營業稅。
(八)將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非公立醫療機構凡執行政府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政策,符合醫保定點相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和民政部門應按程序將其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的定點服務范圍,簽訂服務協議進行管理,並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報銷政策。各地不得將投資主體性質作為醫療機構申請成為醫保定點機構的審核條件。
(九)優化非公立醫療機構用人環境。非公立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鼓勵醫務人員在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間合理流動,有關單位和部門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執業變更、人事勞動關系銜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檔案轉接等手續。醫務人員在學術地位、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不受工作單位變化的影響。
(十)改善非公立醫療機構外部學術環境。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技術職稱考評、科研課題招標及成果鑒定、臨床重點學科建設、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資格認定等方面享有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
各醫學類行業協會、學術組織和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要平等吸納非公立醫療機構參與,保證非公立醫療機構佔有與其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地位相適應的比例,保障非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享有承擔與其學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相適應的領導職務的機會。
(十一)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配置大型設備。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批準的執業范圍、醫院等級、服務人口數量等,合理配備大型醫用設備。
非公立醫療機構配備大型醫用設備,由相應衛生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各地制定和調整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應當充分考慮當地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發展需要,合理預留空間。衛生部門在審批非公立醫療機構及其開設的診療科目時,對其執業范圍內需配備的大型醫用設備一並審批,凡符合配置標准和使用資質的不得限制配備。
(十二)鼓勵政府購買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鼓勵採取招標采購等辦法,選擇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政府下達的醫療衛生支農、支邊、對口支援等任務。支持社會資本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個體診所等非公立醫療機構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非公立醫療機構在遇有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執行政府下達的指令性任務,並按規定獲得政府補償。
鼓勵各地在房屋建設、設備購置及人員培養等方面,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給予積極扶持。
(十三)鼓勵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捐贈。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捐贈,並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紅十字會、各類慈善機構、基金會等出資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與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建立長期對口捐贈關系。
(十四)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土地政策。有關部門要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如需改變,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十五)暢通非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信息獲取渠道。要保障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政策知情和信息、數據等公共資源共享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權益。要提高信息透明度,按照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公布各類衛生資源配置規劃、行業政策、市場需求等方面的信息。
(十六)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變更經營性質的相關政策。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轉變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確需轉變的,需經原審批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社會資本舉辦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轉換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提出申請並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後,按規定分別執行國家有關價格和稅收政策。
(十七)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退出的相關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產權變更,可按有關規定處置相關投資。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停業或破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十八)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規范執業。非公立醫療機構作為獨立法人實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執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和相關規定,提供醫療服務要獲得相應許可。嚴禁非公立醫療機構超范圍服務,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活動和醫療欺詐行為。規范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廣告發布行為,嚴禁發布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衛生部門要把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醫療質量控制評價體系,通過日常監督管理、醫療機構校驗和醫師定期考核等手段,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執業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審核。
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將醫療質量和患者滿意度納入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日常監管范圍。發揮醫療保險對醫保定點機構的激勵約束作用,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
(十九)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守法經營。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登記的經營性質開展經營活動,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票據,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所得收入除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於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對違反經營目的、收支結余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的,衛生部門要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責令停止執業,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營利性醫療機構所得收益可用於投資者經濟回報。非公立醫療機構要按照臨床必需的原則為患者提供適當的服務,嚴禁誘導醫療和過度醫療。對不當謀利、損害患者合法權益的,衛生部門要依法懲處並追究法律責任。財政、衛生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及登記管理辦法。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審計監督作用。
(二十)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技術指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衛生等部門要按照非公立醫療機構等級,將其納入行業培訓等日常指導范圍。各地開展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技能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專業人員教育培訓,要考慮非公立醫療機構的人才需求,統籌安排。
(二十一)提高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管理水平。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推行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成本控制和質量管理,聘用職業院長負責醫院管理。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院管理公司提供專業化的服務。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採用各種方式聘請或委託國內外具備醫療機構管理經驗的專業機構,在明確權責關系的前提下參與醫院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指導非公立醫療機構依法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
(二十二)鼓勵有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做大做強。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和發展具有一定規模、有特色的醫療機構,引導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向高水平、高技術含量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樹立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口碑。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加強臨床科研和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三)培育和增強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社會責任感。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大力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加強醫務人員執業道德建設和人文精神教育,做到誠信執業。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採用按規定設立救助基金、開展義診等多種方式回報社會。進一步培育和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在行業自律和維護非公立醫療機構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十四)建立和完善非公立醫療機構投訴渠道。非公立醫療機構可以採取行政訴訟及行政復議等形式,維護自身在准入、執業、監管等方面的權益。可以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部門應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正式通知投訴機構。
(二十五)此前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⑦ 深圳醫改新政策

深圳社保每月最晚19日繳納。深圳社保分為單位社保和個人社保。對於單位社保來說,採用網上申報及自助繳費,正常情況下,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對應公司社保台賬。也就是以19號為分界點。19號前交納當月的社保費,19號之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一是進一步推廣三明市醫改經驗,加快推進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主要圍繞指導各地學習推廣三明市醫改經驗、推進葯品耗材集中采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做出工作部署。二是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級診療體系。主要包括啟動國家醫學中心和第二批區域醫療中心試點建設項目,規劃推進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加強醫療聯合體建設並完善其支撐政策,推動省、市、縣、鄉、村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開展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試點,推進社區醫院建設發展,完善全民醫保制度,推動中醫葯振興發展等任務。三是堅持預防為主,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明確繼續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升重大公共衛生應急和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體系,推進健康中國行動,創新醫防協同機制等工作。四是統籌推進相關重點改革,形成工作合力。主要涉及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改善群眾服務體驗、加強醫學人才培養和使用、增強葯品供應保障能力、嚴格監督管理等內容。五是推進公立醫院試點改革。
醫改的內容包括:
1、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方面
2、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3、進一步鞏固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4、健全葯品供應保障機制;
5、進一步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七、進一步穩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⑧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范醫療執業行為,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特區醫療資源配置與保障、醫療機構登記、醫療執業管理、醫療秩序與糾紛處理、醫療監督管理以及行業自律管理等適用本條例。第三條醫療執業行為應當尊重生命、維護健康、遵循醫學規律、體現人文關懷。
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尊重醫務人員,維護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組織領導,將醫療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均等化,保障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第五條市、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特區醫療衛生行政管理相關工作。
市、區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建設、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保障和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第六條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不分投資主體、經營性質,在醫療服務准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職稱評定、等級評審、科研教學和學科建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第二章醫療資源配置與保障第七條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按照需求導向、統籌兼顧和發展創新的原則擬定全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由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實施,實施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區人民政府按照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或者實施方案。第八條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和功能完善的原則,擬定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第九條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合理劃分不同層級醫療機構的職能。二、三級醫院主要承擔急診、住院、疑難危重病症的診療服務以及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醫學重點學科建設、醫學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基層醫療機構主要承擔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基本診療、康復和護理服務。
推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制度。轉診標准和流程等具體辦法由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第十條二、三級醫院可以根據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適當限制接診非急診、非轉診患者。
醫療機構可以根據門診醫師類別和專業特點安排其每日接診患者的人數,保障患者的合理就診時間。門診醫師接診量的指導標准由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一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優化支出結構,逐步加大投入,建立健全醫療服務保障體系。第十二條市、區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基本醫療服務分級分類財政保障制度,對各類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其功能定位、服務業務量、服務質量以及開展有關專項工作情況等給予適當補助。第十三條非公立醫療機構年度基本醫療服務業務量達到其年度醫療服務業務總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其用電、用水、用氣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四條公立醫療機構年度基本醫療服務業務量應當達到其年度醫療服務業務總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第十五條市規劃國土部門應當根據全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將醫療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市規劃予以保障。第十六條新建、改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規劃要求預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預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應當符合醫療服務用途要求和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標准。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的驗收應當有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第十七條因城市建設確需拆除公立醫療機構用房或者改變其用途的,規劃國土等有關主管部門在作出決定前,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
經批准拆除公立醫療機構用房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按照公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不低於原有標准予以重建,並遵循先建設後拆除或者建設、拆除同時進行的原則。

⑨ 深圳一座醫院進行擴建,佔地多大呢何時完成全部建設呢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醫療事業得到了很大的提升,醫療水平和醫療技術越來越高了。但是隨著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再加上人們對於健康越來越重視,醫療設施出現緊缺狀態,出現就醫難的情況。雖然醫院人人都不想進,但是不得不說醫院每天人都很多,所以醫院建設越來越受到各大城市的重視,畢竟這與人們的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沙井人民醫院擴建二期的建設將進一步提升深圳的醫療水平,改善寶安區醫療資源缺乏的狀況,緩解人們看病難的情況,為人們提供更好地醫療環境和醫療設施,所以大家對於沙井人民醫院擴建二期項目的建設,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⑩ 為什麼深圳這么發達,醫療不如廣州厲害,廣州三甲醫院真的好多

醫療和教育雖然說短期可以官方干預(比如政策傾斜-獎勵補貼),但長遠還是要受市場需求影響的。
廣州歷史悠久,深圳發展才40年(老人和小孩相對少些),深圳人的平均年齡32歲(全國平均37歲左右),年輕人的病痛相對會少些,而且醫療和教育是要傳承的,口碑也是累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