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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斷交如何補救

發布時間: 2023-07-05 14:23:09

❶ 深圳個人社保斷繳怎麼補繳啊

在單位工作,因為單位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的,單位可以幫個人補交社保,補交兩年內的社保;如果是個人失業狀態導致的斷繳,單位無法補交。
員工可以聯系公司人事或負責社保的人員,由公司進行申請補交。
在網上補繳社保:
1、首先打開第三方軟體的首頁,點擊右下角的更多。
2、找到生活號並點擊進入。
3、進入後點擊上方輸入欄搜索社保。
4、點擊我的社保個人繳納並點擊立即查看。
5、點擊下方的繳納社保選項。
6、接著我們點擊繳社保。
7、最後點擊下方我要購買選項即可完成網上補繳社保。
養老保險可以補繳,但是會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未交,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但是如果醫療保險中斷3個月後就不能計算連續年限了。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前後。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准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後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失業保險可以補繳,但是必須是由單位進行補繳,個人不能補。工傷保險不可以補交,如果在未繳納工傷保險期間發生共傷,職工工傷所產生的費用由單位承擔。生育險是可以補交的,可以要求你單位幫你補交。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❷ 深圳社保斷交可以補交嗎

社保斷交是可以補交的。社保補交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法辦理:中介代交;自己辦理,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到社保局申請繳納補交社保,如果是職工的話,也可以去當地社保局咨詢,然後再辦理補交;公司補交。
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農民自願參加,需每年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新農合在農村鄉鎮醫院的報銷比例最高,到市級以上醫院報銷比例相對社保較少。職工醫保一般在定點醫院看病報銷比例最高,其它醫院報銷比例會降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保分為兩種,第一種是職工社保,也就是俗稱的五險。包括了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第二種就是居民社保,包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這兩種,比如大家經常聽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社保中的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平常看病產生的醫療費用;養老保險,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生育保險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報銷生娃的費用,還能在休產假時,領取生育津貼;工傷保險可以報銷工作中受傷產生的費用;最後是失業保險,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不用交錢也能正常看病報銷。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社保費:由企業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組成),個人掛靠單位購買,總的社保費都是由個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為個人繳納社保。個人可以查詢自己購買的社保明細,並在次月領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掛靠單位購買社保的人群:自由職業者,創業者,靈活就業者,暫時失業或者短期工作者。
個人買的社保和公司買的有什麼區別
兩者的保險范圍不同:職工社保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一般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只有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需要個人繳費的,其它部分由企業支付。靈活就業保險一般只有三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沒有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二者都是根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但城鎮職工社保的社保費用大部分由公司承擔,個人繳費比例一般為工資的10%左右。而靈活就業人員由於沒有公司承擔費用,所以繳費比例能達到繳費基數的20%左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❸ 深圳社保斷繳怎麼補繳啊

深圳補交社保有單位補繳和個人補繳兩種方式。單位補繳的,應填寫或通過企業網上申報系統申報並列印《申請表》,准備好相關材料,前往社保局辦理;個人補繳的,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局辦理補交養老保險費。予以辦理的,通過銀行托收應補交的養老保險費。不予補交的,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1. 已辭職,目前沒工作,社保斷繳的情況下,不可以補繳社保。只有在單位就業期間應繳未繳的社保費,才能補繳。
2. 屬於單位應繳未繳的,要由單位補繳,不可以個人補繳。如果單位拒不補繳,當事人應依據《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通過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或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處理的方式來解決社會保險繳費問題。
3.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斷繳,根據國迅游磨家和本市相關畝斗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月繳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深圳社保斷繳後可以補繳近3個月,只能補繳養老保險,其他險種不支持補繳;社保若斷繳需要補繳的話只能通過單位來補繳,個人無法補繳。
補繳社保分為深戶補繳和非深戶補繳,兩種所提供的資料不同:
1.深戶補繳年限 成為深戶後在深期間的養老都可補繳。 辦理流程 個人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中國、農業、工商、建設、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摺或卡。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補繳業務。
2.非深戶補繳年限 近2年養老保險。 辦理流程 個人無法完成補繳,需要公司幫忙補繳,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企業原因導致未繳納社保。如果是企業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的,斷繳時間在3個月內的,可以由單位申請補繳,補繳需要繳納滯納金,如果已經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企業並沒有在職工入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那麼這種情況就不能補繳社保,企業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給自己補繳社保。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為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可以辦理補繳,允許用人單位補繳不超過兩年的醫療保險,補繳後年限可合並計算,但是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補繳後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個人補繳只可補交養老保險,醫療、工傷險等無法補繳
辦理流程:
個人無法完成補繳,需要公司幫忙補繳,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磨飢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