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領軍型人才條件
深圳領軍人才認定標准如下:
深圳國家級領軍人才認定標准須在近五年內獲得以下獎項:
1、各類國家級獎項的一等獎、二等獎、及特等獎;
2、長江學者成就獎;
3、中國青年科學家獎;
4、茅盾、魯迅文學獎;
5、中國專利金獎,獲獎人須為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人;
6、其他獎項。獲得如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性等稱號的也在國家級領軍人才的認定標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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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應當簽訂租賃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計不超過10年。免租金期限屆滿後可以續租3年,但應當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繳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轉租住房。租賃期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水電氣等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負擔。承租人未按時繳交的,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
《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累計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第二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門在辦理新引進人才的接收、調入或者引進手續時,應當告知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補貼的條件和程序。本辦法所稱新引進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第二十五條 公租房通過個人輪候、重點企事業單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戶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輪候的有關規定申請輪候。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可以將公租房定向配租給重點企事業單位或者經本級政府批準的企事業單位,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由承租單位統一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