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利院的小孩怎麼領養
當事人要領養福利院小孩的,應當辦理領養登記。當事人要去福利院領養小孩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當事人應當先去福利院找院長協商,讓院長知道當事人要領養哪一個小孩;
2、確定小孩後,再去民政局辦理登記,當事人應當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3、民政局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當事人確實符合領養條件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領養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㈡ 福利院怎麼領養孩子
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有3個步驟。分別是:1、收養人需要給收養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書,收養書、申請書、居民的身份證戶口本、所在單位或者村委員會出具的年齡、婚姻、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能力的證明等資料;2、接著收養登記機關會審查收養人提交的申請和材料;3、如果審查通過了,那麼審查機關會給收養人發收養證。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四條 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㈢ 福利院的小孩怎麼領養
當事人要領養福利院小孩的,應當辦理領養登記。當事人要去福利院領養小孩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當事人應當先去福利院找院長協商,讓院長知道當事人要領養哪一個小孩;
2、確定小孩後,再去民政局辦理登記,當事人應當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3、民政局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當事人確實符合領養條件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領養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㈣ 怎麼去福利院領養孩子
當事人要去福利院領養孩子的,應當辦理領養登記。當事人可以按照流程去福利院領養孩子:
1、當事人應當先和福利院的院長進行商量,告知自己對孩子有何種要求,然後找到合適的孩子;
2、當事人找到被領養人後,應當和被領養人、院長達成領養約定;
3、達成約定後,再去民政部門辦理領養登記,領養關系自登記完成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㈤ 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福利院領養小孩的,收養人通常需要具備以下的5個條件:1、抱養人沒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個子女;
2、抱養人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抱養人沒有身患在醫學上認為不應該收養孩子的疾病;
4、抱養人需要年滿30周歲;
5、沒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㈥ 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條件和手續如下:
一、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5、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
6、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7、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二、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手續: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收養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養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5、收養人常住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子女情況的證明;
6、收養人(雙方)健康檢查證明;
7、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張;
8、在縣級以上報紙刊登《公告》;
9、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的條件為: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周歲。上述規定,明確了在一般情況下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㈦ 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法律分析:收養人需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的能力且無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人需提交身份證明、居住證明、意願書。福利院應提交法人的身份證明、孩子的健康證明、孩子的原始身份記錄。
法律依據:
一、《收養法》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㈧ 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一、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的條件
領養人必須符合下列情況,如果要領養小孩的領養人是夫妻,夫妻雙方的領養意見必須一致,且夫妻雙方必須是沒有子女的年滿30周歲的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即能夠承擔撫養小孩教育方面等的經濟實力的家庭,並且領養人的醫學報告上顯示沒有患有不應當收養小孩的疾病。
如果收養人是單身男子則要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歲以上。只有滿足以上的條件的人,才符合我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
二、福利院領養孩子需要的手續
首先,收養人需要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希望領養孩子的申請書,其中需要寫清楚想要收養原因和目的,同時還要作出保證,健康撫養被收養人,不遺棄、不虐待被收養人。
然後還需要提供收養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證以及收養人的戶籍證明,最後還需要提供收養人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加蓋了單位或政府公章的三個月內有效的證明,證明收養人滿足國家規定的收養人條件。
相關材料提交齊全後,收養登記處會對收養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齊全、審查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具有有效性。審查收養人和被收養人是否滿足國家收養法的相關規定。經審查符合,收養登記機關會在30日內對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進行收養登記,發送收養證書,收養關系在發放收養證當天成立。
相關情況說明
一個孩子與一個家庭是否能很好地融合,取決於孩子與養父母之間是否能建立起親密的情感聯系,很多時候,在收養人第一次到福利院與孩子見面時,大人表現出來的疼惜與喜愛,孩子的信任與依戀,馬上就能看到緣分的火花。
更重要的是,對於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來說,在為孩子進行領養家庭匹配時,他們還要考慮孩子今後的成長。如有些患病的孩子,可能在國外能接受到更好的醫療康復,他們會優先考慮為孩子尋找外籍家庭;一些健康的孩子,則會優先考慮深圳本地的家庭,盡量避免讓孩子在面對新環境時的不知所措,也便於福利院後續的跟蹤回訪。他們希望每一個從福利院走出去的孩子,都能在幸福的家庭中美好成長。
需要說明的是,在實際收養孩子時,養父母和養子女就形成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和親生的父母子女享有同等的權益和同等的義務,如果在與養子女關系中權益收到了侵害,可以提起法律訴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收養兒童
㈨ 怎麼領養福利院的孩子
領養福利院的孩子,有以下的4個步驟。如下:1、福利院需要先對領養人進行審查;2、福利院審查領養人的領養資格;3、符合領養條件的,領養人需要提交證件和材料;4、領養人需要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領養人需要沒有子女,年滿30周歲,具備撫養與教育被領養人的能力;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可以領養孩子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條 【被收養人戶口登記】收養關系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