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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外企業股權轉讓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10-09 18:48:45

⑴ 深圳辦理股權轉讓的程序是什麼樣的,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的程序: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變更營業執照;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4、變更稅務登記證;5、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⑵ 外資企業股權如何轉讓

法律分析:外資企業之間的股權的轉讓程序:1、轉讓方提出股權轉讓主張,並發出公告;2、出售方進行內部決策程序,並聽取其他股東的意見;3、向法律規定的有關機構申請批准;4、辦理相的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⑶ 外資企業股權轉讓的程序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外資企業股權轉讓的程序:1、交易雙方進行洽談、對擬進行交易事項進行初步確定;2、通知各個股東,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有限購買權證明;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5、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⑷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流程

法律分析: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程序:

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⑸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程序

法律分析:一、因外商企業投資者之間的意思自治發生的股權變更

(一)投資者之間簽訂轉讓股權協議或一方投資者與第三方簽訂轉受讓股權協議;

(二)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報送中方投資者的主管部門對企業投資股權變更簽署意見,對需要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三)根據外商企業原審批機關的要求報送相應文件;

(四)審批機關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因外商企業投資一方未出資或未繳清出資發生的股權變更,守約方投資者申請變更股權的程序為

(一)守約方向原審批機關申請修改原合同、章程、並取得批准

(二)應向原審批機關遞交變更申請書、原審批機關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重新換發的批准證書、新合營各方授權代表共同簽署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三、因法定事由發生股權變更的程序。法定事由是指外商企業一方投資者合並、分立、破產、被解散、被吊銷、注銷或死亡等事件。只要出具法定事由發生的證明並提交董事會的決議以及董事會簽署的申請變更股權的申請書給原審批機關。原審批機關應給予依法辦理變更股權手續或撤銷外商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⑹ 中外合資企業股權轉讓如何辦理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股權轉讓的流程:
1、獲得其他同意股權轉讓並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
2、依照公司章程等規定進行相關的表決程序;
3、交易各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過渡期管理協議等;
4、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及公司管理事務的交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百一十七條
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本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⑺ 如何在深圳市工商局企業辦理股權轉讓變更手續

簡單的說:一是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二是轉讓雙方出具股東會決議;三是轉讓股份的資金要過賬或現金手續具備;四是修改公司章程;五是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另作說明:更換新股東、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地址、變更法人等內容均應在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中約定清楚,同時要具備新股東的身份證明。
是法人的要有公司印章,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證復印件,這些資料准備好後可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辦理時,工商部門經辦人會告知有關手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