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房押金一般什麼時候退
法律分析:一般押金應在租賃關系解除當天返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清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租房期間財產有損失,應在扣除財務損失後返還。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B. 租房押金什麼時候退
按照約定的時間退還。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在解除租賃合同的當天退還押金。一般情形下,房東應於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清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如果在退租時,承租人造成租賃物損壞,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