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小汽車搖號流程
深圳小汽車搖號流程如下:
1、登錄網址,登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
2、選擇「個人申請」,點擊我想買車下個人申請菜單,進入個人申請界面。
3、閱讀《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請閱讀《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然後選擇相應身份類型,確認無誤後,點擊下一步,進入申報信息填寫界面。
4、申請填寫(以本市戶籍人員為例),在申報填寫界面,認真仔細閱讀各提示,如實填寫相應信息,並閱讀頁面下的信息,確認填寫無誤後點擊下一步,如想重新選擇身份類型點擊返回。
5、簡訊確認,輸入正確手機號碼,點擊獲取簡訊驗證碼,輸入獲取的簡訊驗證碼,點擊獲取順序碼,輸入密碼,點擊提交。
② 深圳單位車牌搖號需要提交哪一些申請材料
法律分析: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2.法人授權書3.授權委託書4.D3-指標證明文件信息變更申請表-單位5.深圳市社會投資項目備案證6.深圳市發改委出具的本年度新開工項目總投資額的函7.企業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表(依納稅額申請)8.企業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表(依投資額申請)9.法人授權委託書10.企業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表(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法律依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我市核發的有效居住證,且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4.持有效身份證明,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二)持有有效的准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准」,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公告牌證作廢」的。(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五) 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
③ 深圳公司申請車牌搖號需要什麼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個人、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
(一)登記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1、本市戶籍人員;
2、持有我市核發的有效居住證,且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3、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4、持有效身份證明,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准」,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公告牌證作廢」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
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標注狀態為「達到報廢標准」,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公告牌證作廢」的。
登記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一)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上一年度(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自注冊之日起至申請前一個月)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5萬元以上的。
(二)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
(三)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但當年新開工投資項目已簽訂投資合同、項目手續完備,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
(四)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或者同時具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有效的登記證書,且活動狀態正常。前款規定的企業繳納稅款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總投資額需要調整的,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稅務等部門制定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