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深圳轉學插班流程申請
1、市民攜帶申請材料到學校直接提交轉學申請。
2、公辦學校原則上受理在學校招生地段內居住的龍崗戶籍購房學生(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新開辦學校以及其他尚有空餘學位的學校,而且這個參照新生招生對象提交材料並按積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學材料和積分類別參照當年學位申請指南》)。
注意事項:
轉入學校發起跨省轉學申請,需要正確輸入學生姓名和學籍號,輸入有錯的,將無法辦理而退回轉入學校,需要重新發起。轉入學校核辦,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
轉出學校核辦。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核辦。四方核辦無誤後,由轉入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辦理完成後,轉入學校應告知家長。整個過程均在網上進行,家長只要確認轉入學校已經正確發起轉學申請即可。
2. 深圳2021年插班生政策
法律分析:1.嚴格控制班額,班額已經超標的學校原則上不受理轉學插班申請。如本校轉入年級小學二至五年級、初中八年級平均班額達到50人,小學六年級、初中九年級平均班額達到55人的,不得接受轉學插班生。班額低於規定標準的,可以受理符合寶安區就讀條件的學生轉學插班申請。
2.嚴格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及其他有關規定接收插班生。
3.根據2021年秋季招生學區范圍及受理對象接受插班申請,按照積分高低依次接收插班生。已經實行共享、分享學區的學校,按照本校招生范圍接受轉學申請。
共享學區和分享學區、有重疊招生范圍的學校之間不允許轉學。
4.學生父母在學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的深圳戶籍學生和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插班申請原則上必須受理。如學位特別緊張或班額已經超標,學校受理後,報學區教育辦統籌協調到本學區其他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
5.各公辦學校擬接收的非深圳戶籍插班生必須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規定的就讀條件並通過相關部門審核。不得接收未經審核的學生,不得接收借讀、掛讀學生。
法律依據:《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 第八條 凡符合市政府規定借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作為借讀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予以接收。
3. 教育局對插班生要求
每個地區不同,以深圳市為例,深圳轉學插班條件如下:
義務教育公辦部轉學插班:
(一)所需材料
入學材料和積分標准參照《寶安區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相關規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孩子出生證;
2、父母和孩子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3、桃源居房產證(或銀行蓋章的復印件)及25位數字房屋編碼(請家長提前確認學位未鎖定);
4、原學校全國學籍卡,如是深圳學校再寫上深圳學籍號(中澳民辦部的不需要);
5、如孩子是非深戶:需再提交家長一方的居住證和社保卡、社保清單。
6、以上證件查原件、收復印件。
(二)其中有兩個材料作特別說明:
1、使用購房合同申請學位的,需入伙並實際居住;
2、關於租房類住房材料的要求。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租房類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請轉學插班的,租賃憑證的登記蓋章時間和特殊住房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必須是2021年6月30日(含)前。
義務教育民辦部轉學插班:
(一)所需材料
入學材料和積分標准參照《寶安區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相關規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住房證明、社保證明等。
(二)受理條件及要求
學校招生嚴格參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8〕3號,詳見附件)的有關規定開展轉學插班工作,擬接收的轉學插班生必須符合在深圳市就讀的條件。我校招收的轉學插班學生嚴格按照深府規〔2018〕3號執行,即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戶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父母具有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在寶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記(租賃憑證的登記蓋章時間和特殊住房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必須是2021年6月30日前);
(3)兒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購買)滿1年,且都在正常繳費狀態。
轉學插班受理要求及插班程序
義務教育公辦部受理要求
1、嚴格控制班額,班額已經超標的原則上不受理轉學插班申請。如平均班額達到50人,不得接受轉學插班生。班額低於規定標準的,可以受理符合寶安區就讀條件的學生轉學插班申請。
2、學校根據2022年秋季招生學區范圍及受理對象接受插班申請,免試按積分高低依次接收插班生。
3、學生父母在學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的深圳戶籍學生和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插班申請如遇學校學位特別緊張或班額已經超標的情況,學校受理後,報學區教育辦統籌協調到本學區其他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
4、轉出學校與中澳存在共享學區和分享學區、有重疊招生范圍的,不允許相互轉學。
5、中澳擬接收的非深圳戶籍插班生必須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規定的就讀條件並通過相關部門審核。
義務教育民辦部受理要求:
1、嚴格控制班額。小學一年級平均班額達到45人,小學二至五年級、初中平均班額達到50人,不接受轉學插班生。實行小班化的學部按核定班額接收插班生。
2、教育局規定民辦學校不再單獨開通家長報名通道,插班生資料由我校統一收集並錄入系統。
3、學校根據2022年秋季招生名額以及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接收插班生的申請及進行相關錄取工作。
4. 深圳插班生轉學怎麼辦理2021新規
法律分析:深圳戶:
1、戶主頁+戶口本(兒童、父親、母親)
2、《房產證》復印件+銀行蓋章或正規《租賃合同》、《租賃管理發票(當年【如2013年】前需管理發票,當年【如2013年】後無需管理發票)》
3、獨生子女證
註:父母一方是非深戶需者提供《居住證》
暫住戶口:
1、戶主頁+戶口本(兒童、父親、母親)
2、居住證(兒童、父親、母親)
3、《房產證》復印件銀行蓋章或正規《租賃憑證(住宅)》、《租賃管理發票》(當年【如2013年】前需發票,當年【如2013年】後無需發票)
4、《計劃生育證明》(原件)(深圳街道辦開具)
5、獨生子女證
6、《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
7、就學聯系函(戶口所在地教育局或教育站開具)
8、轉學證
9、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註:母親軍人或離異:父母離異且兒童判給父親撫養,(提供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和《離婚證》),也需提供《計生證明》。
法律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細則》第八條 規定的轉學流程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轉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2、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安排入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依據轉出學校所出具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學籍卡),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入申請並上傳相關接收證明後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