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深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持規定材料原件及復印見到街道辦證窗口提交申請。
二.辦理部門在接到申請人的有關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符合規定並與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信息核對無誤的,辦理部門應受理材料。辦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疑問的,應當對材料做進一步核實後再予受理。
三.辦理調動、錄用手續及隨遷入戶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應當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不予辦理的,辦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辦理其他事項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應在材料受理後即時辦理。
五.對拒不按辦理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㈡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
《 深圳 市計劃生育證明》的適用范圍 (一)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的已生育、已懷孕人員 (二)辦理隨遷入戶人員 (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四)辦理戶籍人員參加公務員招考 (五)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 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所需材料 ⒈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 結婚證 ;離異的,提供 離婚證 、 離婚協議書 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 判決書 、調解書;喪偶的,提供 死亡證明 或戶口注銷證明 ⒉全家戶口本 ⒊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為廣東省戶籍的,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為非廣東省戶籍的,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市外遷戶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⒋節育證明。女方為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現居住地(未居住深圳)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未育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證明( 准生證 ),並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一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鑒定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部門加蓋公章) ②原農業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復印件(派出所加蓋公章) ③子女為 收養 的,提供收養證;辦理收養子女隨遷的,還應提供《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 ④其他情況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時女方戶籍地省計劃生育 法規 及相關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證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及符合政策生育證明。 6.子女為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提供孩子與父母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男女雙方戶籍地社會 撫養 非徵收標准徵收完畢的 社會撫養費 徵收票據等相關材料。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⒈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 ⒉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屬 再婚 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以上是關於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的回答。
㈢ 深圳計劃生育服務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計生證明應該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申請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街)社會事務與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查具計劃生育證明理地點: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
法律依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二)結婚證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核實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反饋。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後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通報辦理結果。
第十七條 出具婚育證明或者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
㈣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深圳計劃生育證明需要在居住地附近的社區工作站辦理。申請人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辦理材料(非深戶可能還需要居住證),前往各個街道的社區工作站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法律依據:《深圳市計劃生育若干規定》 第十二條 依法需要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應當按規定向街道辦申請辦理。
㈤ 生育登記證明在哪裡辦
一、生育登記證明在哪裡辦
生育證明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是指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證明材料,適用於晉升、調配幹部、招聘、登記、搬遷、評估、入黨、黨代表、政協候選人。育齡婦女第一胎,不需要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市外遷戶人員屬於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再婚夫婦再婚前生育一個子女的,新組合家庭不再生育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機構辦理。懷孕二胎以上或者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在擬入戶地區人口計生部門辦理。出生入戶,隨遷入戶,在擬入戶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擬生育第一胎孕期檢查及住院分娩,以及生育第一胎人員辦理兒童醫療保險的,在當地社區工作站辦理。屬於流動人員的,在當地街道計劃生育機構辦理。
二、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條件
一直都可以辦的,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㈥ 深圳計生證明在哪裡開,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
計劃生育證明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所需材料: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寶寶出生證或寶寶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著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准生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機關、部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㈦ 深圳集體戶去哪開計劃生育證明
法律分析:各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
所需材料:
1、《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申請表2、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戶口頁合下列情況並按照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可以免於提交相應的戶口頁:
3、已婚的,提交結婚證異或者有離婚史的,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4、子女為收養的,提供《收養證》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准予再生育證明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徵收票據和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等相關材料於不再徵收社會撫養費等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者街道衛生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相關情況證明7、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或者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要求同時提交另一方的相關材料8、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深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指南》 第四條 申請人需要攜帶材料,到各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如果是辦理生育保險確認人員可先咨詢社區工作),工作人員當場給出是否受理的意見。
㈧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去哪裡辦
(一)市外遷戶人員(隨遷入戶除外)中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 懷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兩個子女及以上的,在擬入戶地區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 (二)出生入戶、隨遷入戶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三)擬生育第一胎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員辦理少兒醫保的,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四)屬深圳戶籍人員的,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男方為深圳戶籍、女方非深圳戶籍的,在女方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 1、未婚未育的。標題寫「計劃生育證明」;內容寫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區)、姓名、出生年月,然後寫未婚未育、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內容寫完後寫上「特此證明」,由經辦部門簽字、蓋章,如果需要可以寫上意見。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內容上要修改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類推;再寫上是否有節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內容上修改為結婚登記時間、屬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個孩子的。格式同1,在內容上修改為登記結婚時間、屬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時間,是否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其它情況選擇寫(例如是否有節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兩個孩子及以上的。
㈨ 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開
計劃生育證明簡稱計生證明,主要用於報考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在考察之前交的政審表時使用,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及開具的證明,證明當事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行為。
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開?
計劃生育證明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計劃生育證明,具體是指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適用於晉職、晉級、調配幹部、招工招干、上戶口、隨遷、評先、入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候選人的證明材料,現階段,國家政策放寬,育齡婦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當地計生部門開具計生證明。
(一)市外遷戶人員(隨遷入戶除外)中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懷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兩個子女及以上的,在擬入戶地區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
(二)出生入戶、隨遷入戶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三)擬生育第一胎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員辦理少兒醫保的`,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四)屬深圳戶籍人員的,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男方為深圳戶籍、女方非深圳戶籍的,在女方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五)屬流動人員的,在其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計劃生育證明怎麼辦理?
辦計劃生育證明的條件: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1、申請人領取《XX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
2、申請人填寫《XX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上面要真實填寫自己的資料,未婚、離婚、喪偶等情形不用填寫配偶資料。不需要填寫配偶那一欄。有配偶的話,必須要填寫,且雙方都要簽名。
3、寄回去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如果申請人是已婚的話,也要寄回去給申請人配偶的戶籍所在地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戶籍所在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加具意見、簽署承辦人員姓名、聯系電話並加蓋公章;
4、送XX各區(街道)人口計生辦審核,並出具證明。去XX各區的人口計生辦審核的時候,要同時帶上以下資料: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結婚證(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復印件
③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④XX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未婚人士如何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未婚計劃生育證明;就是國家計生委統一頒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開證明。2015年,國家衛計委已經全面推開流動人口電子婚育證明。有了電子婚育證明,流動人口在外出時就無需再攜帶紙質證明,對流動人口來說非常方便。
那未婚人士到底應該如何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申請流程如下: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流動人口成年育齡婦女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薄;
(2)結婚證(已婚的)。
為方便群眾,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代當事人辦理婚育證明。
2、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接受申請並核實有關情況。
3、對材料齊全、經核實無誤的,及時辦理;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核實後並及時辦理;對於材料不齊全的,一次告知辦理證明所需全部材料。
㈩ 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開
計劃生育證明應該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如果市外遷戶人員的,則在擬入戶口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生育證明。如果屬流動人口的,則在其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由於國家政策放寬,育齡婦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當地計生部門開具計生證明。對未出示婚育證明的,公安機關應在辦理暫住登記時註明情況並及時通知暫住地的計劃生育主管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