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深圳電動自行車多少安不能上牌
擴展閱讀
北京托福培訓一般多少錢 2025-05-28 01:27:39
廈門鼻拭子出報告要多久 2025-05-28 01:26:44

深圳電動自行車多少安不能上牌

發布時間: 2023-11-24 20:03:49

⑴ 深圳電動車上牌條件是什麼

2020年4月8日後,在深圳新購買的電動二輪車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方可實施備案,對新購買的電動摩托車一律不得實施備案。

註:電動摩托車整車編碼首位字母為「L」。注意:電動車備案試點期間,深圳超標電動車也可備案。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最高車速25公里/小時、最大電動機額定功率400瓦、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車體寬度不寬於0.45米、前後輪中心距不超過1.25米、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蓄電池標稱電壓不高於48伏等,是標准中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重要指標。


超標電動車將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寶安區和光明區超標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再予以發放黃色過渡標識的車輛仍可繼續使用,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違反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應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一系列的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相關標准並已獲得CCC認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⑵ 深圳電動車上牌2022條件是什麼

深圳電動車上牌2022條件:

1、生產的電動車需要符合新國標《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標准;

2、對於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車,深圳市的居民持深圳戶籍身份證或居住證即可辦理電動車備案,發放可以長期使用的白色標識;

3、對於超標的電動車將不再發放黃色過渡期標識,直接將超標車輛淘汰。

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需要滿足的條件有以下四點:

①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必須佩戴頭盔;

②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總質量不得超過55kg,額定功率不超過44W;

③電動車必須要帶有腳踏板;

④如果以上要求都不符合,則證明電動車是屬於超標車;如果速度和功率超過了以上所說數值,就被認定為電動摩托車,它屬於機動車管理的范疇,在深圳不允許上路。

⑶ 深圳電動車上牌條件

‍‍‍‍‍‍‍深圳電動自行車上牌條件:

2020年4月8日後,在深圳新購買的電動二輪車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方可實施備案,對新購買的電動摩托車一律不得實施備案。註:電動摩托車整車編碼首位字母為「L」。

注意:電動車備案試點期間,深圳超標電動車也可備案。

按照目前備案試點工作要求,實行「一人一證一車一標識」的管理制度,一個人只能備案一輛電動二輪車。

對於符合新國標標準的車輛,需要准備身份證或居住證在微信小程序「易騎行」上傳個人照片和身份證照片,然後上傳電動車信息包含機動車合格證、稅票及其全車編號的相片(車子編號一般可在電動式二輪車的手把與前胎聯接的窗框柱處、車前上下有防偽標志的地區、機動車合格證或稅票上查尋)。

完成線上和線下學習,經過社區相關工作人員審核確認後,相關工作人員將會提供配送和上門服務,安裝電動二輪車信息化標識。

深圳交警將以寶安、光明為起點全面推動原特區外其他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備案試點工作,計劃從下周開始聯合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啟動龍華區、龍崗區、坪山區及大鵬新區的備案試點工作‍‍。

(3)深圳電動自行車多少安不能上牌擴展閱讀

2018年5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委17日對外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准:

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試點期間,所有電動自行車均可備案,根據是否符合新國標標准發放不同顏色備案標識。

且備案標識內置 RFID電子標識晶元能夠實現「一人一車一牌」捆綁,無需專人維護,更不怕有人「套牌」。同時,提高了交警精準查緝效率,進一步規范了電動車交通秩序。

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強化電動二輪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龍崗區定於2020年11月正式啟動電動二輪車備案工作。其中,龍崗、平湖、坂田三個街道將作為先行試點,於2020年11月15日起開展電動二輪車備案工作,其餘街道於12月1日啟動電動二輪車備案登記推廣工作。

關於電動二輪車備案有其他疑問的市民朋友可以前往所在社區備案點咨詢。

‍‍參考資料:‍人民網-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發布‍‍‍

⑷ 深圳電單車上牌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電動車上牌條件:
1. 對新購買的電動摩托車一律不得實施備案。
2. 最大電動機額定功率400瓦、整車質量不超過55公斤、車體寬度不寬於0.45米。
3. 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