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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區住宅用電多少錢一度

發布時間: 2023-06-15 01:00:55

A. 深圳龍崗水電費標准

廣東省深圳市電價分夏季與非夏季標准執行:每年的5-10月執行夏季標准,其餘月份執行非夏季標准。

夏季標准(5月~10月):

第一檔電量0~260度為0.68元/度。

第二檔電量261~600度為0.73元/度。

第三檔電量601度以上0為.98元/度。

非夏季(11月~次年4月):

第一檔電量0~200度為0.68元/度。

第二檔電量201~400度為0.73元/度。

第三檔電量401度以上為0.98元/度。

深圳市供電局

深圳供電局成立於1979年,2012年初正式注冊為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作為南方電網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資子公司運作,承擔著深圳市(蛇口除外)的供電任務,供電面積1952.84平方公里。

至2013年初擁有客戶254.5萬戶,11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214座,主變容量6738.2萬千伏安,11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4111千米,10千伏線路27604千米。

B. 深圳水電費標准

法律分析:般物價局規定的居民用電是0.68元/度。而市內的居民用電電費為0.7元一度。廣東省深圳市電價分夏季與非夏季標准執行:每年的5-10月執行夏季標准,其餘月份執行非夏季標准。夏季標准(5月~10月):第一檔電量 0~260度為0.68元/度;第二檔電量 261~600度為0.73元/度;第三檔電量 601度以上0為.98元/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條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

向社會公眾供電的供電人,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條 供用電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用電設施的維護責任等條款。

第六百五十條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第六百五十一條 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百五十二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C. 深圳居民用電收費標准2022

深汕特別合作區按汕尾市電價標准執行,居民谷峰平電價按照「先分時、後階梯」計算,居民階梯電價每年的5-10月執行夏季標准,其餘月份執行非夏季標准。娛樂業用戶按相應類別用電平期電價執行,普通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中的商業及其他用戶執行平期電價,蓄冷空調用電谷期電價按0.21366875元/干瓦時執行,3001kVA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可選擇執行大量用電或高需求用電類別。深圳市工商業用電的高峰時段為9:00-11:30、14:00-16:30、19:00-21:00,平時段為7:00-9:00、11:30-14:00、16:30-19:00、21:00-23:00,低谷時段為23:00至次日7:00。不合理且違法。深圳市出租屋房東代收取電費1塊5一度是不合理且違法的,遠超電費收費標准。國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每個樓盤的交房標准(條件)都不一樣,但一般政府有比較普通的規定,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七通一平"為基本要求上制定的!我們在買房下定單的時候一定要弄清交樓的標准(開發商提供),也要寫進購房合同的.工業用電為非居民用電,不能保證居民的供電,因為工業用電在用電高峰是受限制的,而居民用電不會,所以不符合交樓標准,不可以交房.開發商必須提供居民用電才可以交房.
拓展資料:電費,即用電費用。就是一個企業、單位、個人在一定時間內所耗費的電能電量所產生的費用。水電費是生活費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電費收費標准不同。那麼以下是整理出的電費收費標准,僅供參考。深圳電價實行階梯電價,夏季0-260度平均約0.25元一度電,往後的以此類推。
法律依據:互供電價、電網銷售電價。電價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定價原則,分級管理。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許可權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變更電價。

D. 深圳租房電費1.5元一度合理嗎

法律分析:深圳租房電費1.5元一度不合理嗎,是違法行為。國家對電費的收取是有一定製度的和標準的。普通住宅電費收費標准:50度以內含50度,0.538;50度以上至200度,0.568;200度以上,0.64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十三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進入用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或者抄表收費時,應當出示有關證件。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交納電費;對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提供方便。

E. 深圳水電費標准2020

1、2020年深圳水電費的標準是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2、商業水電費與居民水電的區別是:首先,價格是它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商業水電的費用比民用水電的價格高兩倍。因為商業水電是建立在商業用地上,造價比較高;民用水電是建立在民用用地,造價比較低。其次,商用水電和民用水電的又一區別還在於用地的房屋屬性不同。如果房屋建設用地為商業用地,那一般是包括商圈,旅館和公寓等,也就是專門用來從事商業活動的水;而住宅區屬於典型的民用水電,就是老百姓平時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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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深圳城中村水電費政府指導價是多少

深圳市城中村電費收費標准政府規定是大概是在0.61元左正森右一度,水費4.3元/立方米。而房東定價電費大多數是1.3~1.8元/度,水費7~10元/立方米。
深圳城中村是一個龐大的市場體量,外來人員的比較多。然而,城中村房東加價水電氣的行為,一直備受市場爭議。根據深圳物價局規定收費標准,居民生活用水為2.67元起/立方米,居民生活用電為0.65元起/度,燃氣費為3.1元起/立方米。而城中村房東收租客電費大多數是1.3~1.8元/度,水費7~10元/立方米,天然氣費是6元~10元/立方米,有的還額外收100元管理費。
針對城中村水電價格過高的問題,據相關媒體報道,早在2016年就有人大代表建議盡舉做畝快出台《規范城中村水電費相關規定》,呼籲抄表至每一樓棟的分戶,減少中間環節,讓租客享受供電局實施的居民用電標准。2019年8月,市住建局正式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住房租胡漏賃市場穩定住房租賃價格的意見》,指出城中村開展規模化改造後,租金、水電費參照政府指導定價。
2022年12月來源於《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及燃氣價格管理若干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發布者為深圳市司法局,題名為「深圳加價收水電氣費最高擬罰20萬」。裡面明確地提到一點,深圳將通過立法對房東擅自加價收費行為進行規范,表述如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高於zf定價向居民消費者收取水電燃氣費用,不得違規分攤有關費用,不得在水電燃氣費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費、服務費、漏損費、代繳費等費用。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通過欺詐、脅迫、強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標准;不得通過破壞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標準的水電燃氣計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費用。
以前,房東或許可以無視規章,自由定價水電氣費,並且不會因此而受到處罰。但現在不一樣了,草案的《若干規定》里白紙黑字寫著, 收取費用不得高於政府定價,禁止違規分攤行為,否則一經投訴、舉報,會對房東進行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條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
向社會公眾供電的供電人,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一條 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