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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深圳交的社保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3-01-24 23:03:25

『壹』 以前在深圳買的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非深戶離開深圳,如果只交了幾年,而且以後不再來深圳了,那就到深圳社保局開一張轉出繳費憑證,並可以憑此憑證辦理公積金的提取,把這個繳費憑證帶到老家或者新的工作地辦理轉入,當然辦理轉入的前提是要在當地參保先。如果暫時沒辦法參保,那就先把憑證收藏好,等到重新參保後再辦理轉入,如果一直沒有辦理轉入,萬一還回深圳工作,那也可以接著以前的交,到社保局辦理一下撤消轉出就行了。

法律依據:《深圳市社會保險條例》第七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廣東省內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貳』 我以前在深圳工作過幾年,公司交了社保,現在准備退休,以前交的社保在深圳這么轉到本地

你想將在異地繳納的深圳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轉移到你現在這個城市,這個地方呢?
首先是你要在你當地,也就是你現在要辦理退休的這個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社保處辦一個同意,你將深圳保險轉移過來的手續
然後才可以持有轉移手續到深圳社會養老保險處,將你的保險轉移過來的

『叄』 在深圳交的社保,離開深圳怎麼

1、到新的城市工作,在新的地方參保,將深圳的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城市;
2、回老家(戶口所在地)或者生活,可以在老家參加農(居)民養老保險或者職工養老保險,將深圳的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城市;
3、等到快退休時,將深圳及其他地方參加的社保一並轉移到退休地或者戶口所在地。
4、個人的參保記錄是長期保存的檔案,任何人都無權銷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肆』 你好!以前在深圳上班交的社保可以轉回來嗎

以前在深圳上班交的社保是可以轉回來的。
個人轉移社保關系的,手續和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需要的資料,帶上當的戶口本、社保卡,去戶口遷出地的社保部門,提供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出的社保轉移證明原件,註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社保機構的戶名、帳號和開戶行名稱,並蓋社保機構公章,該證明3個月以內有效。和身份證復印件1張(第二代身份證需在同一張A4紙上復印正面和背面);
2、個人辦理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持接收單位介紹函,調出單位停保手續和社保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第八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剋扣或者拒不按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有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伍』 當年在深圳買了社保停了幾年沒去打I現在怎樣去轉移回家鄉

在深圳買的社保停了好幾年還能轉回老家。現行的社保轉移接續政策是退休年齡之前,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辦理轉移。只要在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繳納最少有一個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跨省社保轉移手續所需資料:
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如下手續兩地的社保局自己處理,不用本人辦理的,不用擔心:即轉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給原來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錢匯入現在社保局的賬戶就完成社保轉移手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