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可以參考《2021年深圳市海外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孔雀計劃)認定辦法》 ,具體而言就是在本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
法律依據:《2021年深圳市海外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孔雀計劃)認定辦法》 海外高層次人才是指企業技術與創新創業、科研學術與教育衛生、文化藝術與體育三個領域的國(境)外高級專家和留學回國人員,其中國(境)外高級專家分為A、B兩類,留學回國人員分為A、B、C三類。A類人才對應《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辦法(試行)》中的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人才對應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人才對應後備級人才。
2. 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高層次人才分為四類(不含海外):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
法律依據:《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2016年)》 深圳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不含海外):經用人單位綜合評價達到相應層級水平,且符合下列人才認定標准之一者,可經單位提出相應層次的人才認定申請。
3. 深圳市人才認定標准
1、不可以再申請安居房的。2、申請安居房的住房條件如下(全部得同時符合):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五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在深圳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在深圳市未領取購房補貼(落戶補貼不算)。
法律依據:
《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人才是指高層次專業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三個層次,其中高層次專業人才又分為傑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和後備級人才(後三者統稱為領軍人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市屬事業單位和經認定的重點企事業單位高級人才、中初級人才的認定及認定標準的編制、發布適用本辦法。
4. 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傑出人才認定標准(年齡無限制)1.諾貝爾獎獲得者(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經濟學獎)。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4.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麥、挪威、芬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荷蘭、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新加坡、韓國、西班牙、印度、烏克蘭、以色列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申請確認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二)國(境)外高級專家需與應聘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學回國人員應是在深工作、創業或已與在深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優秀人才。(三)海外高層次人才中 A類人才年齡應在 60周歲以下,B類人才應在 55周歲以下,C類人才年齡應在 4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人才安居採取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包括安家補助、購房補貼和生活安居補助。實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專用房,實物配置視房源籌集情況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