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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益慈善還需要哪些改進

發布時間: 2023-03-20 03:23:38

A. 如何解決中國公益如今面臨的問題

當前社會公益組織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是社會支撐的公益慈善意識和氛圍需要培育。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需要有一種社會氛圍,需要公眾公益意識和社會公益價值觀的支撐。但是,當前還有很多人沒有充分意識到社會公益組織在社會發展中起到的獨特作用。2005年12月湖北省慈善總會在武漢開展的問卷調查顯示:被調查者中超過半數以上的公民認為慈善事業屬於政府的救濟行為,知道中華慈善總會、湖北省慈善總會的人數不足一半;絕大部分被調查者雖然也曾參加過捐款捐物活動,但主要還是通過工作單位、學校、居住街道、慈善機構進行捐贈,而「經常主動捐贈」的人則很少。
作為一項有著實質內容的道德事業和現代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必要組成部分,公益慈善事業實際是一種獨特的財富轉移方式,但目前參與行善和捐獻者特別是各類企業的動機往往十分復雜。但不論出於什麼動機,只要其參與捐獻,就能通過公益組織實施有效救助,可以在追求公益效果的前提下提升社會道德。然而,有關統計顯示,中國90%的公民沒有捐過款物,參與捐助活動的中國企業不到總數的1%。當然,這跟中國的民營企業站穩腳跟時間還不長有關,近一兩年來才開始有「企業公民」、「社會責任」的觀念。
二是扶持發展的法律框架急需構建與完善。盡管目前政府出台了一些相關的行政法規,但是民間組織的法律地位仍不確定。有些法律法規已經不適應管理需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亟須修訂,《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需要實施細則。
要求扶持中國民間社會組織發展的法律框架和法制環境亟待改善的呼聲較多。一是要求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後才能取得「法律合法性」問題。根據現有的社團管理法規物首要求,建立社團組織時必須通過一個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掛靠並審批,之後才能在民政機關登記注冊,這種管理體制只能造就大量的官辦社團組織,而許多真正從民間自發形成的社會公益組織,由於無法找到主管單位,不能在民政部門獲得合法的身份。二是對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組織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機關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雙重管理體制將組織的成立、管理、運行以至於最後解體都納入政府管理體系。合法登記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往往不是半官半民的組織就是准政府機構。而真正的從民間自發形成的社會組織恰恰由於現行制度的限制,很難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同時面臨著法律和政策上的困惑。三是目前涉及社會公益事業的稅費優惠等鼓勵政策不完善。現行規定對個人和企業捐助的善款減稅免稅比例偏低,享受全額免稅的僅有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12家慈善機構。目前凡是比較成功的社會團體,都與創辦者的特殊地位或是否取得政府的支持分不開。中華慈善總會接受的捐贈款物有近80%來自海外,只有20%多一點來自國內。這與扶持其發展的法律及政策空間不足有密切關系。
三是公益組織的自身建設與公信度亟待提高。社會公益事業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組織自身建設和能否取得社會公信。而目前我國社會公益組織在罩宏數發展過程中還存在法制觀念、社會責任有待加強,內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自律機制不夠健全,組織行為不夠規范,甚至信譽缺失等問題。而且由於在社會轉型中受到價值觀失范、誠信缺失等影響,目前公益組織公信力的現狀令人擔憂:一是募捐不堅持自願原則。由於目前許多社會公益組織實質上是政府部門的延伸,往往面向幹部職工和公務員隊伍採取攤派形式開展募捐,違背自願精神;二是善款去向不公示。對捐款的 賽泰泵閥使用情況,捐贈者無從了解,規章制度不夠健全,管理不夠科學,運作不夠透明,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缺乏公信力,挫傷民眾參與公益事業的熱情和信心;三是專業和專職人員缺乏。公益組織行政色彩濃厚,不注重捐獻文化培育,自律機制不健全,捐獻制度缺位等,造成公益組織的公信力持續不高,絕圓反映了我國民間組織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
總之,中國社會公益組織數量偏少、組織體系發育還很不成熟,應有的功能還沒有得到很好地發揮,無論其外部的發展環境還是自身的發展水平都需要完善提高。
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加快培育發展社會公益組織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把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納入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對推進我國社會的制度創新、政策創新,對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在這個意義上,加快培育和發展社會公益組織的過程,也是社會建設和制度創新的過程。
一要規范管理、引導提高。重視法規建設政策引導。國家應當盡快研究並制定《社會公益事業法》及相應的法規和政策,統一規范社會公益事業的性質、組織形式和具體運作程序,同時整合已出台社會公益相關法規,規定公益組織的主體資質、監管規制、活動程序、會計准則和主管機關。當前,要強化政府對民間社會組織扶持培育和依法監管的作用, 改變長期以來「重登記、輕管理」,「重行政管理、輕依法管理」的局面,促進社會公益組織的培育與發展,制定扶持社會公益組織的政策,降低社會公益組織的准入門檻,扶持、幫助民間社會組織提高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責任和能力。在保證對社會公益組織正確管理和引導的前提下,積極推進各項改革,為其生長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同時,可以考慮引入市場機制,政府對其投入資金的公益事業,可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最合適的社會組織承擔具體實施工作,政府購買服務並對它們進行跟蹤管理。
完善公益捐贈鼓勵措施。根據國外經驗, 社會激勵機制中稅收制度是鼓勵公民積極參與公益慈善活動、推進公益事業發展的重要杠桿。建議政府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等法律,實行個人收入捐贈社會公益事業部分免稅和開征遺產稅、所得稅、贈予稅以及特別消費稅等,對公益慈善事業及其參與者的稅收照顧和優惠, 對個人特別是富人所得稅或遺產嚴格執行累進稅率制。目前要適當提高捐贈所應減免稅收的優惠限額,以此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激勵捐贈行為;對尚未成熟的社會公益團體要落實「免稅」甚至獎勵政策,激勵其募集善款行為;要簡化免稅申請程序,放開受助對象限制,允許企業和個人直接向公益機構定向捐贈的善款在所得稅前扣除,鼓勵並促使企業及高收入階層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並對社會公益組織給予必要的財政扶持。
健全公益組織監管機制。實行分類管理,對一些活動類組織重點是規范運作,切實加強對公益活動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和內部監督;對一些維權類組織重點是做實,通過督促、檢查和運作機制的探索,確保經費來源、作用發揮、名副其實;對慈善類和公益服務類組織,則通過獎勵、委託、補貼或購買服務等方式,重點扶持。在大力培育發展民間社會公益組織的同時,加大對非法和違法、違紀公益組織的查處力度,確保社會公益組織的健康發展。
二要倡導公益褒揚善行。廣泛傳播公益理念。各級宣傳教育部門應該把社會公益精神的傳播培育納入全民教育宣傳的框架體系之中,通過電台、電視、網路、報紙等主流媒體,及時宣介公益善行和國內外社會公益動態信息,傳播普及公益理念,培育公眾平等、互助、博愛、共享的社會公益意識。
營造公益文化氛圍。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各級黨和政府要把社會公益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范疇,大力弘揚扶貧濟困、誠信友愛、互幫互助、奉獻社會的良好風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強化企業社會責任。
完善表彰激勵機制。國家應該建立愛心公益表彰獎勵制度。社會公益組織應當善於及時發現榜樣,通過評選、表彰、宣傳典型等,讓行善者得到精神的褒獎和道德上的肯定,享有較高的榮譽和社會地位,極大地激發社會成員的善心與愛心,褒揚激勵更多民眾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各級黨政部門還可以結合創建文明城市、文明單位等活動,把社會公益事業融入精神文明建設考評指標體系。主流媒體要積極開展公益傳播工作,安排一定的版面、時段用於公益宣傳,定期公布社會捐贈及救助事跡,鳴謝和激勵愛心捐贈單位和個人,營造人人關注公益事業、人人參與公益善行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要強化自身能力建設。現階段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著重要在規范化建設的同時,拓寬籌資渠道,增強救助實力,加強自律、注重公信。
增強自主發展能力。當前社會公益組織在加強自身建設中要著重增強自主意識,發展自立和自治能力,逐步建立規范的自我管理、自我發展機制。公益組織要精心策劃救助平台、設計救助項目、制定有關管理規則,保證捐贈者捐贈的款物捐得樂意、用得其所,能夠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加強自身的組織建設水平,壯大隊伍,招募志願者,開展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提高自身服務素質,樹立良好社會形象。政府可實行向公益組織購買服務的辦法,完善公益組織稅收及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措施,增強公益組織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益組織的自主發展能力。
注重自律誠信建設。在自律方面,社會公益組織應制訂完備的規章制度,建立起相應的協調機構,以維護其規范運行。同時接受捐獻者和社會各界尤其是輿論的監督,接受政府以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為依據,對其組織審批、社會捐獻活動和基金等的監管。特別要注重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加透明度,對捐贈款物具體用途和去向都應在網站明細公布,對捐贈者有明確的交代;在捐助項目選點、評估時應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願,主動邀請捐助方參與;在捐助項目結束時和年終應主動接受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反饋給捐贈者。
拓寬公益籌資渠道。我國社會公益機構籌集善款存在著嚴重的「募捐資源不足」,已有的資金主要來自於政府、外國援助和商業活動。因此,社會公益組織要樹立市場營銷觀念,學會運用市場機制動員募集社會公益資源,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卓有成效的募捐活動。可以借鑒國內外相關公益組織的籌資經驗,積極探索通過與媒體互動開展公益傳播募集善款,與公益社團、專業機構、愛心企業聯動開展公益活動救助弱勢群體,設立愛心公益基金和組建愛心公益聯盟等方式壯大實力,力爭匯聚更多的社會愛心。

B. 對開展慈善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做好宣傳工作,提高思想認鄭虧識。開展慈善志願服務是吸引和組織社會公眾參與慈善、奉獻愛心的良好形勢是開發社會智力和人力資源做大做強慈善事業的有效途徑。

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及各級慈善組織要充分認識搞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激發做好使命感和責任感。同時要向公眾宣傳、普及慈善服務理念啟迪公眾美心,為組織慈善志願服務隊伍打好思想和輿論基礎。

第二、結合實際完善慈善志願服務隊伍建設規劃。 已經制定了規劃尚不夠完善的要修訂補充。尚末制定規劃的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付諸實施。

第二、建章立制,規范服務行為。各級慈善組織和基層單位在組建慈善志願服務隊伍的同時,要建章立制照章行善,遵規服務促進慈善志願服務,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第四、加強領導抓好落實。 開展慈善志願服務工作是推動我市慈善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及各級慈善組織要高度重視將慈善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認真抓好落實。

開展慈善志願服務活動是件新事物,需要通過試點 探索經驗。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及各級慈善組織要有明確目標選擇對象,安排進行不同類型的慈喊洞神善志願服務,工作試點。

從工作思路、隊伍組建模式、工作方法以及具體問題協調解決等方面進行探索和總結形成典型經驗 及時顫賣上報市慈協,以便總結推廣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C. 公益創業除了社會認知難題之外還面臨哪些問題

社會認知難題就是一個相當大的難題。除此之外:

  1. 運營資金問題。以公益為主題的創業,是很難指望攔源營利的。既是公益,就是不能夠賺錢的事業。最起碼在早期沒有足夠的名氣之前,基本上就是一直虧錢的。它不像營利性機構一樣很快就能步入正規,收支完全不成問題。公益創業一二年內見效的都算是牛叉的了。

  2. 項目問題。營利性企業行業多得是,又豈止是360行,細分下來成千上萬都不算說多。然而公益性的項目,實在太少,很難有什麼新花樣。然而常見的老項目,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很難解決根本性問題,不解決問題,那就跟秀場無疑。很難持久下去。除非你出個新型項目,如果推廣得好,也許能靠新機,快速吸引一下目光。

3.正規性及透明度問題。公益要想取信於人,財務透明度是必須的。而透明之前,正規性是前提。但是按法律來說,全世界的公益組織都是要求民主性的。也就是說合法的公益組織是會換屆的。那麼,對於創業的人來說,本身還想靠做公益的同時來創業,等將來做大了,可以利用名氣有所收益的,結果辛辛苦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剛做正規做好了,咔,換屆了。。。如果自己換屆後還在任要職的話(正規性機構很難),還可以有則衡伍點作為,如果完全出局,就只能是白為他人做嫁衣裳了。當然,如果是真心想做公益慈善這些的話,也完全可以不計較這個。但是所謂的創業,就沒有太大意義了。

不過,也並非說公益創業就不能賺錢。還是可以的。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的事業,是可以既有利於人類,又有利於自己的。比如前不久看到一個新聞,一個大學沒畢業的小夥子發明了一個海洋拉圾處理器,他自己賣專利掙了十億,但是這個東西,確實是很好,為全世界的海洋垃圾處理,解決了大問題。這也是一種環保的公益。這種就是很好很成功的孫或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