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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子公證處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2-24 06:10:51

Ⅰ 公證處公正房產需要什麼資料

房產公證需要以下的材料:戶口本、身份證、護照、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身份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房地產預售、銷售的,要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房地產所有權證明。房地產擔保的,要房地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明。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Ⅱ 房子公證需要什麼資料


房產公證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1、公證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明,2、和約定內容相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3、雙方已經擬定好的協議書。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Ⅲ 公證處公證房子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產公證出售方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
3、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購買方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辦理房產公證時,公證處需要了解以下情況:
1、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
2、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3、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4、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
5、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
6、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
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為,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後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Ⅳ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公證房產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證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產產權相關的證明材料,房屋買賣合同等;
4、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它材料。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Ⅳ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房產公證需要帶的資料具體如下: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當事人申辦房產公證時,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地方性法規、政策,並按公證員的要求提供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公民在購買房屋房屋,與開發商、或者是房屋所有人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之後,可以帶著合同、證明雙方身份等的材料,到公證處提出房屋公證的請求。當然此程序並不是必須的,買賣雙方可以協商確定是否公證。

Ⅵ 房子公證需要些什麼資料

房產公證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房產契稅完稅憑證、契稅減免審批表等。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