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讀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深圳就讀小學條件:
招生對象
深圳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六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當年8月31日),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網上預報名(4月中旬)
適齡兒童父母登錄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網站,真實、准確地填寫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二、學位申請(4月下旬)
1.適齡兒童父母向招生片區學校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將學位申請材料提交給學校初驗;學校及時接受招生片區內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招生學校設立招生信息公示與咨詢區、學位申請受理區和家長等候休息區。每天招生工作時間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2.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學位申請的,均為有效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教育部門不能保證就近提供學位。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三、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簡化入學手續,充分應用市社工委「織網工程」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後台比對和審核,做好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工作。
四、學位安排(6月下旬)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可選擇就讀依法開辦的民辦學校。
五、復核(6月下旬)
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復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六、公布新生名單及報到注冊(7月上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Ⅱ 小孩在深圳讀書需要什麼條件
在深圳私立學校讀就是學費問題比較簡單了! 在深圳公立學校上學需要以下條件?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規定,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關政策優惠的人員子女。 (二)申請入學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 (3)父母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4)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暫住戶籍兒童。 申請入學的暫住戶籍兒童必須是父母在深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1)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或暫住證; (2)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4)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 3.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