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1、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 200-3000元/小時。
2、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
刑事: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准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3、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標准: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5萬-10萬(含10萬元):8%;10萬-50萬(含50萬元):5%;50萬-100萬(含100萬元):4%;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5000萬元以上:0.5%。
(1)深圳段和段刑事律師費一般多少錢擴展閱讀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准。律師事務所應當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准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訂合同後,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合法票據。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託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㈡ 深圳律師收費標准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收費標准:每件收費3000-15000元。
2.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在收取基礎費用3000-10000元的基礎上,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累計收費: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10%
10萬-50萬(含50萬元):8%
50萬-100萬(含100萬元):6%
100萬以上:4%
法律依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0日起執行,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價〔2005〕157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
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
一、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 200-3000元/小時。
二、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准執行。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准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准。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標准: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㈢ 請問深圳律師的收費
這個案子算涉及財產。
對不涉及財產的民事案件,廣東省規定的律師收費標准為3000-20000元之間,對婚姻關系的案件,深圳律師一般收費5000元;對涉及財產的案件,廣東省的規定為: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其中5萬元以下免加收,5-10萬元6%,10-50萬元5%,19萬元的收費在8500-15500之間。根據上述計算,律師收費應在13500-20500之間,實際收費大約15000-18000元之間,有的律師也可能收20000元。
㈣ 刑事律師收費是多少
一、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准執行。
二、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三、上述收費標准允許上下浮動20%。
四、上述收費標准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准。
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准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准減半收費。執行案件按一個審級收費。
五、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審標准減半收取。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