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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公積金交多少

發布時間: 2022-10-30 12:26:52

❶ 深圳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對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一般是由用人單位來決定的,由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沒有寫入勞動合同法,加上執法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很多民營企業基本上沒有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由於住房公積金是按照單位和個人同比例繳存的,所以對於用人單位的成本是非常巨大的。除了那些需要上市的公司,為了公司的規范化運作,上市條件要求必須要繳納五險一金以外,實際上對於不打算上市的公司是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如果僅僅從繳費比例來看,只要按照5%繳納就是合法的,所以很多擬上市的民營企業,即使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也只是按照5%的比例去繳納,但是僅看繳存比例還不能完全說明問題,關鍵還要看繳費基數。如果在同等繳費基數的前提下,5%的繳存比例和12%的繳存比例,這個差距的確是比較大的,而且這種差距隨著繳費基數的不斷增大,差距更加巨大。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❷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

法律分析: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深圳住房公積金比例:

一、繳存比例為5%-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12%。

二、最低繳存基數為2130元,最高繳存基數為25044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130元。

三、自2018年8月1日起,職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免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繳存。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❸ 深圳市公積金繳納標准

深圳市公積金繳納標准如下:
一、繳存基數:
1、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上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2、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3、2021年7月1日,中心將對超過繳存基數上限(即34860元)的繳存基數予以規范調整,統一調整為34860元,請各單位予以留意。
二、繳存比例,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三、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市相關政策規定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5%)或緩繳申請,待單位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四、公積金繳存計算方法:
1、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❹ 深圳五險一金一般繳費比例是多少

深圳市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一)、養老保險
公司繳納14%,個人繳納8%(深戶)
公司繳納比例13%,個人繳納8%(非深戶)
(二)、醫療保險
公司繳納比例7%,個人繳納2%深戶
住院醫療繳納基數:4595元非深戶
住院醫療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0.8%,個人繳納0.2 %
合作醫療繳納金額:單位繳納8元,個人繳納4元。
(三)、住房公積金
10%--40%之間,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
比如最低繳納10%,單位個人各繳納5%。
單位把給你的錢和你自己的錢都存到你的公積金賬戶,比如工資8000元,單位給你800元,你自己扣除800元,所以你每月公積金帳戶應該有1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積金中心取,需要買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託單位取。
(四)、失業保險
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1%×單位員工總人數×4 0%
(五)、工傷保險
單位2%,個人1%。
按實行浮動費率後的實際繳費費率繳交。
(六)、生育保險
綜合醫療保險:從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7%份額中劃出0.5%,作為生育保險基金;
住院醫療保險:從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0.8%份額中劃出0.2%,作為生育保險基金;
(七)、五險一金有效期
養老保險:退休前交足15年,終身享受。
醫療保險:交足1月,醫保卡可扣,交足半年,住院費用可報銷。交足25年,退休以後終生享受
住房公積金:交了就生效
失業險:失業保險,這個也是要你交滿一年才能享受
工傷險:用戶不用處理。
生育險:公司交一年

❺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

  1. 單位職工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1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單位就職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360元。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2964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調整

自2022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2964元×3倍)。

(二)繳存比例

1.單位繳存比例調整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2.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比例調整

靈活就業人員可按照自願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後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❻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存基數2200元,最高繳存基數34860元,2020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

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深圳公積金只能單位進行繳納,職工可以設立個人賬號,但是職工自己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❼ 深圳公積金比例

一、深圳公積金比例是什麼
1、深圳住房公積金最低繳納比例為百分之五,最高繳納比例為百分之二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公積金提取流程是什麼
1、提取公積金的理由必須與相關法規條文符合;
2、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吻合法律條文,相對應的審核資料;
3、經預約後向銀行經辦網點提交申請及材料;
4、銀行經辦網點審核材料後出具書面受理通知;
5、銀行經辦網點向公積金中心提價材料進行審批;
6、經批准後提取轉賬至提取人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