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公司辦理車牌搖號需要什麼條件
一、單位辦理車牌搖號的條件
登記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一)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上一年度(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自注冊之日起至申請前一個月)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5萬元以上的。
(二)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
(三)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但當年新開工投資項目已簽訂投資合同、項目手續完備,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
(四)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或者同時具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有效的登記證書,且活動狀態正常。前款規定的企業繳納稅款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總投資額需要調整的,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稅務等部門制定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准」,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公告牌證作廢」的。
二、單位申請更新指標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1、在2014年12月29日18時後,單位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已經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
2、應當自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
3、該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小汽車在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中沒有強制注銷記錄。
⑵ 深圳搖號需要什麼條件
分為個人標准和企業標准兩種條件。
個人標准:依照該細則,個人申請機動車號牌需要符合戶籍和名下無登記機動車等條件。申請人需是深圳市戶籍人員或繳納兩年以上醫保並持有居住證件的人士。此外,申請人還應當持有準駕車型為C或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並且在個人名下無機動車登記。
企業標准:企業如需申請號牌,需要在上一年度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達到3萬元的可以獲得1個。稅款總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申請累計達到8個後,稅款總額每增加2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當累計達到12個後,稅款總額每增加1000萬元的,可以增加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