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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違約金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1-05 16:50:44

『壹』 社保違約金計算公式

社保違約金計算公式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例如:某用人單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報補繳當年7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正常的收款月應為當年8月份,則欠繳的起始之日為當年9月1日,因此用人單位除補繳7月份欠繳金額外,還應繳納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滯納金。

社保一年未交的計算方法

社保一年未交,一萬元大概收按照規定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社保滯納金的計算公式,就是欠繳總數乘以千分之二,再乘以欠繳天數;由於社保費的繳納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單位繳納,另一部分是職工個人繳納,所以,補交和加收滯納金是分別計算的,單位和個人各自分別承擔。

『貳』 補繳社保違約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社保補繳滯納金,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補繳1-3月份的滯納金是從3月份開始計算,補繳3月份的滯納金從5月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深圳社保違約金是多少擴展閱讀:滯納金計算規則及方法如下:

滯納金計算規則: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