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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單位參保怎麼修改參保基數

發布時間: 2022-12-27 00:00:06

『壹』 單位怎麼修改員工社保基數

單位調員工社保基數流程如下:
1、申請調高繳費基數的,可以通過登錄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自行申報;
2、申請調低繳費基數的,需要攜帶調整時段中各相應年度個人實際收入憑證原件及復印件,至參保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櫃面申請調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

『貳』 深圳社保個人繳費基數可以更改嗎

社保繳費基數不能隨意更改,需要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報社保部門一份,單位留存一份,並經過七個工作日的公示。社保基數申報一般是每年申報一次,在月底月扣費之前完成。用人單位申報完社保繳費基數之後,就不能修改,這一年都會按照這一統一的社保繳費基數確定。

『叄』 深圳社保繳費基數怎麼調整

法律分析:社保基數是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一個計算依據之一,繳納社保費用=繳納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比例,計算出來的。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肆』 如何變更員工社保基數

法律分析:公司不可以隨便調整員工的社保基數。

1、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3、每年2月-5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4、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

5、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伍』 社保繳費基數怎麼調整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所需材料:
1、《XXX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2、變更人員上年全年工資台賬,若入職時間為當年,需提供自入職月份至變更月份的全部工資台賬(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公章)一份;
3、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
4、變更工資原因的單位情況說明一份。
二、社保繳費基數可以隨時調整嗎?
1.社保繳費基數不能隨便更改,是有國家統一調整的。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社保基數查詢器,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2.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不會跟職工的工資同步調整,也不能夠隨時調整,通常職工社保繳費基數是一年調整一次,各地區法規不同,一般在每年的四月或者七月,也就是說職工工資上漲後,需要等第二年7月份左右才會上調,具體以各地法規為准。社保繳費基數主要是根據職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的,單位將社保基數上報到社保部門後才能夠申請調整,如果發現社保繳費基數有誤的話,也是由用人單位上報後調整
3.此外,各地區還對社保繳費基數設置了上下限,一般來說,最低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最高社保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范圍每年都會調整一次,由於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的,因此要等到各地區公布了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之後,才能對社保繳費基數范圍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各省市自治區勞動保障部門根據當地統計局的統計數據確定當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根據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第十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陸』 單位怎麼修改員工社保基數

社保基數調整操需要企業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地稅申報系統、所屬地區社保局官網等渠道進行辦理。以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辦理為例,具體流程如下:

1、打開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

2、點擊頁面下方的「一網通辦」。

3、進入後,點擊導航欄中的「法人辦事」。

4、隨後點擊左側功能欄中的「社會保障」。

5、在條件篩選區點擊「公共服務」。

6、找到「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與變更(參保人員(單位職工)繳費基數調整)」後,點擊右側的「立即辦理」,

7、進入後,插入「法人u盾」,並輸入賬號密碼進行登錄。

8、隨後點擊「繳費變更申報」中的「繳費調整基數人員」。

9、輸入需要調整的員工身份證號,並填寫將要調整的工資基數,提交後即可完成調整。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