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監獄一年有幾個假釋名額
【法律分析】:大約佔在押犯人數的1%。假釋的絕對數量和比例非常低;假釋率總體上成下降趨勢。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所謂特殊情況是指有國家政治、國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況。
【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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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深圳監獄第一批減刑名單
深圳監獄首批提請減刑的罪犯共285名,沒有罪犯被提請假釋。公示的信息包括罪犯的姓名、年齡、罪名、原判刑期、入監日期、刑期變動情況、考核獎懲情況、監獄提請意見等;提請減刑幅度不一,最低提請幅度僅1個月,最高提請幅度達1年10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叄』 監獄一年有幾個假釋名額
監獄一年的假釋名額大約佔在押犯人數的1%。對老年和身體有殘疾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主要注重悔罪的實際表現。除不適用假釋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現,喪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釋後確有著落的老殘犯,可予以假釋。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後,符合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可以假釋。罪犯減刑後又獲假釋的時間間隔,一般為一年,對一次減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後又適用假釋的,其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肆』 監獄一年有幾個假釋名額
法律分析:監獄沒有規定具體的假釋名額。假釋的絕對數量和比例非常低;假釋率總體上成下降趨勢。假釋設置的初衷是激勵罪犯積極改造,早日回歸社會。犯人對獲得假釋充滿了渴望,然而假釋條件的過分嚴格,假釋率太低,就會使犯人望而卻步,從而影響了他們改造的信心和決心。如此低的假釋率,使本來經濟負擔沉重的監獄雪上加霜,大量可以假釋而沒有假釋的犯人,特別是那些老、弱、病、殘者和相當一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者,只能在監獄里「坐吃閑飯」,再加上昂貴的醫療費,使原本就經費緊張的監獄不堪重負。一般的情況下對於犯罪不是極其嚴重的行為,將會有機會獲得保釋的機會,保釋的主要對象就是在服刑期間表現比較突出的人員進行提前出獄,這樣的做法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於罪犯的改造和融入社會,達成改造罪犯的目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