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產假2021新規
1.根據《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案)》規定,從條例公布之日起產婦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98+80=178天。
2.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條規定,居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公民和戶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應當遵守本條例。因此,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論戶籍所在地,均依法享有以下假期。
產假規定:
(一)順產98+80=178天。
(二)難產98+30+80=208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說明:這里的多胞胎指的是一次多胎的情況,並不是第二胎、第三胎的意思。)
(四)獨生子女假35天取消。
(五)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產假須知: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假。
拓展資料
上海將構建新型婚育文化,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新風尚。按照《條例》規定,上海將抓緊修訂相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善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完善「出生一件事」聯辦;加強出生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開展生育政策實施情況評估。加強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❷ 深圳產假多少天2021
2021年 深圳 市女方 產假 113天。根據我國《深圳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職工實行晚育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深圳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職工實行晚育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
❸ 深圳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178天,甚至長達八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❹ 深圳市最新產假規定
2021年我國多省對產假的規定有變化,比以往的產假有所增加,大多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98天延長了大約六十天的產假,下面一起來看看最新產假規定有什麼新的變化吧。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准。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以上就是深圳市最新產假規定的回答
❺ 企業產假多少天2021新規定
法律分析: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後,一般有98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❻ 深圳產假多少天2022
2022深圳產假一般是178天。深圳休產假將執行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享受正常產假98天及獎勵假80天,共178天。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如果當地規定了男方有陪產假,公司不給陪產假是違法的,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的陪產假,勞動者首先應與單位做好溝通協商,要求用人單位執行地方法規;在溝通無效時則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或勞動部門反映情況,請求行政救濟;在必要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❼ 深圳的產假天數是多少
一、深圳現在產假多少天
1、順產的,98天;
2、難產的,增加30天,即98+30=128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即生育雙胞胎的產假天數為98+15=113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6、晚婚晚育產假法規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況並不一樣,各個單位的規定也不一樣。
7、深圳《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特別規定:實行晚育者(23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二、深圳產假工資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三、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❽ 深圳產假多少天2021
深圳產假依照國家法律規定以及廣東省相關法規共同實行可得數量為178天,其中正常產假為98天,省內獎勵假期為80天。若有其他特殊情況還會在原來的產假基礎上進行增加。
第一,深圳產假天數的組成。
國家法律規定女性生生育產假基礎天數為98天,在生育前15天可進行休假,用於預備生產。深圳產婦根據廣東省關於生育的相關地區法規,若是符合法律規定情況下誕生的孩子,那麼產婦可另外獲得獎勵假期80天。國家固定產假98天,外加廣東省獎勵假80天便可得出總共產假178天。
第二,特殊情況下將會增加產假天數。
特殊情況下產假將會進行相應的增加,比如:在生育過程中因特殊原因導致難產,那麼可增加15天產假;孕婦所懷為多胞胎嬰兒每增加一個億元即可獲得延長15天假期的獎勵。
第三,產假的利與弊。
產假是國家規定用於生育女性恢復身體健康的假期,有利於女性對生育過後的身體進行調養,避免日後留下與生育相關的後遺症。然而產假也有弊處,過長的產假時間不利於女性在職場上形成優勢。部分公司會因為女性有休產假的可能而選擇盡量不錄用女性員工,同時女職員在休完產假後容易與公司事務形成脫軌,影響女性事業發展。
深圳產假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的98天外加廣東省相關法規獎勵的80,產假可得總數為178天,為深圳媽媽提供維護健康的時間。
法律依據:《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 第十一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