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計生證明在哪裡開,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
計劃生育證明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辦理,所需材料: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寶寶出生證或寶寶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著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准生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機關、部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2.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
深圳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辦理:申請人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原件,前往男方、女方戶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衛生計生辦(局)的任意一個辦事窗口進行申請辦理並遞交相關材料。
2.受理:街道街鎮衛計工作人員對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若初審通過,將辦事材料形成電子化材料上傳至系統,提交給男女雙方戶籍地核實。
3.核實:戶籍地所在街鎮衛計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
4.領證:核實結果為通過,則辦事人可前往女方戶籍地、男方戶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衛生計生辦的任意一個辦事窗口自取。計劃生育服務證是集准生證、查環等功能為一體的證件。那麼,地區不一樣辦理流程也不同。
5.深圳辦理計生證明需要材料如下:
(1)提供基本材料: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或有離婚史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市外遷戶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2)特殊情況需提供材料: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鑒定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部門加蓋公章);
原農業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復印件(派出所加蓋公章);子女為收養的,提供《收養證》。
法律依據:
《深圳市計劃生育若干規定》
第七條
對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由夫妻雙方到一方戶籍地或者現居住地街道辦辦理生育登記。
對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的夫妻實行再生育審批制度,由夫妻雙方共同向一方戶籍地街道辦申請,並經其批准後方可再生育。
3. 深圳計劃生育證明怎麼辦理,需要去那辦理
辦理流程:
辦證條件: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辦證機構: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辦證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4、已生育子女的,應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違法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
1、申請人領取《**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
2、申請人填寫《**市積分制入戶計劃生育審核表》,上面要真實填寫自己的資料,未婚、離婚、喪偶等情形不用填寫配偶資料。不需要填寫配偶那一欄。有配偶的話,必須要填寫,且雙方都要簽名。
3、寄回去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如果申請人是已婚的話,也要寄回去給申請人配偶的戶籍所在地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戶籍所在地鎮(街)人口計生部門加具意見、簽署承辦人員姓名、聯系電話並加蓋公章。
4、送**各區(街道)人口計生辦審核,並出具證明。去**各區的人口計生辦審核的時候,要同時帶上以下資料:
a.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b.結婚證(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復印件。
c.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d.**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深圳入戶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擴展閱讀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地或現居地社區、街道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1.辦理生育保險確認手續的人員:請到戶籍地或者現居地社區工作站辦理。2.辦理錄(聘)用、調入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和辦理收養手續的人員:請到戶籍地街道辦行政服務大廳。)
2、受理
(1)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
注意事項:
一、暫住人口向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時, 須出示戶籍所在地鄉( 鎮) 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開具的婚育證明。對未出示婚育證明的, 公安機關應在辦理暫住登記時註明情況, 並及時通知暫住地的計劃生育主管機關。
二、暫住人口來本市務工、經商、生活的, 須憑婚育證明, 向暫住地鄉( 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登記, 領取《北京市暫住人口計劃生育證》後, 勞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接收其從業或居住的單位、個人方可辦理務工、經商或房屋租賃手續。
三、暫住人口在暫住地生育子女的, 須持戶籍所在地鄉( 鎮) 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開具的生育證明, 到暫住地的計劃生育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四、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育齡婦女異地暫住的, 須在外出前與計劃生育主管機關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 由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出具婚育證明。
對未落實可靠節育措施或因超計劃生育受到處罰尚未執行完的, 計劃生育主管機關不予出具婚育證明, 有關部門不得出具相應的務工、經商等有關證明。
五、醫療單位應積極協助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做好暫住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對未持生育證明的孕婦, 應動員其終止妊娠, 並立即通知暫住地計劃生育主管機關。
4.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
《 深圳 市計劃生育證明》的適用范圍 (一)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的已生育、已懷孕人員 (二)辦理隨遷入戶人員 (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四)辦理戶籍人員參加公務員招考 (五)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 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所需材料 ⒈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 結婚證 ;離異的,提供 離婚證 、 離婚協議書 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 判決書 、調解書;喪偶的,提供 死亡證明 或戶口注銷證明 ⒉全家戶口本 ⒊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為廣東省戶籍的,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女方為非廣東省戶籍的,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市外遷戶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⒋節育證明。女方為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提供近3個月本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現居住地(未居住深圳)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未育人員無需提供此項資料。 ⒌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證明( 准生證 ),並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一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的,提供病殘兒鑒定表(可提供復印件,由原審批部門加蓋公章) ②原農業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農轉非戶口底冊復印件(派出所加蓋公章) ③子女為 收養 的,提供收養證;辦理收養子女隨遷的,還應提供《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 ④其他情況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時女方戶籍地省計劃生育 法規 及相關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證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及符合政策生育證明。 6.子女為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提供孩子與父母不同時期的合影照片。 7.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男女雙方戶籍地社會 撫養 非徵收標准徵收完畢的 社會撫養費 徵收票據等相關材料。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⒈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 ⒉辦理調動、錄(聘)用手續屬 再婚 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以上是關於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怎麼開的回答。
5.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2、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3、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保存。
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6. 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深圳計劃生育證明需要在居住地附近的社區工作站辦理。申請人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辦理材料(非深戶可能還需要居住證),前往各個街道的社區工作站辦理計劃生育證明。
法律依據:《深圳市計劃生育若干規定》 第十二條 依法需要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應當按規定向街道辦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