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深圳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怎麼算
擴展閱讀
福州哪裡可以買鴿子種 2025-05-25 05:18:08
盧灣區在上海什麼水平 2025-05-25 05:14:08

深圳公積金個人繳費基數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09-23 06:53:20

⑴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是什麼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⑵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

  1. 單位職工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1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單位就職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360元。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2964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2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2964元×3倍)。

(二)繳存比例

1.單位繳存比例調整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調整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後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⑶ 公積金個人繳存基數是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工上年工資總額÷12。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果已經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以登錄公積金網上服務廳,在網上可以查詢公積金基數以及單位和職工每月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新職工補貼月繳存額。
如果沒有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可以去公積金現場辦理的場所,在櫃台或者自主機器上輸入公積金賬號和一些其他信息查詢自己每月繳存的基數、每月繳存的金額和公積金賬戶的余額等信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⑷ 深圳公積金繳納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公積金繳納標準是上限為34860元,下限為2200元。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百分之五,上限各為百分之十二。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自7月1日起,深圳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深圳相關政策規定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百分之五或緩繳申請,待單位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後應予以補繳。本次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業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⑸ 深圳公積金繳納標准

法律分析:(一)繳存基數

1、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2、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1938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3、2020年7月1日,我中心將對超過繳存基數上限(即31938元)的繳存基數予以規范調整,統一調整為31938元,請各單位予以留意。

(二)繳存比例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百分之五,上限各為百分之十二。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三)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我市相關政策規定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百分之五)或緩繳申請,待單位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四)公積金繳存計算方法

1、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法律依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⑹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分別為:最低繳存基數2200元,最高繳存基數34860元;繳存比例5%—12%。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