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城中村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1、拆遷補償金額=宅基地面積*每平補償單價+農民房屋估價+安置費+附著物+其他建築物。被拆遷的補償范圍:楹庭認為,包括農民的房屋、房屋的裝修、以及院內附著物,如農民自家種的果樹、蔬菜等;還有廁所、水井等建築。其次就是對農民的安置費用。
2、如果今年的賠償標準是:1900元/平方米;磚房2400元/平方米;錘擊或預制磚混凝土結構,住房2800元/平方米;建築(超過兩層樓的)3300元/平方米;使用等效的賠償原則(較低)的附件;安置補助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貳』 深圳舊改2022拆遷補償標准
深圳市舊改賠償標准一般為選擇產權置換、貨幣補償或者兩者相結合等方式,政策性住房原則上採取產權置換方式,補償與被拆除住房產許可權制條件相同的住房。對於已登記的商品性質住宅物業採用原地產權置換的,按照套內面積不少於一比一的比例進行補償;產權置換的實際面積不得少於約定面積,因誤差導致超出面積在百分之三以內的,物業權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積部分的房價。
一、深圳市舊改賠償標准一般為:
1、選擇產權置換
2、貨幣補償
3、兩者相結合
二、深圳舊改拆遷流程:
1、確定拆遷范圍;
2、現場設立拆遷辦公室;
3、登記房屋信息;
4、拆遷賠償細節及賠付標准協商。
拆遷一般有兩種賠償方案:一種是賠錢,一種是賠房。至於賠償標准,每個舊改項目都不一樣,一般開發商會先根據所在片區的商品房現價擬定一個基準賠付標准,再具體到不同情況的房子,賠償標准會略有差別。對於房屋所有者(本村村民)而言,當然希望賠償款賠付給自己,但是對於購買了小產權房的小業主而言,也希望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
第三十四條
城市更新搬遷補償可以採用產權置換、貨幣補償或者兩者相結合等方式,由物業權利人自願選擇。政策性住房原則上採取產權置換方式,補償與被拆除住房產許可權制條件相同的住房。已登記的商品性質住宅物業採用原地產權置換的,按照套內面積不少於一比一的比例進行補償;產權置換的實際面積不得少於約定面積,因誤差導致超出面積在百分之三以內的,物業權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出面積部分的房價。安置補償費最遲應當在物業權利人搬離之日起按約定給付。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合法建築和歷史違建的搬遷補償標准,由市場主體與物業權利人參照本市房屋徵收相關規定協商確定。
『叄』 深圳拆遷補償標准明細2022
一是深圳市國有土地上有兩種補償方式:產權交換式補償;貨幣補償。
二是深圳市產權交換式補償:
一、深圳市房屋價值補償標准:
這里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咨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二、深圳市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准,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准,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深圳市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准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深圳市拆遷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准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准。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徵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系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准,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五、深圳市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准,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准為准。
三是深圳市拆遷貨幣補償方式:
一、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准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二、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准,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准相同。
三、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目前,集體土地徵收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一項為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規范性的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准仍散見於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規,但補償標准較低,顯然不符合實際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相關法制部門正在制定當中,具體什麼時間實施,尚不可知。為便於做好拆遷工作,各縣市在參照國家法規情況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並提高了相應的補償標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號文件。農村徵收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兩個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國家正在抓緊制定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新標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宅地地上房屋僅作為附著物予以補償。相信新的法規出台後,可能完全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項目予以賠償,再次我們將拭目以待。在這里我只是簡單估算應該補償項目:1、宅基地補償費;2、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3、安置費和搬遷費;4、困難補助和獎勵;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6、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
四是農用地徵收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准。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征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台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台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此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並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准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准。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准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著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五是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幾年政府倡導一種提高城市職能,改善城市環境的一項利國利民政策,其拆遷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有本質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是由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一種三方結合方式,其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而國有土地徵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拆遷,其拆遷主體具有本質的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經濟狀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補償方案確定。但大體上分那麼以下幾個項目:
一、一戶宅基地置換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層住宅:這是石家莊市政府倡導和決定的補償方式,這是底線,不能低於此標准。當然各村基本參照此標准履行,也有各別村甚至會提高補償標准,如:將300平方米以套內面積發給本集體組織村民。
二、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按15元/平方米計算,搬遷費按10元/平方米,按兩次計算;這是截至2011年的標准。不過最近國有土地徵收拆遷將該兩項數額進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補償想必也會參考此標准進行相應提高。
三、地上房屋補償款及裝修款:無明確具體標准可供參考,一般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當然評估機構有評估具體標准。屋內裝修補償基本類似。
四、停產停業損失:該項費用主要很對營運性行房屋進行的補償,如對沿街門簾、在城中村內的企業或公司進行的停業期間內補償的損失,一般由協商確定或評估確定。
五、拆遷獎勵:各村制定各村獎勵標准,不能統一。
六、電器移機費:一般按市場價位進行補償,目前家用電器移機費:空調200元一台;有線電視150元一戶;電話移機88元一部;熱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遷時市場價格提高也相應提高補償。
七、其他補償或補助:各村根據以上標准或參考以上標準的基礎上,另行對困難住戶或另行支付和補償費用,這主要村集體組織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因村而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