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公是失信人員,老婆能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 在婚姻的存續期間,向銀行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該房產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以個人財產為限來償還;婚姻存續期間成立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償還。 丈夫的徵信記錄不良,確實會影響配偶申請貸款買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㈡ 失信人可以用配偶的名義買房子嗎
失信人的配偶的信用狀況如果良好,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等申請購房貸款的條件的,可以購房。如果失信人的配偶也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則其購房可能會受影響。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㈢ 夫妻雙方有一方是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夫妻雙方一方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另一方是不能貸款購買房屋的,但如果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㈣ 失信人的配偶可購房
法律分析: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沒有被限制高消費的其配偶是可以購房的;
不過,這個時候其配偶房子即使購買了房子.該房子屬於夫要共同財產.也是被執行的對象。法院可以予以查封.扣押.且可以做法拍賣。因此,既然有錢購房建議及時償還相關的欠款。以免失信黑名單影響正常的生活。
法律依據:《最亮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㈤ 夫妻一方失信另一方可以買房嗎
法律分析:失信被執行人夫妻一方是不能夠買房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
㈥ 失信被執行人夫妻一方能買房嗎
法律分析:失信被執行人夫妻一方是不能夠買房的,但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購買房屋的屬於個人財產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㈦ 被法院失信人員的妻子是否能夠貸款買房
夫妻兩個人,如果有一個人已經被列為失信人,那麼其配偶在購買房子的時候,不能夠貸款買房。因為銀行審核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但是也並不是沒有辦法。如果說配偶能夠證明這套房子屬於的個人財產,只要帶上個人財產證明,就可以去申請貸款。
法律分析
不可以,是要看夫妻雙方的徵信的。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流程:選擇房產;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辦理按揭貸款申請;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