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購房優惠政策是什麼
【輸入面積,免費獲取裝修報價】
深圳的經濟再次全國名列前茅,不少年輕人想要在這座大城市大展,要在深圳工作,並且也有更多的工作機會,於兆野是很多的年輕人為了能住上舒適的房屋,也是會考慮在深圳買房子的事情,那麼深圳購房最新政策是什麼呢?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深圳購房優惠政策。
深圳購房優惠政策
1、深圳2018年發布調控新政,並且規定了購房人離婚在2年內申請了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那麼各市公積金中心、商業銀行都是按照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來執行;如果沒有房屋貸款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那麼就可以按貸款首付款比例是30%來執行。

2、2018年8月1日,一份配套實施細則《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又對上述信貸政策進行「填漏」的規定,依據配套細則,對於離婚2年內、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購房者,如果再次購房,那麼首付不低於50%的比例,還必須要滿足名下沒有房屋貸款記錄的要求。
3、深圳這次限售是本輪調控升級中的最大亮點,過去深圳樓市調控僅停留在「限購」的層面上,而這並燃次的新政策規定是,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自從取得了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並且企事業單位、個人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小編結語:以上內容就是關於深圳購房優惠政策是什麼?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相信通過以上內容後,您會對深圳購房優惠政策有更多的了解,後續若有需求,也可以參族蔽喊考看看。
【算一算你家裝修要花多少錢】
Ⅱ 特區有什麼優惠政策
問題一:經濟特區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經濟特區是在國內劃定一定范圍,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較國內其它地區更加開放和靈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區。在我國,是中國 *** 允許外國企業或個人以及華僑、港澳同胞進行投資活動並實行特殊政策的地區。在經濟特區內,對國外投資者在企業設備、原材料、元器件的進口和產品出口,公司所得稅稅率和減免,外匯結算和利潤的匯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屬隨員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神襲續等方面提供優惠條件。
中國經濟特區立法是中國在經濟特區[1]實行特殊的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是隨著經濟特區的建立和發展而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其間,中國經濟特區立法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而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於當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卻是中國經濟特區立法完成新舊格局轉換的最為重要的里程碑。
在《立法法》頒布和實施之前,我國的經濟特區立法主要表現為授權立法的形式,是基於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專門授權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地方立法。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授予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制定法規,在海南省經濟特區實施,揭開了中國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序幕。1992年7月和1994年3月以及199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全國人大又先後作出了《關於授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深圳市人民 *** 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深圳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關於授權廈門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廈門市人民 *** 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廈門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以及《關於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 *** 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各自的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分別授予深圳、廈門、汕頭和珠海經濟特區授權立法權,至此中國五大經濟特區都擁有了授權立法權。在《立法法》公布實施之前,中國經濟特區立法已走過了十多年的歷程,在這十多年中,中國經濟特區的亮瞎族授權立法都成為經濟特區法制建設中最為活躍的部分,其立法成果為經濟特區的經濟與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國家授權敬弊決定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加之立法監督不力等原因,中國經濟特區立法也存在一些問題,諸如重復立法、越權立法等在一般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在經濟特區立法中也時有存在。理論界與立法部門也多有探討,並力圖解決這些問題,但由於各種原由,這些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這不能不影響經濟特區經濟和法制的建設,甚至影響到我國法制的統一性和權威性。解決這些問題被提上議事日程.為統一規范立法活動,2000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了《立法法》,該法以基本法的形式規定了中國經濟特區立法的新體制,中國經濟特區立法呈現出新的格局授權立法與職權立法兩種不同性質立法的並存。在這種新格局下,經濟特區的授權立法制度和立法主體發生了較為顯著的變化。首先,就經濟特區的授權立法制度來說,根據《立法法》第65該條款的規定[2],經濟特區的授權立法制度發生了三大變化:其一,統一了經濟特區立法權的來源,規定經濟特區授權立法主體的立法權僅來源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其二,減少了授權立法主體,規定享有授權立法權的僅為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其三,減少了授權立法的形式,規定授權立法只採取法規的形式,今後不會再有新的專門適用於經濟特區的規章的出台。此外,就經濟特區立法主體來說,根據《立法法》第63條第2款、第4款及第73條第1款的規定,[3]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作為「較大的市」,其人大及其常委會享有地方性法規制定權,其人民 *** 享有規章制定權。這樣,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不僅是授......>>
問題二:經濟特區享有哪些特權? 經濟特區實行的是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不能稱其為特權,主要有以下幾種1.補貼計劃的名稱 對於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經濟特區的外資企業的優惠所得稅政策 2.通知所涵蓋的時間 1984年至今 3.政策目標和/或補貼的目的 促進地區發展和吸收外資 4.補貼的背景和主管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和地方稅務主管機關 5.給予補貼的法律依據 1991年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199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 6.補貼的形式 適用優惠所得稅稅率,及所得稅免除 7.提供補貼的對象和方式 (1)對於在經濟特區設立的外資企業和在經濟特區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應適用15%的優惠所得稅稅率。 (2)對於在經濟特區所在城市的老城區設立的外資生產型企業,應適用24%的優惠所得稅稅率;對於技術密集型項目、外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償還期較長的項目、以及國家鼓勵的部門中的項目,如能源、運輸等,所得稅稅率可進一步減至15%。 (3)對於外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服務部門的企業,第一年應免除所得稅,第二、三年應免除50%,但需向當地稅務主管機關申請並獲批准。基期年份為此類企業第一個盈利年。 8.單位補貼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則為該補貼的總額或年度預算額 適用的優惠所得稅稅率為24%或15% 9.補貼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時限 1984年- 10.可據以評估補貼的貿易影響的統計數據
問題三:國家給深圳特區什麼優惠政策? 1、 一般行業
A、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由30%減按15%徵收;3%地方所得稅免徵。
B、 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在依照稅法規定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對認定為產品出口的企業的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企業產品產值70%以上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在依照稅法規定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後,延長3年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C、 經認定的出口型企業,減半繳納其工業用地土地使用費;經認定的先進技術型企業,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5年。
D、 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超過500萬美元,經營期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和第三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E、 深圳經濟特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特區內生產並銷售的產品,免徵工業環節的增值稅。《關於加強深圳經濟特區地產地銷稅收管理問題的意見》(1997年)
2、 集成電路產業
A、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自認定之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增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B、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的生產性設備,內資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合資或外商獨資企業,報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三年。
C、 深圳市設立的集成電路製造企業比照從事港口、碼頭等能源、交通建設企業的稅收優惠,即經營期在15年以上,經企業申請、稅務機關批准,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D、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可按當年銷售凈額的15%提取研發費用。所提取的研發費用當年未使用完的,余額可結轉下一年度,實行差額補提。當年企業的開發投入超過提取金額的,可據實列支。
E、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F、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與儀器,除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G、 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按鼓勵外商對能源、交通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H、 對經認定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單項進口的集成電路專用設備與儀器,除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I、 規劃建設首期面積3至5平方公里的深圳市集成電路產業園區。經認定進入產業園區的集成電路製造企業免收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市政配套費和土地開發費。
J、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引進的國內外高級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宅的,其購買一套商品住宅的房款可以抵扣其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額,可採取先征後補的辦法。
K、 集成電路製造企業所需的國內外高級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及其家屬落戶深圳,不受進入深圳戶口指標限制,免交城市增容費。
L、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
問題四:什麼是經濟特區 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
國家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
問題五:經濟特區的特殊政策是什麼 經濟特區是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基地。1984年, *** 同志說:「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從特區可以引進技術,獲得知識,學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識。特區成為開放的基地,不僅在經濟方面、培養人才方面使我們得到好處,而且會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這是他對經濟特區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精闢概括,深刻揭示了創辦經濟特區的目的和意義。
問題六:中國有多少特區 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設立經濟特區。
1980年10月,國務院批准在湖裡2.5平方公里范圍內設立廈門經濟特區,湖裡成為廈門經濟特區的發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隨著破土動工的一聲炮響,廈門經濟特區在湖裡拉開了建設的序幕。1985年,國務院批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洲為沿海經濟開放區。中央1985年85號文件說,「廈門特區擴大到全島,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為了發展東南經濟,加強對台工作,和平統一祖國大業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為經濟特區。
1990年,中央決定開放開發浦東。1992年,又進一步擴大到沿江岳陽等五個城市。確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廣州、福州、寧波、南通、連雲港、青島、威海、煙台、大連、秦皇島等14個城市為沿海開放城市開辟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三角地區、遼東半島、山東半島、環渤海地區等沿海經濟開放區。
中國的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大都位於沿海地區。
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作為對外開放的窗口,吸引外資,發展外向型經濟,推動中國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的發展。
問題七:中國有哪些經濟特區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我國先後設立了: 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和海南5個經濟特區; 確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廣州、福州、寧波、南通、連雲港、青島、威海、煙台、大連、秦皇島等14個城市為沿海開放城市;為了便於記憶――大、秦(晴)、天, 青、煙、通、雲, 上、寧、溫、福(浮), 廣、湛(展)、北 開辟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三角地區、遼東半島、山東半島、環渤海地區等沿海經濟開放區。 中國的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大都位於沿海地區。 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作為對外開放的窗口,吸引外資,發展外向型經濟,推動中國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的發展。
問題八:特區是什麼意思? 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縣級行政區,即貴州省的六枝特區。
二、特區,即經濟特區的簡稱。中央 *** 賦予經濟特區引進項目審批權、人員因公出國出港審批權、外貿出口 權、外匯管理權及許多其它經濟管理許可權,並且在包括稅收、外匯管理、銀行信貸、勞動用工以及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給予了很多的優惠政策。現在,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從局部試驗性的階段向普遍改革推進的時代。搞活市場經濟、對外開放、與國際市場接軌,已經成為全中國的要求。經濟特區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這個稱呼正在一次次特與不特、特的新含意的討論中逐漸淡化。
問題九:中國有幾大特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後設立了: 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和海南5個經濟特區;
確定了上海、天津、北海、湛江、廣州、福州、寧波、南通、連雲港、青島、威海、煙台、大連、秦皇島等14個城市為沿海開放城市;
開辟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三角地區、遼東半島、山東半島、環渤海地區等沿海經濟開放區。
中國的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大都位於沿海地區。 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和沿海經濟開放區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作為對外開放的窗口,吸引外資,發展外向型經濟,推動中國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的發展。
問題十:經濟特區最簡單來說有哪些基本優惠政策,要通俗點,擴大到全市有什麼區別,沒擴大到全市之前沒在指定范圍 其實說實在話,擴大經濟特區不就是為了省 *** 能多發一點錢下來補助,但是呢,最後的錢都用於什麼,這就說不定了;會不會把錢用於發展非市區的其他幾個區都還沒有定數,別說有什麼其他優惠政策了。
汕頭市區是搞得挺漂亮的這幾年,但是整個大汕頭市的經濟呢,又怎麼樣呢,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有人來投資來發展才行啊,有優惠,都不是優惠咱們老百姓啦。
絕無復制,純屬真言
Ⅲ 深圳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目前,許多地區都出台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企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某科技服務公司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先在園區注冊一家分公司 (無需實際入駐),主公司通過園區內的分公司對其部分業務利潤進行業務分流,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扶持政策。一是企業可以通過分支機構、子公司、新公司或遷移等方式落戶當地園區,無需在園區實地工作,只需注冊在園區就可以,不改變企業現有的經營模式,和經營地址。並根據企業應納稅額給予一定比例的稅收優惠。有限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企業在園區當地繳納的增值稅,財政以地方留存(50%)的50%~80%扶持給企業,當月納稅,扶持獎勵次月兌現。例如企業當月在園區繳納100萬增值稅,地方留存50萬,次月按照比例扶持企業25萬~40萬。
2.企業在園區當地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企業以地方留存(40%)的50%~80扶持給企業,以100萬為例,扶持給企業的在20萬~32萬。另外納稅大戶一事一議,給企業的扶持比例按照企業的稅收調整,上不封頂。
二、利用個人獨資企業申請審批和徵收:
在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園區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徵收所得稅0.5%-2.08%。
以小規模納稅人為例,企業增值稅為3%,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0.5-2.1%(小規模最高為2.1%)。整體稅負最高不會超過5.08%,大大降低了企業整體稅負。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第一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二條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Ⅳ 國家給深圳特區什麼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有很多,在此進行列舉:
1、一般行業: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由30%減按15%徵收;3%地方所得稅免徵等。
2、集成路行業:集成電路製造企業自認定之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生產的凱局集成電路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增收增值稅後,對陵纖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等。
3、軟體產業: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的軟體產品,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徵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4、物流行業:被認定為重點物流項目的企業將在土地、用電等方面享受優惠,並在辦理立項、建設尺孫仿等相關手續過程中可使用"綠色通道",實行快速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