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電動車規定
法律分析:1、未戴頭盔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罰200元,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的扣車且罰款5000元。2、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只有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上道路行駛。3、駕駛電動自行車一年內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受到5次以上罰款處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信息通知信用徵信機構錄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法律依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 未戴頭盔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罰200元,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的扣車且罰款5000元,禁止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只有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上道路行駛。只有符合國家現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且具備強制性認證證書及產品合格證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登記。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過渡期標識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時,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的,處500元罰款。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區域、時段通行的,處2000元罰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扣留車輛,處5000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處200元罰款。違反規定在住房、辦公等室內場所、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充電的,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駕駛電動自行車一年內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受到5次以上罰款處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信息通知信用徵信機構錄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⑵ 深圳8月1日起電動車新規定
8月1日,《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將正式實施。
然而,深圳超400萬電動車主明白,即將實施的《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是有多麼得不易。
據了解,自2020年4月起,深圳交警便陸續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大鵬等六區進行備案試點,迄今已實現登記備案電動車二輪車235.8萬台。
今天,兄弟就帶各位一起圈一下重點。
1、上牌。條件或將放寬。
在六區試行備案時,上牌條件一直就是深圳電動車主關注的焦點,當時要給電動自行車上牌,必須要擁有深圳戶口或者居住證才可以。然而,想要辦理深圳居住證,不僅要連續居住滿12個月,還要滿足12個月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兩年內累計18個月社保繳納記錄。這也意味著,除非符合人才引進政策,否則剛到深圳的話第一年內都是無法為電動自行車備案上牌的。
然而,根據《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對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的規定,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或者營業執照、購車發票等車輛來歷證明及車輛出廠證明、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等」,深圳戶口或者居住證等字眼不復存在。這是否意味著上牌條件或將放寬?
2、限行。限行路段將優化調整。
還記得去年5月,一則由外賣小哥因騎電動車被迫騎行機動車道被罰500元的視頻火爆網路,並被大學教授強力聲援,由此也引發了廣大車主對深圳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的聲討。
據「深圳交警」介紹,新規實施後,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將在現有的大面積限行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適當縮小限行范圍,同時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大鵬等六區進一步優化限行范圍。屆時,將正式公開徵求意見。
3、限速。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
第二十六條對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做了明確規定,即不得超過15公里。兄弟記得,曾經鄭州也出台了類似規定,但卻引來了廣大網友的瘋狂吐槽。後來鄭州市司法局公布《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不合理」等意見和建議,均未被採納。
25km/h的車速是國家標准都認可的安全速度,深圳再次將最高時速限制在了15公里,兄弟也搞不清楚個中原由,只是希望已經承認電動自行車的深圳能夠充分考慮電動車主日常出行的必要。
4、頭盔。違規將處罰駕駛人200元。
第三十九條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對駕駛人處二百元罰款。請注意,不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坐人,如果未佩戴頭盔,最終的受罰人都是駕駛人。與其罰款200元,還不如買頂頭盔,更何況對於自身安全還多了一道保障。
5、過渡期。非標車過渡期一年,2022年8月1日截止。
第四十五條規定,規定施行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登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市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記。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發放行駛證、號牌和電子登記證;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發放過渡期標識,有效期至2022年8月1日。
這也意味著,非標車最遲將在2022年8月1日徹底退出深圳。而據前期進行備案試點的統計數據顯示,已備案的車輛中近73%屬於非標車,按照這個比例推算,未來一年時間內深圳或將有近300萬台電動車被淘汰。
營商觀點:
對於曾經作為「禁摩限電」代表城市的深圳,出台相關管理規定已經是向前邁了一大步,畢竟正式承認了電動自行車的合法身份,至於諸如最高限速15公里等條款還是理性看待吧,如果還能有轉機,那就「來了就是深圳人"的驚喜了。與此同時,身為特區的深圳還是廣東省轄區副省級城市,深圳電動車管理政策的落地實施或將促進廣東又一波政策利好的加速到來,比如東莞、廣州等。
但,兄弟更想強調的是一組數字,已經備案的電動車73%屬於非標車,而這批車輛將在一年時間內被淘汰,深圳的換購期更加集中,這波換購潮或將來的更加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