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傷賠償怎麼查詢到賬
法律分析:
1.如果有工傷險,可以直接找負責賠償的工傷保險機構詢問。
2.如果是沒有工傷險,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在查詢自己的個人賬戶錢沒有到賬時,直接找單位詢問,如果拖延不給,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3.也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社保部門查詢。溫馨提示:完成工傷鑒定後申請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費用,一般在30天內資金就會到賬。
查工傷賠償具體費用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法:
1、員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傷處理窗口查詢,可知道報銷一起多少錢。
2、打電話咨詢,那麼只能告知本人工傷待遇是否下達,或者核對身份證號碼後告知具體數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衍生問題:
工傷保險是什麼怎麼查
一、工傷保險費怎麼查詢
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全部進入進入工傷保險基金,繳費記錄單位可以進行查詢,但不存在余額、繳費年限的概念。由於工傷保險金沒有個人賬戶,因此參保信息只能到社保業務大廳基金征繳科查詢。
二、什麼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 工傷保險賠償金如何查
工傷保險賠償金的查詢方法:員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傷處理窗口查詢;打當地社保中心電話咨詢,告知本人工傷待遇是否下達,或者核對身份證號碼後告知具體數額;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3. 工傷保險賠償怎麼查詢
查詢工傷保險金方法:直接到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查詢;登錄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網站查詢;直接查詢銀行賬戶是否到賬;其他。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對於企業?傷保險查詢,建議先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鑒定,根據鑒定結果要求賠償。具體賠償項?可包括醫療費、停?留薪?資、伙?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次性傷殘補助?、?次性?傷醫療補助?、?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等。申請?式:職?發?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事故傷害發?之?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起30?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政部門提出?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傷認定申請的,?傷職?或者其直系親屬、?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之?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政部門提出?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4. 工傷保險賠償金怎麼查
查詢工傷賠償有以下幾種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
可以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廳,請工作人員幫忙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