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在深圳被辭退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擴展閱讀
廈門哪裡有加98汽油 2024-05-05 02:30:59
深圳哪裡有賣風水擺件 2024-05-05 02:30:57

在深圳被辭退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發布時間: 2022-12-09 17:02:08

1. 深圳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2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或者參保不滿1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即參保人被企業辭退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按照規定,失業保險金標准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月計算,為每月1760元。繳費年限滿1年不足2年,可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年限2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申領人出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員查驗身份,把申領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電腦號錄入計算機系統,由計算機系統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2、窗口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計算機系統出具《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出具《失業保險待遇不予核發決定書》。決定書一式兩份,失業人員簽字後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

3、社保機構於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業保險金到失業人員銀行賬上。

2. 深圳失業多久可以申請失業金

法律分析:按照規定,失業保險金標准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月計算,為每月1760元。繳費年限滿1年不足2年,可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費年限2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3. 被辭退後多長時間可以領取失業金

法律分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 被開除多久可以領失業保險

法律分析:被辭退後最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計繳費時間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

5. 離職多久後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最新推出的失業補助金,就是專門涵蓋了哪些,自己主動提出離職的人群,可以享受到失業補助金。那麼一般情況下,自己在離職以後的當月或者說第2個月開始,只要是你的社保處在暫停交費的狀態,就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金了,這個首先是要單位的社保專員來給你申報申報,你的社保暫停交費一般就是離職的當月和下個月,就可以完成了。
主要是根據你自己提出辭職的時間來決定,一般情況下在當月15號之內,如果說提出辭職,那麼當月就可以辦理完成暫停繳納社保的情形,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他也不會再給你承擔當月的社保繳費了。如果是當月15號以後提出辭職的。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他還會給你承擔一個月的社保,所以說你從第2個月開始才會暫停交納社保,才能夠去申請失業補助金的待遇。
而且這也是有規定的失業補助金,只是針對於今年在2020年2月份到12月之間辭職的人群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金,那麼失業補助金,最長的領取期限是不超過6個月,他的領取金額相當於我們失業保險金的80%左右,所以說要略低於失業保險金好比失業保險軍事1500元,那麼你領到的失業補助金可能只有1300元左右。

所以說這個領取的時間是很快的,一般,你辭職以後的第2個月,自己在你所在地區的官方APP就可以申請。或者是持有自己的本人身份證件,去參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直接去申請失業補助金。那麼只要你正常參加的失業保險,在6個月左右或者6個月以上都可以領取這個失業補助金。

6. 2022年深圳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深圳失業保險金多長時間發放

一、深圳失業金領取條件2022

深圳失業金的領取條件需要滿足三條,第一就是必須要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二就是必須要是非本人自願失業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是自動辭職的話是不能夠領取的。但是如果說是勞務合同已經到期的情況,雙方協定不續簽勞務合同就屬於非本人自願失業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三就是必須要進行失業登記並且進行就業的意向登記,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還需要定時的簽到,可能還需要去學相關的技能培訓。

二、深圳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2022

第一,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費用是按照深圳市的最低的工資標准來去進行計算的,最低的工資標准乘以90%就是可以領取的費用,大概是在千元左右。

第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間是為失業人員繳納基本的醫療保險的,繳納的是二檔的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正常的去進行使用和報銷。

第三,在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間,如果說被保人不幸死亡,遺屬可以去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還有當月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第四,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是享受有職業培訓的服務或者是補貼。

三、深圳失業保險金多長時間發放

失業保險金申請成功了之後,一般是次月的15號進行發放,但是這個也不一定,可能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最晚的話是不會超過30號的,會准時的把錢打到我們的銀行卡賬戶里去。

具體的情況大家可以問一下當地的社保局,在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把資料准備齊全,如果說准備的資料不是很齊全或者是不正確的話,就可能會影響到失業金的發放。

7. 在深圳被公司辭退可以領失業金嗎

被公司辭退同時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可以領取失業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被公司開除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般因為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或者主動辭職,都沒有經濟補償金,不過打架被公司開除,是屬於非本人意願的,因此是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1、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2、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