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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限什麼號啊 2025-06-07 06:00:06

深圳工資怎麼討薪

發布時間: 2022-09-13 21:47:38

⑴ 深圳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深圳市勞動監察支隊信訪接訪大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⑵ 深圳拖欠工資怎麼辦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的處理: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2、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⑶ 深圳市拖欠工資如何快速處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不給的,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支付令。

⑷ 深圳市拖欠工資如何快速處理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在生活中遇到了無故拖欠工資的情況應該立即報警進行處理,或者可以和老闆進行協商解決。因為拖欠工資,他本身就是一種民事訴訟糾紛,一般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的,或者雙方就支付報酬達成有協議的,用人單位未按欠條和協議約定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協議)、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⑸ 深圳欠工資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的處理: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