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落深圳戶口,要什麼條件
在深圳市辦理戶口落戶手續,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但不能超過45周歲,具備大專以上的學歷,要提供畢業證和學歷證原件。在深圳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本人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一、怎樣落深圳戶口,要什麼條件?
1、辦理深圳入戶手續時,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如果申請人使用大專以上學歷辦理入戶手續,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此外,申請人需年滿十八周歲,但不得超過四十五周歲,並提供指定三甲醫院出具的入深戶體檢報告。
2、申請人在深圳依法繳納社保,如果申請人為應屆畢業生,則無需繳納社保。申請人與深圳計劃生育規定相符合,同時自身未有刑事犯罪記錄,也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活動。
3、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若申請人為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則可以直接辦理深圳入戶手續棚舉,如果申請人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四十五周歲以下,也可直接辦理深圳入戶手續。
二、戶口本丟了補辦流程是什麼?
1、掛失並提交請求
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伏遲請求(本戶的一切成年成員都須在請求上簽名)。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
2、民警核實
在帶著身份證,到戶口地點地派出所填寫《丟掉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和《丟掉補領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戶口本丟掉緣由後,就將進入民警核實環節。
通常,民警比對戶主與電腦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補辦戶口本請求里的材料是不是與微機材料庫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缺和李果相符的話基本上就只用等待列印新的戶口本了。
3、到遷出戶口的派出所復印其時遷出的戶口搬遷證存根,並交由派出所蓋章
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戶證實;憑存根上的編號,找本地報社進行登報丟掉聲明;憑存根,未落戶證實,報紙,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處理新的戶口搬遷證。
戶口本不僅僅只是一個家庭詳細信息的記載文書,還是關系著我們讀書、工作、買房等十分重要的事件。戶口本是關系我們一生的證書,從出生起就和我們形影不離。
發現自己的戶口本丟失之後,應當及時向派出所報案並掛失,填寫丟失戶口本報案登記表,提交書面的戶口本補辦申請。等候值班民警的核實,情況屬實的,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找存根,重新列印新的戶口本。
B. 本科生入戶深圳的條件
本科生入戶深圳的條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具備國民教育同等學歷的人員及留學回國人員,畢業五年內的大學生都可以申請入戶橫琴。申請橫琴入戶的屬於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專門開設的學歷人才專戶;
2、全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均可遷入本市落戶,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3、專業人才落戶和技能人才落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4、依法注冊登記並正常經營的市場主體,其法定代表人、員工和個體經營者可遷入本市落戶;
5、本市戶籍人員,均可申請其直系親屬投靠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C. 本科生入戶深圳的條件
深戶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入深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2、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4、具有非全日制大專,且社保五年以上,單位申報可加十分者直接入戶;
5、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戶。
深圳戶口申請資料:
1、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申報人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本人房產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戶,申請人應到場辦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過50%產權的房屋立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產權人不需到場;
(3)在親友房產立戶的,申請人(即戶主)及房屋產權人應到場;
(4)遷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配偶屬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到場辦理;
(5)掛靠親友家庭戶的,申請人及戶主應到場,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
(6)整戶遷移應由戶主到場辦理。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辦理戶口遷移,應與戶主一並遷移,掛靠成員不需到場。
2、對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應聯系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規范的門樓牌後當場核准辦理;
3、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簽發戶口簿,根據當事人需要辦理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