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怎麼辦居住證
法律分析:1、申請:辦理人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系統,填好真實的個人信息,選擇受理點後提出申請。2、受理:點擊辦理居住證,然後填寫申報條件,等待相關部門的審核。3、審核:政府部門審核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後在十五天內制卡。4、領取證件: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到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⑵ 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在深圳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並且繳納社保滿一年,這樣的話,外來人員可以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這里要注意,繳納社保滿一年應當是連續的,如果中間有中斷,則應當滿足兩年內繳滿十八個月的條件。
辦理深圳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按規定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到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並取得照相回執。
4、按規定提交以下文件資料之一:
(1)以從業提出申請的,由用人單位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後,持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辦證人員名單集中申辦。
(2)以擁有物業提出申請的,提交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者其他產權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辦居住證時還需提供戶口本和《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請居住證的人員,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⑶ 深圳如何辦理居住證
【法律分析】:辦理居住證流程是以下幾點:1、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2、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3、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4、申辦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薄、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現場予以辦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⑷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辦理人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系統,填好真實的個人信息,選擇受理點後提出申請。2、受理:點擊辦理居住證,然後填寫申報條件,等待相關部門的審核。3、審核:政府部門審核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後在十五天內制卡。4、領取證件: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到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⑸ 去深圳怎麼辦居住證
深圳辦理居住證需要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⑹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申請深圳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