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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生集體宿舍有房產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11-13 18:38:31

A. 2022年集體宿舍證明要求

2021年深圳學位申請集體宿舍證明材料要求
目前,深圳各區都要求集體宿舍證明+配套材料一起使用,才能用來申請學位。
配套材料各區略有不同,但大都包含這幾樣
①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
即公司對集體宿舍的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簡單說就是集體宿舍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或者租賃證明或其他證明。
②員工和公司的關系證明
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社保卡、社保清單、參保證明;
要說一下的是,這個要求是同一個公司和你簽的合同、給你繳納的社保。
③集體宿舍證明
這個很容易辦,直接列印證明模板(或者找社區工作站要),填好後找公司蓋章,然後再找居委會蓋章。

B. 宿舍有產權的嗎,可以買賣

這個問題。宿舍有產權嗎可以買賣?我的回答有的宿舍可以。比如某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集體宿舍就是指某個國家工作人員集體出資建設一個小區這樣這個叫家屬院可以進行買賣。
但是有的集體宿舍是不可以的買賣。比如學校、工廠給學生和工人建設的集體宿舍這個不可以的。產權所有歸為學校和工廠所有的。
嚴格意義上來說只要是宿舍二字出現,個人是無產權的,宿舍房產產權給集體所有。

C. 剛買了教師宿舍樓有房產證,土地證是集體了。請問是什麼產權,是大產權還是小產權。

那是集體產權,俗稱小產權。

D. 寶安小一家長網上報名。集體宿舍有欄權益所有人怎麼填

集體宿舍權益所有人: 兩種情況,所有權者,就是房產證上的單位;使用權者,就是租給你住房的單位。

E. 學生宿舍房產性質

學生宿舍房產性質是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別墅、公寓或是宿舍。

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F. 深圳集體戶口小孩上學有房產屬於幾類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三類。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那孩子是不能享受該地的義務教育的,不算學籍。要等房產、戶籍、實際居住的招滿了,有多餘的學位才輪得到你家的孩子。

G. 深圳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公租房的特徵有哪些

公租房,公租房就是也是住宅,是政府所有,人民群眾可以申請租住但是不能購買,那麼公租房的特徵有哪些。下面我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一下,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也是有差異的,公租房針對的人群限制比廉租的限制要小一些。

公祖房,基本每個城市都是有的,深圳公租房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說的公租房,公租房就是也是住宅,是政府所有,人民群眾可以申請租住但是不能購買,那麼公租房的特徵有哪些。下面我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一下,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也是有差異的,公租房針對的人群限制比廉租的限制要小一些。

深圳公租房是什麼意思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1、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租房有五個特點:一是保障性;二是政策支持性;三是租賃性;四是專業性;五是供應群體廣泛性。

3、公租房所解決的人群:,對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公租房的特徵有哪些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1、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

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

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3、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4、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5、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而《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群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戶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深圳公租房是什麼意思,公租房就是有居住使用權,但是沒有買賣權的,公共出租房,歸政府所有,那麼公租房的特徵有哪些在上面我都給朋友們詳細的解說了。公租房實際是一種幫助政策,而且其政策支持性和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但是申請公租房還是有條件限制的,希望上面內容對大家有幫助。

H. 集體證的房子是什麼意思是小產權房嗎

通俗的說,集體房證就是小產權,但是正規的說來就不是了,集體房證可以找單位更名,也會有單位的管理, 但是小產權就不是了,簡單的說集體房子是單位裡面的集資房,也就是佔用單位的地,然後單位裡面給員工的福利,只需要交很少的稅,再有就是如果有一天單位要解散那麼單位有義務為你們辦理正規的房產證,但是小產權就沒有了,,基本上說小產權就是三無,沒有物業,小產權房能買嗎。沒有產權,沒有法律保護~ 所以真正的沒辦法的時候寧願買集資房,也不買小產權的房,但是最好不要買這樣的房子,單位跑的多的是,最好買有正規產權的吧~~~~
所謂集體土地、國有土地是現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特色之一。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深圳市小產權房出售。 集體土地是我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農村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集體土地上的房子如果是納入了農村住宅建設規劃或者是在農民宅基地上建造的,也會發給計提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但是這些房子只能在農民集體之內流轉,非農業人口、集體外人員不得購買,即使購買也不受法律保護,俗稱「小產權房」。地方政府在基本農田中違規建造的房子,嚴格上說是違建房,無產權。鑒於所謂的大產權房的土地也只有70年使用權,租賃一套小產權房租期20年、30年,就能繞過小產權房不能購買的問題,從而擁有合法使用權。

I. 什麼是集體所有房產

【集體所有房產】是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房產。即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一)按房屋用途分類
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
【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
住宅按套統計。兩戶合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統計;一戶用兩套或兩套以上的應按實際套數統計。
【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們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集體宿舍】是指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學生居住的房屋。
2、工業、交通、倉儲用房
【工業用房】是指獨立設置的各類工廠、車間、手工作坊、發電廠等從事生產活動的房屋。
【公用設施用房】是指自來水、泵站、污水處理、變電、燃氣、供熱、垃圾處理、環衛、公廁、殯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房屋。
【鐵路用房】是指鐵路系統從事鐵路運輸的房屋。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統從事民航運輸的房屋。
【航運用房】是指航運系統從事水路運輸的房屋。
【公交運輸用房】是指公路運輸、公共交通系統從事客、貨運輸、裝御、搬運的房屋。
【倉儲用房】是指用於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用房。
3、商業、金融和信息用房
【商業服務用房】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
【經營用房】是指各種開發、裝飾、中介公司等從事各類經營業務活動所用的房屋。
【旅遊用房】是指賓館、飯店、樂園、俱樂部、旅行社等主要從事旅遊服務所用的房屋。
【金融保險用房】是指銀行、儲蓄所信用社、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從事金融服務所用的房屋。
【電訊信息用房】是指各種郵電、電訊部門、信息產業部門,從事電訊與信息工作所用的房屋。
4、教育、醫療衛生和科研用房
【教育用房】是指大專院校、中等專業學校、中學、小學、幼兒園、托兒所、職業學校、業余學校、幹校、黨校、進修院校、工讀學校、電視大學等從事教育所用的房屋。
【醫療衛生用房】是指各類醫院、門診部、衛生所(站)、檢(防)疫站、保健院(站)、療養院、醫學化驗、葯品檢驗等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保健、防疫、檢驗所用的房屋。
【科研用房】是指各類從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研究設計、開發所用的房屋。
5、文化、新聞、娛樂、園林綠化、體育用房
【文化用房】是指文化館、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從事文化活動所用的房屋。
【新聞用房】是指廣播電視台、電台、出版社、報社、雜志社、通訊社、記者站等從事新聞出版所用的房屋。
【娛樂用房】是指影劇院、游樂場、俱樂部、劇團等從事文娛演出所用的房屋。
【園林綠化用房】是指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苗圃、花圃、花園、風景名勝、防護林等所用的房屋。
【體育用房】是指體育場、館、游泳池、射擊場、跳傘塔等從事體育所用的房屋。
6、機關事業辦公用房
【機關事業辦公用房】是指黨、政機關、群眾團體、行政事業單位等行政、事業單位等所用的房屋。
7、軍事用房
【軍事用房】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機關、營房、陣地、基地、機場、碼頭、工廠、學校等所用的房屋。
8、其他用房
【涉外用房】是指外國使、領館、駐華辦事處等涉外所用的房屋。
【宗教用房】是指寺廟、教堂等從事宗教活動所用的房屋。
【監獄用房】是指監獄、看守所、勞改場(所)等所用的房屋。
(二)按房屋產別分類
【國有房產】是指歸國家所有的房產。包括由政府接管、國家經租、收購、新建以及由國有單位用自籌資金建設或購買的房產。國有房產分為直管產、自管產、軍產三種。
【直管產】是指由政府接管、國家經租、收購、新建、擴建的房產(房屋所有權已正式劃撥給單位的除外),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維修,少部分免租撥借給單位使用。
【自管產】是指國家劃撥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單位自籌資金購建的房產。
【軍產】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所有的房產。包括由國家劃撥的房產、利用軍費開支或軍隊自籌資金購建的房產。
【集體所有房產】是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房產。即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私有(自有)房產】是指私人所有的房產,包括中國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在華外國僑民、外國人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以及中國公民投資的私營企業(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屋。其中部分產權:指按照房改政策,職工個人以標准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
【聯營企業房產】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質的單位之間共同組成新的法人型經濟實體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股份制企業房產】是指股份制企業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港、澳、台投資房產】是指港、澳、台地區投資者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在祖國大陸舉辦的企業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涉外房產】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政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所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
【其他房產】是指凡不屬於以上各類別的房屋,都歸在這一類,包括因所有權人不明,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全民所有制單位、軍隊代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廟等房屋。
(三)按房屋建築結構分類
【鋼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
【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殼結構、大模板現澆結構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物。
【混合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鋼筋混凝土製成,以磚牆為承重牆,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
【磚木結構】是指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製房架、磚牆、木柱建造的。
【其他結構】是指凡不屬於上述結構的房屋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磚拱結構、窯洞等。
(四)按房屋建築樓層分類
【房屋層數】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計算自然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地下室】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層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
【假層】是指建房時建造的,一般比較低矮的樓層。其前後沿的高度大於1.7m,面積不足底層的二分之一的部分。附層(夾層)是房屋內部空間的局部層次。
【擱樓(暗樓)】一般是房屋建成後,因各種需要,利用房間內部空間上部搭建的樓層。
【低層住宅】 指一層至三層的住宅。
【多層住宅】 指四層至六層的住宅。
【中高層住宅】 指七層至九層的住宅。
【高層住宅】 指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
(五)按房屋建築年代分類
房屋建成年份是按房屋實際竣工年份計算,拆除翻建的,按翻建竣工的年份計算;擴建的房屋,面積超原房屋面積的,按擴建竣工年份計算,未超過的按原房屋竣年份填寫。
【1949年以前的房屋】 指1949年(含1949年)以前建成的房屋。
【五十年代的房屋】 指1950年至195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六十年代的房屋】 指1960年至196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七十年代的房屋】 指1970年至197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八十年代的房屋】 指1980年至198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九十年代的房屋】 指1990年至1999年期間建成的房屋。
(六)按房屋建築質量分類
【完好房屋】 指主體結構完好。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積水、門窗設備完整,上下水道通暢,室內地面平整,能保證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雖有一些漏雨和輕微破損,或缺乏油漆保養,經過小修能及時修復。
【基本完好房屋】 指主體結構完好,少數部件雖有損壞,但不嚴重,經過維修就能修復的房屋。
【一般損壞房屋】 指主體結構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經常漏雨,門窗有的腐朽變形,下水道經常阻塞,內粉刷部分脫落,地板松動,牆體輕度傾斜、開裂,需要進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嚴重損壞房屋】 指年久失修,破損嚴重,但無倒塌危險,需進行大修或有計劃翻修、改建的房屋。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J. 集體宿舍樓有房產證和土地證算是小產權房嗎

有的地方農村房屋也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憑證,因此要看土地證的土地性質是集體還是國有。從你說的集體宿舍樓而言,小產權房的可能性較小,但仍然要看土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