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市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方法一:網上申請。
登錄【深圳公安局官網】,在「民生」菜單下選擇【無犯罪證明】,接著自己填好資料 (自取或者郵寄),等待手機簡訊通知,一般3個工作日辦結。
方法二:現場辦理。
拿著身份證和復印件到所屬區的行政大廳(例如本人屬於龍華區行政大廳),排隊取號(建議早去,不然人特別多),把資料給工作人員就可以,5分鍾以內就可以辦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第十二條 境外非政府組織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代表機構登記。申請設立代表機構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申請書;(二)符合本法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材料;(三)擬設代表機構首席代表的身份證明、簡歷及其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或者聲明;(四)擬設代表機構的住所證明材料;(五)資金來源證明材料;(六)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文件;(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設立申請,根據需要可以組織專家進行評估。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