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市身份證補辦流程
深圳市身份證補辦流程如下:
1、正常的補辦程序是,先告知當地公安機關,當然也可以在媒體聲明原先的身份證丟失作廢,此舉一般沒有硬性要求;
2、到所在地的公安局辦證中心窗口出示戶口薄,待窗口經辦人員核准確認之後,即可拍照,要收費進入補辦程序,或者您也可以帶在照相館所拍的身份證照;
3、補辦時,必須要照片,如果原來是第二代身份證,並且在當地派出所有照片的話就直接提取照片然後交手續費即可辦理,可叫家人幫辦;
4、如果在外地回不了家,就要到照相館照相片,身份證專用的照片,然後郵寄回去,讓家人帶戶口薄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補辦,
5、一般需要3個月,有些地區交錢多就可以快速領取。參考費用:身份證工本費20元帶40元,拍照費用1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Ⅱ 在深圳身份證丟了在哪裡補辦
法律分析:在深圳身份證丟失可自願選擇全市任意派出所戶政窗口申請辦理。
提交申請表:
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提交《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和其他所需材料。
登記指紋信息(已經登記過指紋的申請人,無需再登記)
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登記指紋信息會通過補領身份證逐步實現。
領取身份證:
1.到辦證處領取的,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證處領取,領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領,領取時間是10個工作日之後。
2.選擇通過郵政速遞領取新證的(只適用深圳市內),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申請時,需要在登記表領證方式選擇郵寄,填寫郵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聯系電話;公安局制證完畢後委託郵政速遞將身份證送達收件人,證件速遞費用另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Ⅲ 深圳身份證丟失怎麼補辦
在深圳身份證丟了可以直接在當地的派出所補領身份證。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加沒羨快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系統,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核查服務。
全國公安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接收、發還群眾撿拾到的丟失居民身份證,建立全枯模拍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3)原身份證丟失在深圳如何補辦身份證擴展閱讀: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碼乎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
Ⅳ 非深戶在深圳補辦身份證流程
辦理流程主要有申請、遞交材料、登記指紋信息、領取身份證。
辦理流程
(一)申請。
登陸深圳公安,或者進入官方公眾號「深圳公安」。點擊「戶政預約」,如實填寫資料並確定好地點時間後預約。
(二)遞交資料。
到現場取號登記資料表,將所需資料以及資料表遞交至窗口。
(三)登記指紋信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四)領取身份證。
1.收到通知後,持憑證到辦證處領取。
2.在辦理身份證填寫登記時,選擇「郵寄」方式領證。證件費用另計。
辦理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等其他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證件(僅核驗原件,如已成功注冊「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申請人現場手機登錄賬號認證通過後,無需提供);
2.居民身份證(除遺失補領外,其餘申請理由選擇郵寄送證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現場收繳);
(二)《個人承諾書》(現場填寫);
(三)申請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有效期六個月,廣東省內戶籍申請人年滿16周歲後,在本市申領過居民身份證,2年內再次辦理時無需提供);
(四)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由監護人陪同申領(6周歲及以上須現場採集指紋信息,6周歲以下自願採集指紋信息),並提供以下監護關系證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復印件):
1.體現監護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2.《出生醫學證明》;
3.《收養證》;
4.其他監護證明材料。
屬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如申請人因整容後與系統歷史圖像存在明顯差異的,應提供加蓋來源單位公章的整容醫學診斷證明書(核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所有申請材料如需提供復印件的,均按A4紙規格豎向復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Ⅳ 深圳身份證丟了怎麼補辦
1.受理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現場取號(未滿16周歲、限制或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由 監護人陪同 或代辦,六周歲以上公民須到場採集指紋),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戶政窗口現場提交材料,材料齊全的當場出具受理回執。 2.審核 受理通過後,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當場通過。 3.審批 審核通過後,公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辦理程序對申請材料進行即時審批。 4.辦結 審批通過後,在十個工作日內制證並辦結。 5.送達 收到領證通知後,按照《 居民身份證 領取憑證》的提示及時到辦理窗口領取證件。如選擇郵寄的,郵政速遞派送證件。為保證居民身份證件安全,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公安機關將做注銷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Ⅵ 深圳補辦異地身份證的流程
深圳補辦異地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辯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第十條
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以及被羈押的人,尚未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在服刑、勞動教養和羈押期間,不發給居民身份證;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執行機關按照規定收繳其居民身份證,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後,由本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或者將原居民身份證發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